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物汇聚 YouTube 有声书与书评
语言论:语言的本质、发展与起源 封面

语言论:语言的本质、发展与起源

[丹]奥托·叶斯柏森

1336人在读
44.3万字总字数
¥84定价

内容简介

这是一本以历史、变化的眼光看语言的经典名著,主要讲述了语言自身在历史进程中的演变,分四个部分:一、语言学的发展,即截止至成书的20世纪初,三、语言在文化交流和社会关系中产生的变化;四、语言自身在历史进程中的演变;在结尾处,作者综合全书各章节中的信息,在语言起源这个引人遐想又充满争议的话题上,给出了自己充满想象力又有理有据的假说。第一章19世纪之前第二章20世纪初第三章20世纪中叶第四章20世纪末。。。。。

读者书评

★★★★★

Treatise of Language

★★★★★

我们只是谈论文学作品,而且是将它归于语言的领域。但是这并没有使问题变得简单,相反更为复杂了,因为语言的领域实际上是一个幽暗的王国。这种幽暗不在于没有光明,而在于它的自明,亦即人们用语言谈论一切的时候,无需谈论自身,这使语言的本性一直遮而不露。 当然关于语言已存在各种各样的理论。人们认为神给予了语言,这种语言并非一般的语言,而是作为道或者真理的语言,甚至神就是这种语言本身,神在言说中显现,在沉默时隐去。与此不同,人们也认为自然存在语言,更准确地说,它是道之文,呈现为天地运行的轨迹,亦即日月山川。圣人通过洞见体悟了道之文的秘密且昭之天下,从而给人指出一条道路。不过人们更多地将语言看成是人的行为,也就是清晰的发音,这甚至成为了人和动物以及文明和野蛮的分界线。 此种理论设定了一个模式:首先是存在或者是事情,然后是思想对于它的反映,最后它的表达成为了语言,此表达还以书写的形态形成文字。这种观点规定了人们一般对于语言的理解,也规定了人们对于文学作品的解释。于是出现了三种不同但又密切相联的文学观:第一,文学是现实的模仿,第二,文学是情感的表现,第三,文学作为语言艺术,其语言就是切中模仿和表现的对象。 文学作为现实的模仿是一极其流行的理论。这里所谓的现实就是作家之外的所有的给予性,它包括了一切客观的存在,如自然世界,社会生活以及精神领域等等。所谓的模仿就是复本和原本所构成的一种特别关系,它要求前者对于后者如其所是地描写,这也被称为写实,写真或者反映等等。 当然这种描写也有被动和主动之分,被动的描写强调机械的复制,主动的描写则主张描写自身的区分,选择和创造。作为现实的模仿,文学是用语言来刻划现实中所发生的事情,而且是用形象思维,以此区别于历史,哲学以及其他的语言形态。在模仿中,被模仿者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因为它是文学作品的内容,主题等等。 在模仿论中人们突出了存在对于文学的规定性。与此不同,在表现论中人们注意了思想,尤其是情感对于文学的本原性。表现论主张文学是作家的表现。在此作家作为主体和客观世界相分离,他就是自身的生活及其体验,是自身的思想,特别是自身的情绪和情感。 这种情感并不源于存在,而是基于心灵,同时它还投射于存在。当然情感自身尚不能构成艺术,因为它没有区分生活情感和艺术情感。情感成为艺术必须依赖于它成为语言的表现过程。因此作家的使命就是体验自身的情感并将它表现出来,如此表现的过程就成为了文学艺术。由于情感得到了表现,所以它构成了人的情感之间的交流。 虽然文学是现实的模仿和情感的表达,但是它并不是现实和情感自身,而是语言,这样便构成了语言和现实,语言和情感的关系。语言在此没有独立的意义,它的使命就是更好地模仿现实和表达情感。于是语言和现实以及情感的关系成为了手段和目的的关系,而手段不过是为了目的的实现。因此问题在于语言如何切中现实和情感。 这种切中实际上要求语言符合现实,吻合情感,亦即达到真实性。所谓真实性只是意味着如其所是。达到真实性就是达到现实和情感自身所是的状态。这迫使语言放弃假大空的词句,丢掉似是而非的表达,准确地将现实和情感描写出来。这一过程正如“推敲”一词所说的人们对于字词细微之处的把握。 上述三种理论几乎垄断了一般对于文学的看法。人们认为,文学不是模仿现实,就是表达情感,或者是这两者的有机结合。同时文学作为语言艺术其独特之处就是语言的运用,以此它区分于现实和情感,也区分于其他的艺术形态,如时间和空间艺术。虽然这三种理论各不相同,但是它们都立于“存在-思想-语言”的框架之内。因此问题在于:这个框架自身是否是有充分根据的?由此它也决定了流行的三种文学理论是否是有充分根据的。 “存在-思想-语言”的框架设定了存在,思想和语言三者的相分,因此它假设了这样一个前提,即一个没有思想的存在,一个没有语言的思想和一个没有自身独立意义的语言。但是这种假设只是一种虚构,因为存在,特别是人的存在是有意识的存在。如果没有意识的话,那么所谓的存在只是非人的存在,而且它根本不可能显现出来,因此它也根本不可能被思考和被谈论。同时,思想也是语言的思想,这也就是说,思想是在语言之中进行思考的。 倘若思想没有语言的话,那么思想只是一种低级的感觉。在此也不存在人先不用语言思考,然后再用语言来表达思想。只要人思考的话,那么他就进入了语言的维度。最后,语言具有自身独立的意义。这在于语言自身有自身的规律和道路。“存在-思想-语言”的框架不仅设立了存在,思想和语言相分,而且设立了存在对于思想和语言的优先性,也设立了思想对于语言的优先性。 这种优先性表明:存在决定思想和语言,同时,思想也决定语言,语言作为被决定者只是思想的外壳。然而这种优先性不过是一种经验的幻相。如果说人的存在是有意识的存在的话,那么思想也就规定了人的存在,正是在这样的意义上,人与动物不同,他自主,自觉和自由地创造他的生活。 由于意识对于存在的规定性,语言对于思想和存在的规定性也凸显了,因为语言规定了思想的道路。由此揭示了“存在-思想-语言”的框架的无根性,于是也暴露了流行的三种文学观的无根性。这也就是说,文学不是现实的模仿,不是情感的表现,它作为语言艺术也不是为了切中现实和情感。 在欲望之中,我始终和对象构成一种关联,这是因为我自身不能在自身之中实现自身的欲望,我必须指向一个它者,不管是人,还是物。在此我作为欲望者,对象作为被欲望者,由此我和对象的关系成为了欲望者和被欲望者的关系。 文学作为语言的艺术已经给予我们一种暗示,它要求我们在语言的领域内达到文学自身。因此我们仍然需要对于一般的语言问题进行追问。 对于语言的本性的追问必然转换成对于言语的追问,因为语言就是一切言语现象的集合。如我们所知,对于“谁在说话”的问题,人们已经给予了三种答案,亦即上帝,自然和人类,它们是三个不同的言说者。不管这三个言说者中谁是最根本的,但是它们都有一个共同之处,设定了一个在言说之前的言说者。 然而言说者之所以成为言说者,就在于言说之中。因此不是言说者规定了言说,相反是言说规定了言说者。作为规定性的言说就显现于所说,亦即话语。于是根本问题不是“谁在说话”,而是“说了什么”。语言所说可谓多矣,但就其大端为欲望,工具和真理。 欲望语言是人最初的语言,这是因为人作为生物的,经济的和语言的存在,生物的存在是他的最初的直接现实。所谓生物的存在就是人的身体,亦即他的血肉之躯所具有的本能。虽然人的本能与动物的本能具有一些似是而非的相似性,但是它们在根本上存在一微小的却难以逾越的缝隙。 这在于,动物的本能是它的全部活动,而人的本能却只是他的全部活动的一部分,并且与其他部分相互制约。因此人从开始就不是一般的动物,也就没有所谓的动物性。将人的身体性描述为动物性只是一种比拟的说法。于是人与动物的相联和区分并不具备重要的意义。就人的基本本能本身而言,它就是人的身体的基本需要以及实现这种需要的能力。 人的基本需要是人的生存的自我保存。一方面是个体生命的存在,它表现为饮食等等的追求;另一方面是种族生命的繁衍,它体现为生殖的满足。本能作为人的自然欲望,还由自身衍生了人的社会欲望和精神欲望,如权力,名声和利益等等。 欲望语言的基本表达式为:我欲望某个对象,亦即:我要某个对象。在欲望之中,我始终和对象构成一种关联,这是因为我自身不能在自身之中实现自身的欲望,我必须指向一个它者,不管是人,还是物。在此我作为欲望者,对象作为被欲望者,由此我和对象的关系成为了欲望者和被欲望者的关系。 如果我是欲望者的话,那么我就被我的欲望所驱使,我不是一个自主,自觉和自由的主体;如果对象是被欲望者的话,那么它自身失去了作为物自身和人自身的独立性,而只是成为在某种程度和方式上满足欲望的填充者。我和对象相互作用,不仅对象因为我成为被欲望者,我也会因为对象成为欲望者。 欲望的话语成为了人的基本话语,并且构成了人的生存的驱力。当我被我的欲望所袭击时,我就要去满足它;当我被对象所激动时,我就要去占有它;当我实现我的欲望时,我会心满意足,踌躇满志;当我没有完成我的欲望时,我将身心痛苦,悒郁或者愤怒。此外,我要消灭那些阻碍或争夺我的欲望对象的敌人,我要在满足了一次欲望之后还要满足新的欲望,总之,欲望无边,欲壑难填。 如果欲望的语言将自身言说出来的话,那么它也要求工具的语言。这是因为欲望语言一方面固然是欲望自身,另一方面它作为对于欲望者的表达和对于被欲望者的反映已经将自身理解为实现欲望的工具。工具就是达到目的的手段,它依赖于并服务于目的,在此亦即欲望。当然工具也会脱离外在的目的,使自身转成内在的目的。 这尤其实现于现代的信息社会里并显现为技术语言。作为技术语言的信息将语言的丰富性变得抽象化,使之成为工具且不断极端化。不过这个工具并不为了达到某一具体的目的,相反它自身成为了独立王国,并使信息社会的人和物变成了手段。技术语言的垄断和统治已经通过广播,电视和计算机构成了一个铺天盖地的大网,于是无一可逃。 工具性的语言是语言的工具性的无限膨胀。表达和反映是众所周知的语言的工具性,这甚至被理解为语言的基本特征。同时,语言的交流也是一显而易见的特色,因为没有所谓的私人语言,语言在本性上是公共性的,这在于语言的言说就在对话之中。 如果对话只是理解为生活经验和思想的交流的话,那么语言只不过是传达思想的媒介而已,事实上,语言常常就是媒介的代名词,如“绘画语言”所说的那样。此外,语音转换成文字使语言不再流逝,而可长存,于是语言似乎就是宝库,包容了一些伟大的思想。总之,表达和反映,交流和保存是语言作为工具在一过程中前后显现的诸种功能。 不过,这种种对于语言的工具性和工具性的语言的理解仍然是外在的,而不是内在的,因为语言的工具性决定于语言自身所具有的计算性。任何一个句子总是词与词的组合,而句子的组合则构成了句组。所谓的组合就是关系的建立,而一个合理的关系正是逻辑。 主词和宾词通过系词的联结形成了判断,不同的判断又可以依照不同的关系成为演绎推理或者归纳推理。这样一个推理的过程就是计算或者算计的过程。计算在此表现为:如果我这样做的话,那么事情会怎么样;如果我不这样做的话,那么事情又会怎么样。总之,算计是为了实现一个目的对于手段的区分,选择和决定,因此它自身成为了手段的手段。 欲望的语言和工具的语言并没有达到语言自身的真正本性。所谓语言的本性它不是别的什么,它就是真理的语言。语言的意义不只是在于说出了欲望,说出了手段,而在于说出了真理。关于真理人们有各种各样的规定。认识论的真理,亦即思想和事实的符合,它意味着真知;存在论的真理,亦即存在自身的显现,它意味着真相;工具论的真理,亦即实用主义的尺度,它意味着真用。 上述观点触及到了真理的不同维度,但是语言的真理作为本原性的真理只是真的话语,亦即真的道理。只有在语言的真理的指引下,才有思想的正确,存在的去蔽。但是语言的真理由何而来?它没有根据,它自身设立自身的根据。只要语言自身给予,只要语言自身言说,那么语言就可能说出真的道理。 当然这需要语言的区分,亦即话语的区分,因为语言的言说已经聚集于它所说的话语之中。对于这样的整体,一方面要排除欲望性的语言,另一方面要排除工具性的语言。这种区分就是语言与自身的分离,亦即清去非纯粹的语言,保留纯粹的语言,于是语言自身作为语言自身展露出来。 此时的语言不是欲望,也不是反映和表达什么,而是道理的显现。它的言说指引一条道路,哪些是必然不存在的,哪些是必然存在的。正是基于这种指引的召唤和对于它的回应,人们才能正确地思考和真实地存在。 虽然真理的语言达到自身纯粹性是通过与欲望的语言和工具的语言而实现的,但是真理语言的指引性刚好又在于对于欲望语言和工具语言的划界。一方面给欲望划界,区分可吃的东西和不可吃的东西,可成为性的对象和不可成为性的对象,另一方面给满足欲望的工具划界,区分在吃的过程中可采用的方式和不可采用的方式,在性的过程中可使用的手段和不可使用的手段。 在此,真理的话语就是在可能和不可能之间划定一条边界,但是这个边界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不断地游移和新生。因此真理的话语形成了一个世界,同时又构成了一个历史。 这个历史就是人性的生成。在欲望方面,吃饭不再只是满足充饥,而是成为美食和礼乐,性交不再只是为了生殖,而是升华为欢乐和爱情。同时在工具方面,手段不异化为目的,而是保存为手段,它不只是为了欲望,而也是为了真理。 概而言之,欲望的语言是黑暗的,因为它基于人的本能和无意识;工具的语言是镜似的,凭借于它反映或者表达;真理的语言是光明的,这在于它是纯粹的,并穿透那些不纯粹的。 也许在历史上哲学的主题只集中于存在和思想的问题而不是语言问题,但任何一个接受过后现代思想洗礼的人,都必须承认语言是当代最重要的哲学主题之一。但语言如何成为了当代的主题? 显然,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的历史上,人们对语言并没有一种简单的观念。根据文化人类学的考察,巫术虽然承认语言与现实的差异,但却相信语言和现实的一致。在祈祷和诅咒中,人们试图让语言变成现实。与此不同,在文明社会里,语言和现实的非同一性是一个简明的道理。当然语言有不同的种类。神言是神明的言说,它是神圣的。 圣言虽然是人言,但它是圣人之言,是关于天地之道和人类之道的言说,也是不可亵渎的。最后是一般的人言,它只是关于人及其世界的表达。在这种种的语言形态中,有一点是共同的,语言被理解为工具。人们认为,首先是事情,然后是关于事情的思想,最后是作为思想表达的语言。这形成了一个从古到今的模式:存在-思想-语言。在此结构中,语言是被规定的,因此也可能是无关紧要的。 但这并不意味着人们没有思考语言。中国的儒家和道家都关注过“名”的问题,只不过将它限于“仁义”和“道德”的范围内。名家等甚至将关于“名”的思考形成了主题,遗憾的是它被人嘲笑为不是道而是术。当然中国有漫长而丰富的训诂学历史,它所从事的唯一工作就是对于语词作历史的解释。但它没有对于“解释”自身进行解释,从而达到语言的自觉,如同西方的解释学那样。 西方古代哲学对于语言的思考是在一个特别的意义上,即不是一般的语言,而是作为概念的语言。概念是理性对于存在本质的把握,其意义在于它所表达的思想。凭借概念,理性进行判断,展开了自身的逻辑推理的进程。因此概念不仅是理性的产物,而且也是理性的工具。于是语言在根本是被理性所规定的。 与古代思想不同,现代当然注重了语言。人不只是理性的动物,而是语言性的存在。同时语言自身也是存在性的,因为所谓的存在只有显示为语言,所谓的思想只有表达为语言,它们才是可理解的。伽达默尔的解释学经验关于语言的基本教条就是“能被理解的存在是语言”。 作为现代哲学所思考的语言不再是作为理性工具的概念,而是开启存在经验的语词。因此任何一个有意义的语词都能成为现代哲学思考的问题。但语词在此仍然依赖于对于语词之外的存在的经验。因此在现代思想那里,语言是被存在所规定的。 如果说人在说话,那么就是认为人是语言的主人,拥有它并可以抛弃它。然而也许要反过来,语言是人的主人,语言使人成为人,使人区别于动物并创造了世界。那么是否可以说语言在说话呢? 后现代将语言真正形成了主题。作为哲学主题性的语言不是被规定的,不再依附于作为存在的社会历史根源和作为思维的心灵法则,而是自身规定性的,如索绪尔所说的语言的意义在于符号能指之间的差异性(差异原则),同时能指与所指之间的关系是任意的(任意原则),或者是自身没有任何规定的,如德利达所谓的延异。 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也许不得不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语言在后现代成为了哲学的主题?其回答当然也只能是语言性的。 一方面,我们在后现代生活在一个前所未有语言的世界里,这个时代被描述为信息时代。不仅报纸、广播和电视等在日益发展,使人们更多地接受语言,而且固定和移动通讯也在突飞猛进,使人们更多地交流语言。至于互联网则敞开了一个语言的虚拟世界,使人们更多地构造语言。这种由现代技术所支配的语言是当代人生存的一个最突显的事实。 另一方面,哲学在思考了存在和思想之后必须揭示语言的尚未思考的意义。因此语言成为哲学的主题实际上是哲学自身发展的结果,是思想内在更新的使命。但语言一旦成为哲学的主题,那么存在和思想的主题就会逐渐消失。同时语言也要不断从存在和思想的规定中剥离,将自身显示出来。 对于语言,后现代的首要问题是:谁在说话?谁都知道是人在说话。但这一提问显然是对于这一回答的预先置疑。如果说人在说话,那么就是认为人是语言的主人,拥有它并可以抛弃它。然而也许要反过来,语言是人的主人,语言使人成为人,使人区别于动物并创造了世界。 那么是否可以说语言在说话呢?作为对于“人在说话”的置换,“语言在说话”看起来是无意义的同义反复,并且也是“语言”的一种拟人化,但它意在回到语言自身。那么它是什么样的语言?在这样的提问中,“谁在说话?”就转换成“说了什么?”。这是因为语言显示它所言说的话语之中。如果问题是如此的话,那么它要求语言的划界,亦即分类。 第一种语言是欲望的语言。欲望作为潜意识借助符号、隐喻和形象等起作用。在此意义上,它就象一种语言。但拉康认为,潜意识惟有获得语言之后,才开始真正的存在。人不仅有欲望,人甚至就是欲望。欲望表现为需要、匮乏、意愿和愿望等。人的欲望从自身出发,但又指向自身之外。 因此欲望是意向性的和对象性的,并始终呈现为对某个东西的欲望。人的欲望原初性的是身体的欲望,即本能。所谓的基本本能无非是食欲和性欲,前者指向特别的物,后者指向作为异性的人。身体性的欲望逐渐发展成心理的、社会的。最后欲望以致成为对于欲望的欲望,这种无边的欲望就是人们所说的欲壑难填。

★★★★★

因为考研复试买了实体书,认真读完并做了几十页读书笔记。后来考研成功上岸,虽然这本书没派上用场,但是里面的一些知识给我了莫名的信心,其中有很多对语言的阐释非常幽默。这也是我读完的第一本学术著作,受益良多。 对后来者建议,对于本书的阅读如果没有开始请不要开始,如果已经开始请不要停下。秋风日紧,珍重添衣。

★★★★★

2023年5月17日 星期三 祝福早安 天气晴朗 气温23℃ 《语言论》 一 名词 在名词及形容词的屈折中,我们看到了与动词相似的语言现象。印欧语系的几种古老语言包含了诸多不同且尚未在现代语言中出现的词形。虽然最初,这些词形之间各有不同,但随着时间推移,要么通过改变词尾消除差别,要么通过类推产生统一形式,例如:现代英语“good”一词在古英语中有“god,godne,gode,godum,godes,godre,godra,goda,godan,godena”等不同词形;意大利语“uomo”与法语“homme”曾经在拉丁语中具备“homo,hominem,homini,homine”等形态。不仅如此,如果将口语考虑在内,法语[ɔm]不但与上述拉丁语词形对应,也可追溯到“homines,hominibus”等形式。此外,现代语言只包含1种或2种格,其前身可能有3,4种格,而在该语言最为古老的阶段则具备7,8种格。但是,单纯依靠某个单词拥有多少种词形来判断古代语言的难度是片面的,行之有效的方法是查找不同变格中某一格的数量。不过有些时候,我们会发现一些特殊变格只影响了某一个单词。 有学者认为,现代语言确实会出现新的不规则形式,用以弥补该语言在早期历史发展过程中被抛弃的不规则变格。持有这种观点的学者依照这一原则,编制了一份清单,罗列同一语系在古今两个阶段中的所有屈折形式:这是唯一能够真正权衡语言得失的方法。笔者在《语言进化论——特别着重英语》(以及再版的《论英语》第9章)对古英语与现代英语的格系统进行了比较,结果发现古英语的格系统占据7至10页,而现代英语仅占2页。这几页纸上全部是缩写与附表,看起来未免枯燥,不过笔者认为,相比孤立的例子或者抽象的推理,这几页纸更能说明英语900年历史的真实趋势与变化,能够向每位读者展示英语的总体结构实现了怎样的巨大飞跃。 谈到语言是否进步,我们有必要在此引用穆勒的另一种观点:“即便霍屯督人能够区分‘he’‘she’‘it’及其单复数,但第三人称 ‘he’和‘she’的同一发音以及第二人称的相同发音都表明霍屯督人对性、数语法概念毫无意识,必然导致该语言的性、数分类与我们的语言系统截然不同。”[1]穆勒或许不该如此嘲笑霍屯督人,因为他的母语(德语)也好不到哪里去,我们大可公平地评判:“就像德国人使用不同的词形表示复数,如‘gott-götter,hand-hände,vater-väter,frau-frauen’,等,德国人对数的认识同样缺乏概念。”又或者,我们以拉丁语为例,无证据表明“dominus-domini,verbum-verba,urbs-urbes,mensis-menses,cornu-cornua,fructus-fructūs”等单词之间有着相同的关系。即便是同一词,其复数的形式也非一致:“dominus-domini,dominum-dominos,domino-dominis,domini-dominorum”。穆勒认为这种不规律不利于说话者构思单词的复数形式。这无疑是正确的,一种语言只能用复杂的手段来表达单复数的简单差别,这种差别就像儿童理解一个和多个数量的差别那样简单,而另一种语言只需要一种表达方式就能够概括所有的单复数。显然,后一种语言要比前一种更优越。从名词单复数来讲,现代英语明显优于古英语、拉丁语或者霍屯督语。 二 不规则词源 经典比较语言学派相信,每个格原本只有一个词尾,该词尾无差别地置于所有名词之后(比如,单数属格名词都以“-as”结尾),而在现存最古老的语言中,我们发现不规则的词形是后来发展起来的,它们大多基于各种语音技巧和手段并从假定的统一形式中派生而来。因此现在,学者们开始意识到原始语言不可能始终如一、有迹可循。[2]如果着眼于事实,而忽略想象或者重构语言形态的话,我们就不得不承认,在印欧语系最古老的阶段,不仅词尾呈现复杂多样的局面,词基也会受到不同格的影响产生剧变。因为在不同的词形中,词基具有不同的重音和(或)不同的元音交替,又或者在一些最为常见的单词中,格的产生源自一个单词的词干,而其他格则由其他单词的词干构成,比如,主格源自词干“r”,间接格源自词干“n”。希腊语“水”一词就保留了2个词干,由此形成主格“hudōr”与属格“hudatos”,属格中的“a”原本读[ən]。无论词干变化的起源是什么,这种现象都发生在印欧语系的早期阶段。在这一时期,我们发现主格中的词干“r”变成了其他格中“n”+“r”的组合词干,例如,拉丁语“jecur(肝)”变成了“jecinoris”,“iter(航行)成为了“itineris”,学者推断“itineris”原本要代替“itinis”,其产生原理与“femur”变成“feminis”相同。不过,印欧语系在后期开始简化,所有的格只有一种形态,无论是主格词干,如英语“water”,德语“wasser(希腊语hudōr)”,还是间接格词干,如斯堪的纳维亚语中的古诺尔斯语“vatn”,瑞典语“vatten”,丹麦语“vand(希腊语前缀hudat-)”,以及混合词形,如瑞典湖泊“Vättern”,古诺尔斯语与丹麦语“skarn(泥土)”。“skarn”中的“r”源自希腊语“skōr”,“n”源自希腊语属格“skatos(旧读 [skəntos])”。英语将这种简化发挥到极致,同样是“water”这一词形,相对于使用不同格的古英语,它维持词形不变,如“the water is cold”“the surface of the water”“he fell into the water”“he swims in the water”,并且还能够作为动词(如,“did you water the flowers?”)以及准形容词(quasi-adjective),如“a water melon”“water plants”。 总之,大多数格的不规则形式已经通过简化被完全废弃,只有一种词形(或词干)得以保留。保罗·克雷奇默(Paul Kretschmer)认为,不规则的屈折导致了某些单词的彻底弃用,[3]如在现代希腊语中,“hêpar”被“sukōti”取代,[4]“phréar”被“pēgadi”替代,“húdōr”被“neró”取代,“oûs”被“aphtí(=ōtíon)”取代,“kúōn”被“skullí”取代,或许“commando”取代拉丁语“jubeo”也属于这一情况。 一些学者坚持认为,中世纪诸多语言比现代英语更具规律,但是深入思考这些学者的言论,我们会发现,所谓的规律性并非指词义的规律性(不过,词义的规律性对于语言使用者来说同样重要),而是指该语言与其早期语言之间对应的规律性。埃米尔·利特雷(Emile Littré)在《法语史》(L'Histoire de la Langue Française,1878)发表的文章中涉及了这种观点。他对古法语充满热忱,但他对法语的偏爱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古法语忠实地保留了拉丁语的某些特征。因此,古法语两种格的形态差异由来已久,比如:单数主格“murs”,单数宾格“mur”,二者变为复数的词形恰好相反,复数主格“mur”,复数宾格“murs”。而二者又与拉丁语“murus,murum”的复数词形“muri,muros”完全一致。学界曾经认为古法语对“s”的去留过于随意。不过,当学界最终发现了“‘s’的规则(règle de l's)”,使得这一现象终得解释。学者一直认为,这是现代法语失去古法语值得称道的优点,同样的看法也体现在法语单词格的区分上,比如古法语主格“maire”,宾格“majeur”,或者主格“emperere”,宾格“emperёur”分别对应拉丁语“májor,majórem,imperátor,imperatórem”,但彼此的重读位置不同。不论历史语言学家对此方面多感兴趣,对于法语使用者而言,与过去复杂的用法相比,现代法语中更加简洁的屈折变化无疑是一种进步。这一点正如舒哈特一针见血地指出:“语言史学家厌恶现代语言。” 三 句法 在古代语言中,格的句法使用也存在诸多不规则之处,例如,有些动词搭配属格,有些动词搭配与格,等等。即便在多数情况下,这些用法都有据可循,但对于使用者来说,格的句法似乎变化无常,必须逐一学习每一个动词的用法。因此,格的句法逐渐被弃用,这无疑是一件幸事,很多语言都有这样的趋势,甚至保留了诸多传统格的德语也是如此,如“entbehren,vergessen,bedürfen,wahrnehmen”之类原本搭配属格的动词,现在多与单一宾格搭配。这种简化使得被动语态的句子结构更加简单,也更具规律。 弃用陈旧的格的句法,其优势在英语和法语的使用者身上得到体现。他们可以轻松地说:“with or without my hat”或者“in and round the church”,然而保留传统句法的德语是“mit meinem hut oder ohne denselben”和“in der kirche und um dieselbe”。雅各布·瓦克纳格尔(Jacob Wackernagel)曾经写道:“Was in ihm und um ihn und über ihm ist?”如果介词后紧跟一个没有格区分的实质性名词,那么德语句子结构自然与英语一样简单,比如:“mit oder ohne geld”。优秀的作家有时甚至能够写出“um und neben dem hochaltare”(歌德),或者“Ihre tochter wird meine frau mit oder gegen ihren willen”。这些实例摘引自乔治·奥利弗·库姆(George Oliver Curme)《德语语法》(German Grammar,1905)第191页。类似的例子还有“Ich kann deinem bruder nicht helfen und ihn unterstützen”。 因此,在消除传统格句法之后,古代综合语言中许多鲜为人知的习语可用英语方便表达,如:“Genius,demanding bread,is given a stone after its possessors death.”——萧伯纳[5];“He was offered,and declined,the office of poet-laureate.”——埃德蒙·威廉·戈斯(Edmund William Gosse);“The lad was spoken highly of |I love,and am loved by,my wife | these laws my readers,whom I consider as my subjects,are bound to believe in and to obey.”——亨利·菲尔丁(Henry Fielding);“He was heathenishly inclined to believe in,or to worship,the goddess Nemesis”—— 菲尔丁;“He rather rejoiced in,than regretted,his bruise.”——菲尔丁;“Many a dun had she talked to,and turned away from her father's door.”——萨克雷;“Their earthly abode,which has seen,and seemed almost to sympathize in,all their honour.”——约翰·拉斯金(John Ruskin)。 四 异议 笔者认为,没有格的语言最优越。不过,阿维德·约翰森(Arwid Johannson)与我意见相左,在1892年《印欧语系研究》(Indogermanische Forschungen)第1卷,第247页一篇极具说服力的文章中,他援引一些模棱两可的德语句子:“Soweit die deutsche zunge klingt und‘gott’im himmel lieder singt(‘gott’是主格还是与格?)”;“Seinem landsmann,dem er in seiner ganzen bildung ebensoviel verdankte,wie‘Goethe’(‘Goethe’是主格还是与格?)”;“Doch würde die gesellschaft‘der Indierin’(‘der Indierin’是属格还是与格?)lästig gewesen sein”;“Darin hat Caballero wohl nur einen konkurrenten,die Eliot,‘welche’freilich‘die spanische dichterin’nicht ganz erreicht”;“Nur Diopeithes feindet insgeheim dich an und‘die schwester’des Kimon und‘dein weib’Telesippa.(在后两句中,哪些成分充当主语,哪些成分充当宾语?)” 约翰森表示,这些段落证明了弃用格所造成的缺点,假如每种格都有自己独特的标记,那么句意就会清楚明了,因此,在他看来,“格的形式越丰富,句子含义越清楚。”而上述例句表明,词序规则最为严谨的语言也会产生歧义。笔者并不认为“die schwester(姐妹)”和“dein weib(你的)”当作宾格是错误的,因为句末并无“an”。同样,笔者也不愿指出倒数第二个句子中把乔治·艾略特(George Eliot)称作费尔南·卡瓦列罗(Fernán Caballero)的劲敌(konkurrent),反映了该句作者对这位西班牙女作家的偏爱,因此,我们须把“welche”视为主格,“freilich”似乎也是如此。当然,这些不过是微不足道的异议。最关键是,我们必须承认,约翰森的论点包含真理,德语的确存在缺陷,确实会导致歧义的产生。从宏观的视角审视德语结构,如果把这些句子译成其他语言进行比对的话,就不难找出缺陷的原因。 首先,考虑到属格之间的形式区别,德语的真正缺陷不在于词尾太少而是词尾太多,我们应该预见,英语和丹麦语也会出现同样的歧义,但在这两种语言中,由于格导致的歧义要比德语少得多。事实上,这种歧义在德语中比这两种语言中更加常见。尽管听起来十分矛盾,但导致德语歧义的主因之一正是德语语法形式过于丰富。如果使用其他单词代替上述例句中模棱两可的单词的话,我们会发现歧义几乎消失,原因在于其他大多数单词都拥有不同的词形可以分别指代这两种格,例如:“Soweit die deutsche zunge klingt und‘dem allmächtigen’(或‘der allmächtige’)lieder singt”;“Seinem landsmann,dem er ebensoviel verdankte,wie‘dem grossen dichter’(或‘der grosse dichter’)”;“Doch würde die gesellschaft‘des Indiers’(或‘dem Indier’)lästig gewesen sein”;“Darin hat Calderon wohl nur einen konkurrenten,Shakespeare,‘welcher’freilich‘den spanischen dichter’nicht erreicht’(或者‘den…der spanische dichter…’)”;“Nur Diopeithes feindet dich insgeheim an,und‘der bruder’des Kimon und‘sein freund’T.(或‘den bruder…seinen freund’)”。 事实上,上述的句法结构极为清晰,但人们也可使用该句型造成模棱两可的含义。如果大部分单词的主格或与格相同,如“gott”,或者与格和属格相同,如“der indierin”,那么,上述句法结构不利于思想传播。因为,造成歧义的根本原因在于格的形式不统一。雅利安语中所有古老语言都存在格不一致现象:某些词或者某类词干不同格的差别明显,而另一批词或者另一类词干的不同格则完全相似。在此,笔者列举一些拉丁语实例,因为拉丁语是代表格混乱最典型的语言,当然,哥特语和古斯拉夫语也出现同样的情况。比如,“domini”既可以是单数属格,也可以是复数主格(如,“verbi”“verba”);“verba”既可以是复数主格,也可以是复数宾格(如,“domini”“dominos”);“domino”可表与格、离格;“dominæ”可以是单数属格,单数与格,也可以是复数主格;“te”表宾格、离格;“qui”表单、复数;“quæ”表阴性单复数以及中性,等等。因此,“patres filios amant”和“patres filii amant”虽表意清晰,“patres consules amant”却存在两种理解。那么,“Horatius et Virgilius poetæ Varii amici erant”究竟有多少种含义?“Menenii patris munus”可能表示“美尼涅斯神父的礼物”或者“美尼涅斯父亲的礼物”;“expers illius periculi”要么意为“脱离危险”,要么表示“避免与那人一起犯险”。而在包含两个宾格的不定式中,明晰主语和宾语的唯一方式是依靠语境,不过此方式并非绝对,例如古希腊伊庇鲁斯国王皮洛士(Æacide Pyrrhus)[6]的神谕就是如此,马库斯·西塞罗(Marcus Cicero)从昆图斯·恩尼乌斯(Quintus Ennius)那里引用了该神谕:“Aiote,Æacida,‘Romanos’vincere posse(告诉你吧,伊庇鲁斯国王,你将征服罗马人;告诉你吧,伊庇鲁斯国王,罗马人将征服你)。”即使高度屈折化的雅利安语似乎也难以摆脱此类缺陷,而这类缺陷又往往存在于词尾丰富的语言中。当然在这里,我们并不关心如何创造人造语言(笔者不建议在人造语言中使用多种格),而是关注自然语言在其早期和现代阶段的价值,因此,对于约翰森“形式越丰富,话语越易懂”的论点,难以服众。 五 词序 在上一节列举的德语句子中,其语义不清不仅由格所致,还包括德语词序规则的缘故。其中的一个规则是将动词置于从句最后,这样一来,上一节两句话中的主句就不存在歧义:“Die deutsche zunge klingt und‘singt gott’im himmel lieder”或“Die deutsche zunge klingt,und‘gott im himmel singt’lieder”;“‘Sie erreicht’freilich nicht die spanische dichterin”或者“Die spanische dichterin ‘erreicht sie’freilich nicht”。不过,歧义的产生在于另一条词序规则,即动词须置于引导性次修饰语(introductory subjunct)之后。假如省掉“doch”,句义就会变得清晰:“Die‘gesellschaft der Indierin würde’lästig gewesen sein”或者“‘Die gesellschaft würde der Indierin’lästig gewesen sein”。在此,语言结构不一致所带来的后果再次一览无遗:一些词序的规则是为了显示语法关系,但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规则又要给其他规则让位,这就破坏了原有词序。在德语中,词序有所改变,句意无太多变化,但这不符合语言习惯(语法性变差)。而在英语中,词序的改变会产生极好的语法效果,其句意也与原句不同。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德语的词序规则一无是处,而英语的词序规则奉为楷模,我们只能说英语的词序在改变句意的程度上要比德语深得多。 曾经,一位批评家反驳我的观点:“举一例就能说明,几乎所有的修辞(rhetoric)都会破坏句子的清晰度,比如‘And thus the son the fervid sire address'd”。他还补充道:“假如主格和宾格使用不同的形式,歧义会立即消除。”毫无疑问,这种观点会招致反驳,因为正常词序也会受到争议,正如格尾(case-ending)是其他语言语法的重要组成部分,词序也是英语语法无法分割的成分,违背词序规则同样会造成理解偏差,比如:拉丁语用“dominum”替代“dominus”造成的歧义。即便在每一种英语修辞中都能找到歧义句,笔者也会指出,英语著作中所存在的歧义句是极为罕见的。诗歌存在破格(poetic licence)现象,对节奏、押韵也有要求,诗人也对古体以及不合常规的表达有所偏爱,这些因素都会导致诗歌违反正常词序,但即便如此,诗歌的歧义句也极为少见。当然,对于托马斯·格雷(Thomas Gray)诗中的主语,学界众说纷纭:“And all the air a solemn stillness holds(万化皆偃息,阴肃笼四野)” 实际上,这行诗并不重要,因为到底是空气笼罩着肃穆,还是肃穆包裹着空气,人们对此行诗的理解都是相同的。在日常用语中,我们或许会发现相似的搭配,但人们不会对哪个是主语,哪个是宾语存在质疑。通常的词序为“主—谓—宾(Subject-Verb-Object)”,一旦词序有所改变,那么一定存在理由。改变词序可能是为了减轻句子某些成分的负担。如果为了减轻主语的负担,只需重读就可达到目的,词序不受影响;但是为了减轻宾语的负担,就需要把宾语放在句首,若是如此,英语并不像德语和丹麦语那样要求动词倒置而是变为“宾语—主语—动词(Object-Subject-Verb)”,其语义清晰,不产生歧义。例如,查尔斯·狄更斯(Charlies Dickens)的句子:“Talent,Mr.Micawber has;capital,Mr.Micawber has not(才华,米考伯先生是有的;资本,他可没有)。”下面的实例出自近期的一本小说:“Even Royalty had not quite their glow and glitter;‘Royalty you’might see any day,driving,bowing,smiling.The Queen had a smile for every one;but the Duchess no one,not even Lizzie,ever saw.(就算是皇室,也没那么光彩,就算是皇室,你也可以见到他们开车、鞠躬、微笑。女王对谁都会报以微笑,可公爵夫人就不是了,即使是利兹也没见过公爵夫人微笑的模样)。”莎士比亚的诗中也有这样的句子: Things base and vilde,holding no quantity, 卑贱和劣行在爱情看来都不算数, Loue can transpose to forme and dignity, 都可以转化成美满和庄严, ——《仲夏夜之梦》(A Midsummer Night's Dream)第1幕,第1场,第233行 亨利·沃兹沃思·朗费罗(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译自弗里德里希·冯·罗高(Friedrich von Logau)的诗句: A blind man is a poor man,and blind a poor man is; 瞎子是穷人,穷人是瞎子; For the former seeth no man,and the latter no mansees. 前者看不见人,后者人看不见。 违背“主—谓—宾”词序的原因可能出于语法目的:关系代词或疑问代词须置于句首。不过,英语语法再次避免了这种歧义,以下句子可以为证:“This picture,which surpasses Mona Lisa(这幅画的创作水平高于《蒙娜丽莎》)”“This picture,which Mona Lisa surpasses(这幅画的水平不及《蒙娜丽莎》)”“What picture surpasses Mona Lisa(哪幅作品超越了《蒙娜丽 莎》)?”“What picture does not Mona Lisa surpass(哪幅作品《蒙娜丽莎》没有超越)?”如果是德语(如“dieses bild,welches die M.L.übertrifft”,等),上述4句话都会产生歧义,若是丹麦语,后两句句意毫无差别。可见,英语证明了少数格的存在并不影响句意的清晰。假如《亨利四世·下》第1幕,第4场,第33行中那句著名的神谕:“The Duke yet liues,that Henry shall depose(公爵还活着,亨利就要下位)”存在歧义,这也只是该句使用诗体创作所致。而在一般的散文体中,要想清晰,只需一步,即以上句中的“Henry”作为宾语,词序倒装。

★★★★★

这样的书,能有人打不行。与这种层次的人共用一个学习平台令我感觉局促

★★★★★

微信阅读竟然有这本书,呜呜呜呜,西方语言学几大家之一叶斯柏森的著作,竟然有,热泪盈眶了我的微读呜呜呜呜……

★★★★★

在专业知识海洋旁的沙滩上——迟迟不敢下水游泳。 巨著不愧为巨著,2022年励志浅尝一下叶先生的知识遗产。

书籍信息

作者[丹]奥托·叶斯柏森
译者柴橚
出版社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出版时间2021-05-30
ISBN9787520382946
分类文学-语言文字
格式EPUB
完结状态连载中
章节数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