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大仲马
小说主要描述了法国红衣大主教黎塞留,从1624年出任首相到1628年攻打并占领胡格诺教派的主要根据地拉罗谢尔城期间所发生的事。黎塞留为了要帮助国王路易十三,千方百计要抓住王后与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暧昧关系的把柄。而作品主人公达达尼昂出于正义,与他的好友三个火枪手为解救王后冲破大主教所设下的重重罗网,最终保全了王后的名誉。达达尼昂和三个火枪手的冒险经历,在仲马的笔下栩栩如生,生动曲折,引人入胜。
作者的人物贪欲而不求安逸,他们认为安逸是仆人和市民过的日子,不冒任何风险,无异于慢慢等死。他们是躁动型的,往往捅马蜂窝,自找麻烦,冒种种危险而乐在其中,凭智慧、勇敢和天意,最后总能实现不可能的事情。
刚开始看觉得有点无聊可是越看越觉得好看,人物塑造鲜明,一个护短的主子加上他们的一次次的胜利,最后让他们完成心中的所想,恶毒女人逃出生天那一段真的是荡气回肠,人有时会被美色诱惑的如此愚笨,或许女人的勾引只是触发了男军官想象中的事情,可能女人上岸的第一眼就被迷上了,同时也充分说明了一个词夜长梦多,堡垒往往是从内部被攻破的,然后那个首相的风评一定是不好的,他居然想和帝国的王后好,事实上又不可能负责任,可见平时是多么的风流,王后可能为了和平而假装如此,真是哑巴吃黄莲,有苦说不出,还好有这些火枪手一直在帮她,火枪手的通敌行为其实反而害死了英国的首相,反正里面一条一条因果联系,都会产生不同的结局,到最后对于一个人来说活着和胜利是重要的。
年少时因为各种原因缺失了很多名著的阅读,会补上。 若以今日之审美思想去看这部小说,算得上好,却不是一流。 读起来很流畅,人物刻画没有那么深刻。 浮光掠影读完。
少一星是因为译本不如译林,尽管如此,仍然无法掩盖大仲马这部杰作的好味道。主人公简直是开挂的人生,得力的好友,不凡的际遇,最后连敌人boss都收服于他。怎能不令读者越读越有滋味呢?大仲马此书创作于报纸连载,同样东方有位作家也是如此成名:金庸。笔下人物也大多是开挂的幸运儿。所以我觉得这类书非常好看的一个原因就是太多的是yy了,不过大仲马此作是跻身世界名著的,其叙事写作的功力自然不是泛泛之辈所能比拟。总之,如果你需要勇气和热血,就来看《三个火枪手》吧!
三星半。除了阿多斯,其他三个与其说是绅士骑士,不如说是梁山好汉,而且我们的主角达达尼安有时还够不上好汉的标准,因为他经常为了下半身的欲望搭上甚至赔上朋友。幸好其他7人(包括4个跟班)众星拱月才把智商飘忽不定的达达尼安拱上了成功之路,助他一路腾达。印象最深的反倒是两个反派,一个是米莱狄,大仲马赋予了她过人的美貌、智慧与胆识,虽然越狱部分让人难以信服,但妖艳狠毒的形象刻画得相当成功。另一个是红衣主教,一代枭雄,会耍些手腕,但度量够大,要不是他爱才惜才,达达尼安可能一出场就扑街了。
整体来说这个故事写的太平太拖了,最后几个章节节奏确实快了,剧情也起伏了。另外,很多男女角色之间的感情戏,我不是太能接受和理解,情人多于爱人。
当达达尼昂第一次踏入巴黎的街道,怀揣着父亲给他的十五埃居和一封给德·特雷维尔先生的介绍信时,他并不知道自己即将卷入怎样一场波澜壮阔的冒险。《三个火枪手》这部出版于1844年的小说,以其令人窒息的节奏、鲜明的人物形象和错综复杂的政治阴谋,在近两个世纪后依然焕发着惊人的生命力。大仲马用他如椽大笔,不仅为我们描绘了十七世纪法国宫廷的浮世绘,更创造了一种关于友谊、荣誉与冒险的永恒神话。 表面上,《三个火枪手》讲述的是一个经典的成长故事:外省青年达达尼昂来到巴黎,结识了阿多斯、波尔托斯和阿拉密斯三位火枪手,共同为保护王后安娜的名誉而与红衣主教黎塞留的阴谋周旋。但细读之下,这部作品远非简单的冒险小说那么简单。大仲马将历史事实与虚构叙事完美融合,创造出一个既真实可信又充满浪漫色彩的平行世界。历史人物如路易十三、黎塞留、白金汉公爵与虚构角色并肩而行,这种虚实相生的叙事策略赋予了小说独特的张力。 四位主角的塑造堪称文学史上的奇迹。达达尼昂的机智勇敢、阿多斯的高贵忧郁、波尔托斯的虚荣豪迈、阿拉密斯的矛盾挣扎——每个人物都栩栩如生,具有令人难忘的立体感。特别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角色并非完美无缺的英雄:阿多斯沉湎于酒精和过去的阴影;波尔托斯贪慕虚荣,渴望攀附权贵;阿拉密斯在宗教与世俗间摇摆不定;就连主角达达尼昂也常常表现出鲁莽和轻率。正是这些"缺陷"使他们成为有血有肉的真实人物,而非简单的类型化角色。大仲马似乎告诉我们:英雄主义不在于完美无缺,而在于有缺陷的人依然选择为某种高于自身的事物而奋斗。
《三个火枪手》是一部融合冒险、爱情、权谋与人性探索的经典之作。它既是个人英雄的赞歌,也是历史洪流中的个体抗争史诗。后浪插图珍藏版通过精良的制作,让这部作品在当代读者中焕发新生。正如余华所言:“大仲马的小说让阅读成为一场酣畅淋漓的冒险。”无论是追求情节刺激,还是探索人性深度,这部作品都值得反复品味。
知道大仲马是很久以前的事了,著名的浪漫主义作家,失败的弄潮儿。 作品中明显的中世纪写作风格延续了大仲马循序渐进、高潮叠起的创作特点,直至基督山伯爵达到顶峰。火枪手们虽正派却简单粗暴的江湖义气与米莱狄、红衣主教和帮凶虽邪恶却冷酷缜密的政治手腕对比鲜明,整体感觉好人不太好有点楞坏人不太坏有点萌。 如果说艺术家的隔壁住着疯子的话,那这部浪漫主义作品的邻居就是闹剧。
在早上这个时间读完了。 “一般”的原因是期待值过高,本以为会有很多斗智斗勇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