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敏
本书研究了大学教育基金会行使投资权时须恪尽谨慎义务的问题,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或地区)的信托法分别以“谨慎投资者规则”和“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回应了这一命题,并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基金会开展投资管理时的规制原则、路径、机制、实效和方略,以及在我国实现谨慎投资义务制度本土化应建构的规制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