
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
《布雷顿角的叹息》故事穿梭于“现在”和“过去”之间,主人公亚历山大·麦克唐纳早已离开家乡,对往事的记忆也已模糊,但与哥哥、妹妹的交集却让他时常在不经意间回想起童年生活和祖辈的故事,他最终理解了血脉情深与那超越一切伤痛苦难的故土情怀。这也是一部有关文化溯源的作品,是一部缩小版的苏格兰移民史。透过个人成长与家族变迁,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展现了两个世纪以来动荡的加拿大文化版图,探索了不同语言、文化之间相斥共生的历程。
原本这个世界上並沒有加拿大的,只是殖民者需要一个聚集地,所以出现了一个以印第安语“Canada”(村庄)命名的概念。 所以乡愁、荒野、灾难、恐惧与流亡之间撕裂融合,原住民、殖民者与混血民族互动,村庄、城市、联邦交错浮现,清教徒、萨满、无神论者的价值观侵蚀,酒精、阴霾、颓丧、死亡的随意性是加拿大文学的典型特色。 《No Great Mischief》直译为《没什么大不了》,但《布雷顿角的叹息》这一意译名更有标志性,灵感来自于小说中的一首盖尔语民谣——《献给布雷顿角的挽歌》,带着浓郁的民族沧桑感,更符合麦克劳德的小说基调。 苏格兰在地理上分为低地和高地,低地以南部绿色的丘陵为主,而北部高地则多为粗犷起伏的山脉。苏格兰低地人说的是苏格兰语,高地人说的是盖尔语,高地人可以说是现在生活在欧洲的最古老的居民了。直到19世纪前,高地人还保留着原始的凯尔特生活方式以及部落联盟制度,红发也是其典型象征。 自宗教改革以来,英国反天主教的传统一直很强烈。 1685年,詹姆斯二世即位后,企图恢复天主教以及封建专制统治,与英国资产阶级发生冲突。詹姆斯二世离开伦敦逃往法国。此后,英国议会决议使威廉三世和其妻子玛丽二世共同统治英国,政变完成。 1745年詹姆士二世之孙查尔斯意图夺回王位,在法国支持下发动了叛乱,但他失败了,很多支持老国王詹姆士二世的人就在内战中逃到了北美大陆,麦克劳德的祖先、他的曾曾曾祖父卡隆就是他们家族第一批迁徙到布雷顿角的人——这就是本篇小说的起源。 双线交叉叙事是麦克劳德的炫技,过去与现在呼应,我们看到了意气风发的哥哥变成了连酒杯都拿不起的酗酒汉子,以血脉维系的家族逐渐被“Canada”吞噬。不同于《百年孤独》的家族终结,红头发卡隆的家族最终融合进北美——有人想改变自己的姓氏,消解自己的血脉特征;有人想改变自己的发色,变得更溶于群体;也有的人看到陌生红发的孩子会自发递给他些许零花钱,悬崖正缓慢而坚定地朝陆地移动,而红头发卡隆的墓似乎正朝着悬崖的边缘移动。 当苏格兰移民踏上这片土地的时候,就注定无法抗拒布雷顿角凛冽的海风与冬日的冰冷。孤岛的灯塔、巨鲸的搁浅、亲属在冰面的陷落。海角意味着馈赠,也意味着死亡。当麦克唐纳兄弟离开这里,他们依旧会冒着暴风雨开车回乡,这片海角已经成为他们的故土,无论是实质上的,还是心灵上的。 思念是一种奇怪的东西,它不会规规矩矩打好招呼再出现在你的生活里,它随时会流进你的脑海里,没有任何痛苦,只有一种满含希望的美,它会随着你去到任何地方,充盈于你的生活。思念流进心里,暖暖的,就像离别的家人都还在身旁,笑眼盈盈。 “奶奶说过,‘要照顾好同一条血脉的人’。”
书名No Great Mischief直译为“没什么大不了的”,初看与文本沉重的失落感并不相衬,实则是小说最关键的诗学态度传递。平静下必然涌动着无法言说的巨大创痛,但小说却为温情留下空隙,麦克劳德的写作不铺垫哀恸与绝望的情绪,这绝非对死亡与苦难的漠视,而是以一种高度内化的生存姿态直面生死困境与文化断裂,死亡的必然性在布雷顿不导向绝望,这句消解宏大与立场的喟叹导向的是更本真地投入生活,生命循环本无悲喜之分,创伤与馈赠共存。 布雷顿角与世界是不同的,不仅因为它隔绝于中心区域,而是因为世界就是世界,它有着世界里的一切事物,而布雷顿角只是其中一个向浪而跃的角落。麦克劳德的诗意与精彩恰如落日的余晖:那是传统的现代人表现出来的具有古典感的美学,但他笔下的叙事者总是如此年轻,以还在成长的视角去看待各种分别和死亡,为烛烬时刻到来前续上一点新火。
“倦鸟终会归巢,而我们将一去不返” 最初只是单纯喜欢书名,读的时候倒是认真,特地去翻查北美洲地图,用熟悉的地名作为参照来定位不熟悉的布雷顿角岛,读到很多情节不明白,就去查资料,查盖尔语,查书里提到的民歌,查苏格兰高地人的历史。 红头发卡隆家族作为凝炼的高地人移民代表,老卡隆在苏格兰生活了半生,携妻子、一众子女、小狗如他人一样去往布雷顿角,早期作为非法移民生活,后成为英属布雷顿省殖民地居民,最后又随布雷顿角回归新斯科舍省。流亡途中丧妻,而后未再婚,最终独自一人葬于海角顶端,而他的后代们,已渐渐融入了这片新大陆…… 全书语气平淡,娓娓道来,在“当下”与“过去”间穿插,捡拾一些过往碎片,一片一片拼凑出完整的故事脉络。书里的人,狗,牲畜,一草一木,一事一物,无一不是怀念的意向,“照顾好同一条血脉的人”被反复提及,贯穿全书也渗透进红头发卡隆家族的血液,人与动物的感情也令人泪目。 一个庞大的、古老的家族,曾沉淀了厚重的历史,但当他们离开世代生存的故土,去到异乡扎根,语言、文化、生活方式都一一改变。 过去的历史不会消失,但会被新来的覆盖,然后慢慢地被遗忘。布雷顿角回响的叹息,或许就是这“为了不忘却的记念”吧。 像鲱鱼每年跟随月亮回到原地产卵繁衍,对来处的文化溯源滋养了个人的成长,红头发,蓝眼睛,盖尔语,当自我认同被分散成单个意向,再也回不去的故土呢? 原书名《No Great Mischief》——这口是心非的自我安慰啊,最终还是汇聚成了一声叹息。
要小心那些一辈子没有多少作品的小说家,不一定说是所谓的呕心沥血,而是小说一定有很高的浓度,是他们自己的生活痕迹。 这本书的高级感在于没有多么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是一个庞大家族移民加拿大的前前后后几代人的故事,虽然故事里面有“我”,但基本上是旁观者的视角,可贵处就是“我”不是一个自我意识过剩的人。所以主人公得以用很多人的视角,场景,去记录和整理家族的一些“大事件”,其中又不擅自添油加醋一些悲喜情仇。 “每群游到这里来的鲱鱼都有一个头领。当地人在大肆捕捞银灿灿的鲱鱼时,总会留心鲱鱼王的身影。他们不会伤害它,并视它为朋友,因为它为人们带来了食物,使大家免于挨饿。大家相信,只要一直相信鲱鱼王,它就会每年返回这里,继续做大家的恩主。这种合作方式似乎延续了很久。” 从鲱鱼群的视角出发,鲱鱼王是移民的引领者,又同时是引领鱼群走向灭亡的“罪魁祸首”,然而,鱼的命运是什么? “站在其他鲱鱼的立场想一想,它们全都被鲱鱼王出卖了。它带着它们游向死亡,死到临头它们才会幡然醒悟。” “他是为过去哭泣。他背井离乡,失去了妻子,还要说别国的语言。他走的时候是丈夫,到达后却变成了鳏夫和爷爷,他还要没身边聚集的这一大帮人负责。他就像组成V字形的雁群中飞在最前面的头雁,但那时他动摇了,失去了勇气。” 这一段是在聊移民的祖上,背井离乡的无奈和煎熬。从后人的视角去看前人的选择,有的时候那个决定,到底是雁群的首领还是鲱鱼王?最后需要反思的是否应该是只对自己的生命负责,不要牵连和怪罪任何人。 这本小说之所以写出壮丽的色彩,是因为作者在写作时就有比较包容,客观,冷静的视角,从一个移民者的视角去写了加拿大这个国家的景观,以细节处塑造了那种寒冷,干净,人烟稀少的感觉,连绵的海岸线,海边涌起的风暴,目光犀利的雄鹰,大海中翻了死去的海豚。这些在冷静的目光下面,既是背景,又是主题。 这本书不太会推荐给大部分人,尤其是寻找意义,主旨的人,需要从小说里面获得“一个道理”的人,因为可能不会喜欢。 但推荐给冷静,无先入为主判断,想要用客观视角感受生命和生活的人。因为也许你能看到布雷顿角的天空,悬崖和海浪。
一本写家族的书,但不是写一个家族的消亡,而是写一个像潮水一样涨落涨落、散如星聚如火,有凋零但仍维系着的家族。 迁徙、移民、扎根、融入,历史成为史诗传诵。红头发卡隆家族的人只要聚在一起,就总爱讲两百年前家族的故事,讲祖辈父辈的故事,一种口口相传的纽带牢牢地维系着彼此。“要照顾好同一条血脉的人。”他们凭借这样的价值观和行为,作为一个整体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因为有周围无数的枝条支撑着,所以即使被拦腰斩断树干仍能保持不倒的姿态。扶持。正是奶奶说的那句“当我们被爱着的时候,我们就会变得更好。” 纵然我的结论看起来很正能量很顽强积极,但伴随着伤痛,基调也并不是明朗的。布雷顿角的自然环境是原因其一。其二是,并不是所有人过得很好。 如影随形的家族记忆、生活的残酷、苦难、无常、乡愁、长辈的智慧、盖尔语…像烙印一样重的东西,在叹息中,在布雷顿角的海风中传递。 “我看见,很远的地方 我看见,波涛的那边 我看见,布雷顿角,我的爱人 在海的那边,那么遥远” 布雷顿角是他们的眷念之地。 书里写过一只被歌声吸引搁浅而死的巨头鲸,心脏被冲刷回了大海,身体漂上了陆地。这好像大哥卡隆。
读完麦克劳德的第二本《布雷顿角的叹息》,之前读第一本《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的时候就非常非常喜欢。读他的书是一种很大的享受,有时觉得赤裸寒冽,有时又觉得温暖敦厚。他写粗粝旷寂的海岸、深不见底的矿脉,写人与动物的羁绊、不同代际之间的命运勾连。他写来时与去路,生与死。 《布雷顿角的叹息》描绘的场景穿梭于“过去”和“现实”中,有时模糊遥远,有时又清晰可辨。它主要讲述了两百多年前,苏格兰高地麦克唐纳家族的“红头发”卡隆带领妻儿跨越千山万水,从苏格兰来到遥远的新大陆,在那片拥有茂密森林与漫长冬季的土地上繁衍生息的故事。无论日后走多远,布雷顿角都是红头发卡隆家族永远的牵挂。这本书里有着一种压倒一切的哀伤与失落,既有对回不去的故乡与往昔的缅怀,也有对家族成员截然不同命运的喟叹。 突然想到鲁迅先生的《影的告别》。在离开故乡之后,人们好像就与过去的世界产生了裂缝。他们像是影子,来自黑暗,却无法完全回到黑暗中,因为黑暗会吞并他们。而他们也无法完全迈向光明,因为光明会使他们消失。新生的一代虽永远在逃离,但回溯时却已是“有病的、被污染的鲑鱼”。而影子最终的结局,只能是在黑暗与光明的界限不断徘徊。 离开的人,留下的人,死去的人,活着的人,一代又一代苦难与悲痛,一次又一次的逃离与回归。阅读他的小说,如同站在永恒之岸,望着流入虚无的残骸,并时刻准备着,跟随暗流,前往那个未知之地。
原名为《No Great Mischief》,之前一版直译名为《没什么大不了的》,现在改翻译为《布雷顿角的叹息》,其实放在一块更能体会出那种感情:看似洒脱,更多的是一种无奈。 “我”放下千里之外的牙医生活,回到家乡,只是因为奶奶那一句“我们都有着相同的血脉”,无论在哪里都会一眼被认出是“红头发卡隆家的男孩”,这是摆脱不了的印记。我不知道主人公是不是真愿意呆在家乡(毕竟这里不仅贫困,而且有太多痛苦的回忆),但是他还是担起了自己的责任。 这也是麦克劳德一贯的风格。不论是离开家乡,还是回到家乡,不论自己是否愿意,但是心里永远放不下这块土地。 奶奶说,“当我们被爱着的时候,我们就会变得更好”,这句话也被写在了封面上。是的,生活从来都不顺利,但是在亲人那里,生活总是美好的。
翻开《布雷顿角的叹息》,像是踏入一片被海风浸润的土地。阿利斯泰尔·麦克劳德以冷峻而温情的笔触,将加拿大布雷顿角的荒凉与炽热、家族的离散与坚守、记忆的断裂与延续,编织成一曲深沉的生命诗篇——关于血缘、土地与时间的史诗。每一页都浸染着咸涩的海水与未干的泪痕。 “红头发卡隆的名字永远高高在上。”麦克劳德笔下的人物始终被家族的血脉牵引。从嫡系子孙开枝散叶的复杂宗族,到四代同堂间关于“父亲的父亲”的追问,家族既是荣耀的冠冕,也是沉重的枷锁。书中的角色在血缘的河流中漂泊,有人选择留守故土,如“爬上树便算离开过一次”的男人;有人试图逃离,却最终在记忆的潮汐中回头。这种矛盾恰如读者的感叹:“我们的国度太古老了,在它面前,再老的老人也只是孩子。”家族的故事代代相传,成为刻在基因里的密码,即便语言逐渐褪色,盖尔语的歌声仍会在老房子里悄然响起。 麦克劳德擅长用碎片化的叙事拼凑出完整的时光。书中人物对过去的记忆各不相同——奶奶用故事将悲剧镀上柔光,父辈的溺水成为落日余晖下的隐痛,而爷爷的离世则以近乎荒诞的方式被讲述。我们知道的往事,是他人加工过的版本,记忆在代际传递中发酵,真实与虚构的界限变得模糊,但正是这种模糊,让痛苦得以稀释,让爱得以永恒。当主人公喊出“奶奶,是我啊,红头发男孩”时,血缘与记忆的纽带终于刺破时空,完成了一场跨越生死的和解。 布雷顿角不仅是地理坐标,更是书中的灵魂。冰层未化的河面上,北归的雁群固执地遵循本能;月光成为“穷人的灯”,却在工业污染中逐渐黯淡;鲸群跃起掀翻的小船,暗喻人与自然脆弱而暴烈的羁绊。麦克劳德将环境描写与人物命运紧密交织:矿难、海难、酒精的鸿沟……这些“意外”背后,是土地对生存其上的生命的无声拷问。而当角色们说“我哪儿也不去”时,那份近乎执拗的坚守,恰是对现代性漂泊最温柔的抵抗。 麦克劳德的文字如北海的风,冷冽而锋利,却总在不经意间泄露一丝温度。他写死亡,却用驼鹿腿血渗透的棉布与“谢谢”字条点缀血色浪漫;他写离别,却让金色的落日与五颜六色的歌声冲淡悲伤。这种克制的诗意,让悲剧不再沉重,让希望不必喧哗。正如读者所感:“一边在失去,一边在寻找,生命在悲喜交替中绵延生长。” 在快速更迭的时代,我们如何安放对根的眷恋?在记忆与遗忘的拉锯中,我们如何定义自己?当布雷顿角的海风涌入书页,吹散浮躁,留下澄明,如果可以,我们的生命和灵魂请始终锚定一片土地,听潮声渐远、叹息永存。
一部家族史诗,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有很大跨度,核心是“要照顾同一血脉的人”。他们爱谈论家族历史,爱吟唱歌谣,经历了很多苦难,非常团结。有点像中国的宗法社会,但等级似乎没那么森严。
就我个人的观感而言,这本书明显比《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要好,倒不如说可能因为是自己的自传一般的性质,所以会更加的真情实感。 《海风中失落的血色馈赠》因为篇幅原因,感觉限制了作者的发挥。他在《布雷顿角的叹息》里发挥了他全部的写作艺术,这让我看的感觉很舒服。 这种克制感是和北欧文学,冰岛文学一般的,那种“情绪剥离的破碎美”。 也确实只有经历过几场加拿大的大雪,在冰封的哈利法克斯看着远处岛屿上的一个白色灯塔,看着游览观光的黑色仿古船逐渐远去,上面的游客激动的等待鲸鱼的出现。 此时此刻,坐在哈利法克斯南端公园的我,也读完了这本书。不过我没有到过布雷顿角,也估计去不了布雷顿角,就算去了也到不了的布雷顿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