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利安·巴恩斯
巴恩斯以一种非常奇特的方式探寻他视为灵魂导师的作家福楼拜。福楼拜的两处故居都有一只鹦鹉标本,究竟哪一个才是福楼拜用过的那只?退休医生杰弗里·布拉斯韦特带着这样的疑问,开始了对福楼拜的鹦鹉的寻访之旅。断断续续的旅程中故事丛生,福楼拜的影子在陈年旧事中却愈发显得模糊。
这自然应是个虚构的故事,纯粹地虚构。 她也不知自己为何冲动般地买下那两只鹦鹉,一只胸部羽毛是深深浅浅的绿色,一只胸部羽毛是浓淡相宜的蓝色。她想,大概是刚刚那顿一个人的晚餐过于寂寞了。 在人声喧嚣的餐饮店里,在她的前后左右,要么是拖家带口,要么是成双成对,而她的孤身一人,被掩护其中,那生出的悲凉是自己给自己的。 也许孤身走暗巷是勇敢的一种,但孤身走在世俗的圆满里也应是一种勇敢。 她用完餐,信步走着,没有特定的方向。她只是想着,不必着急,时间于她,犹如盛夏葡萄架上串串的葡萄粒,实实在在,且摘之不尽。当一个女人的心中,再无爱情与生存时,她的内在便是一片明月下的宁静海面,无论风的来还是去。 当这宁静被清脆的鸟声惊扰时,她才发现自己走到了一个卖鸟的小摊前,自然而然地驻足,弯腰,探身去细看那鸟笼中的灵物。 她想这应该是鹦鹉鸟吧。不知怎么的,忽然想起前几日才翻完的那本《福楼拜的鹦鹉》。其实,那本书究竟好不好,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选择翻开那本书,不过是因为福楼拜是《包法利夫人》的作者。 据说这个长相粗糙的男人煞费苦心了好几年才写成了《包法利夫人》。当作品写就时,这个作者,男人,也留下了永恒的名言,“包法利夫人就是我,我就是包法利夫人”。 他们都说《包法利夫人》是一本值得反复研读的书。只是她肤浅,读过一遍,在她眼里不过是情欲类小说。 想到这里,她不由得觉得可笑,自己不过是一个售楼销售,怎么弄得自己像个文学家似的。这样说也不对,现在的她,正确说来,是无业游民。 “老板,这鸟容易养吗?”不自觉地,这些话就从嘴里蹦了出来。 “好养,特别好养。只要保证它们随时有食物可以吃有干净的水喝就行。”卖鸟的是个小伙子,胖胖的,看起来很和善。 她一时没接话,又低下头去,看似在挑选鸟儿。其实,她不过在想着,如此面善的人,若是成为自己的顾客,到底还是得煞费苦心一番,大概才能成交一笔单子。 也是,那法国男人可以写本书用去几年时间,而她呢,有时也需要几年的时间才能将手中的那几栋楼卖掉。也许她打探的时间久了一点点,那老板开口道,“美女,要不要带两只回去?就随便摆在那里,到底家里有些热闹。” 对,热闹。当福楼拜这臭男人将一只鹦鹉摆在自己的写作案头,取名露露,陪伴自己写作时,难道就是为了调剂写作时的沉寂吗?她也需要些热闹,毕竟一个人住。 “那老板,给我挑这两只总挨在一起的鸟吧,希望它们两到了新环境可以有个伴。”她一向如此考虑周全,要不然,她的银行账户里也不会存下让人眼红的七位数。 在《福楼拜的鹦鹉》书里,作者认为生活的真相要么由于过去太久要么由于过于熟悉,而统统失去了真实。但她的过去呢,真相和真实之间隔了多远? 大学毕业那年,她收到了两个求职岗位的录用通知,一个岗位是办公室文员,一个岗位是房地产销售。她并不犹豫,选择了办公室文员。虽然那日面试她的房产销售领导私下告诉她,其实她适合做销售,即使她看起来如此恬静。 文员的工作并无太多压力,只是薪酬不高,有时还需向父母伸手支援。她想自己后来又换成售楼销售,并不是没有原因。 也许是那次和朋友逛商场,逛到一件毛衣,那是一件黄色细线缠有金丝的半长款毛衣,习惯性地,先去找吊牌,上面的数字是她一个月工资的五分之一。但她是真的喜欢。犹豫着,哪怕不买,试穿一下,让那种欢喜的美丽在自己的身上停留几秒也是好的。 她迟迟疑疑地寻问销售员,可以试试吗? 站在另一边的销售员,不过瞟了她几眼,轻声嘀咕,买不起就别试,尽是麻烦。 她的脸顿时热辣辣,恨不得立刻转身就走。可转念间,她动手从衣架上取下毛衣,穿上了那件毛衣。她想,即使镜子中的自己并不如何惊艳,她也已决定买下这件毛衣,更何况,镜子中的自己看上去竟如换了个人般地神采奕奕。 肉体与衣饰的完美融合,相得益彰。 朋友说,那一刻她的眼睛看上去就像是淡淡的黄色。可不是,既然女人是无法理喻、莫名其妙的神秘存在,她的眼睛就应该是善变的,比如包法利夫人那复杂多变的眼睛。 后来那个月的十来天,她不过天天白菜煮面条,偶尔再加一个鸡蛋。 应该说,她改行做销售也如福楼拜成为一个作家般,似乎是一种顺其自然。就如《福楼拜的鹦鹉》书里说,生活有点像是阅读,只是书上会说,她这么做是因为,而生活只是会说,她就这么做了。书里会告诉你前因后果,而生活只是静默的旁观者。 她明白自己银行账户的数字不可能单凭她一己之力就能写下的,那一个个圆圈,如滴滴嗒嗒的秒针,是看不见数不清的谎言、矛盾和虚伪。 就如面试她的销售领导所说,她是个看起来恬静的女子,但并不如何美艳,性感。她的恬静犹如乡野里春草间的一方池塘,只是让看惯了人工景物的他生出了些兴致,如此而已。这话也是他这么说的。 她当然也明白,如果没有遇到他,还会遇到另一个他,总之都会有个男人,或者是财富或者是权力,反正不是爱情,让她去接近。这种接近,是现实的诱惑,诱惑着她去往人性悬崖的边缘,凝视黑暗的悬崖,获得被羞愤被屈辱剥离后的笃定。 就像福楼拜,他总会有情人,但福楼拜说他的爱情字典里没有送花两字,即使他确也送过花,虽然只是顺手摘下而已。 他从来没有说过爱这个字。 但他送她花,红玫瑰蓝玫瑰黄玫瑰,白百合粉百合黄百合,他说她那恬淡的样子需要鲜花的浓烈去调和。可是,恬淡,只是她看起来的样子而已。 在他第一次来她的销售处时,他只是个陪客。中午的酒宴,他已醺醺然,被好友拉到那销售处时,不过是挨不过情面。他找了个僻静处坐着,她给他端来一杯水。 他浅浅喝了一口,惊讶地抬头问,怎么是甜的? 她穿着一套合体的黑色套装,直直的头发简单地束成马尾,眉眼清秀,双唇淡淡的肉粉,轻轻地笑道,加了点蜂蜜,专家说,喝完酒,喝点这个有好处。 他朗声笑道,哪来的专家?真是专家处处有。不过,你这蜂蜜,甜而不腻,透着一股清新。 她说道,老板细心人,家乡的土蜂蜜,吃个新鲜而已。 他连胜说了几声好。 他话音落。她便含着笑一个深深地颔首,离去了。 而等他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身上被盖了一层薄薄的毛毯。而那日拉他作陪的朋友,则成了她所接待的顾客里成交效率最高之一。 等他再次出现在她面前时,身边又是一个朋友。见到她,他柔声笑道,谢谢你托人送过去的土蜂蜜,放在办公室,每天喝一点,竟很快便喝光了。今日厚着脸皮,再上门讨些。 她却笑着说,当季的东西,一旦错过了也就没有了,幸好明年花还开,到时你再来。 他没有等到明年。 当天的午后,她就收到了他送的鲜花,卡片上写着,鲜花常开,也愿甜蜜常有。 后来,她的顾客中又有他的这个朋友那个朋友,他朋友很多,但他自己却不买房。 他从来不谈自己有过多少女人。即使他不说,她也知道自己只是其中一个。这让她想不通,为何福楼拜要夸耀自己有过多少多少女人,甚至还尝试与自己的情人交流其他的风流韵事。他不仅仅属于她,就如福楼拜也不可能让自己专属于一个女人。但,即使不是爱情,到底还存着丝丝占有和期待,期待自己是对方最特别的存在。 当她被他问道,她有过几个男人时,她总是说一个。如此一来,当他踏入她的世界时,既不会惊慌也不会失落。但真相是什么,他和她都选择视而不见。 他从来不对她的工作有任何指摘,但她遇到困难时,他总是最好的“救世主”。当她因空调破旧失修时,他给她立刻换了一台新空调,他说,这只是钱的威力,与他无关;当她因身体不适而无法生活起居时,他给她找来了一位职业保姆,照顾得稳稳妥妥,他说,这只是钱的威力,与他无关。 他与她的男友那么不一样。男友说,你能不能换个文职类工作,正经的好女孩子不会干销售,而且销售压力那么大,你会很辛苦。男友说,你能不能学着做饭烧菜,即使不考虑我,也应该为以后的孩子考虑考虑。男友说,你能不能不用买那么衣服包包,够用就行了,我们不是有钱人,钱得省着点用。男友说,谁让你又出去应酬到那么晚,打不到车自己想办法,但回不来我们就分手。而这,却是她奔着以为的爱情去的。 浪漫与现实,为何非得是对立般的存在?在她看来,《包法利夫人》就是浪漫的现实主义,要不然也不会写下“语言就像一面破锣,我们在上面敲打出曲调,让熊跟着起舞,然而一直以来我们所渴望的,却是去感动星辰”。生活如此,爱情也如此。 后来,她无所谓必须爱某个谁,爱情的追求是为了幸福,但幸福,《福楼拜的鹦鹉》里说,不过是始于期待,然后止于追忆。 她也不知道自己能将这两只鹦鹉养多久,只是想到,那么多人去费力探究被福楼拜借去的那只鹦鹉到底前额是金色喉部是蓝绿色,亦或是前额是蓝绿色前额是金色,这样的研究是不是一种愚蠢? 毕竟,《福楼拜的鹦鹉》里给出解释,“愚蠢、自私和健康是幸福的三要素——不过,如果缺了愚蠢,另外两个也没什么用”。
读完能让人会心一笑的一本书。 在这里我不打算把许多人云亦云的溢美之词再说一遍(诸如:跨文体写作了、叙述视角隐形替换了、打破叙述方式瓶颈了……此类的)我只想感性地描述下读完此书在我黑暗大脑深处留下的意象: 福楼拜,本人已逝,他就像留下一副巨大而完整的人类骷髅骨架,而本书作者巴恩斯,就是一位手艺精湛到八面玲珑的解剖医师——经他之手,庖丁解牛般分解了那具骷髅,分解到每一块精微的人骨零件都逆光剔透!然后解剖者又重新将成百上千的骨头碎片重新拼装在一起,只不过不再是人骨,而拼成了一棵树! 论这棵树,福楼拜的巨大骨盆是根茎,粗壮、蛮横,孕育不见天日的原始生命冲动,它们深埋入泥土,无所不在又令人难堪:福楼拜的顽固灵魂是树干(应由脊椎骨拼成)它耸立不倒,气势连天;从下到上伞盖型的树木枝杈,可代表世间万物对福楼拜回望的视角(同时也是福楼拜处理世事的视角)看出去,看回来,因果相续却风景绝然不同;树冠顶端是福楼拜的头骨,犹如树木结出的果实,果肉已经被反复参观者掏空食尽,但最硬核的精华果仁尚无人有能力触及…… 哦,对了,最后树上还站着一排排鹦鹉,代表后世写作模仿者以及评论家们永恒的学舌热情❤️,永远诠释不尽,前仆后继,却永远难辨真伪。 巴恩斯的文学解剖机制,叫绝!四点四星。
非常有趣,虽然我读得很潦草,有一大半是在火车上看完的。 如果你喜欢福楼拜,那我强烈推荐这本书,里面有他大量的隽言妙语还有生平轶事。它是一部体裁很新的小说,类似散文札记。散文的章法和聪慧在此也体现得淋漓尽致。 福楼拜的个性让我困惑,让我着迷。我在他身上看不到那个《包法利夫人》的作者——外科医生般冷淡精准,希腊雕塑般完美无瑕。活着的福楼拜有时让我强烈联想到莫扎特,幼稚低俗,甚至放荡无耻,对性器和排泄物有奇怪的嗜好。他以艺术自任的强烈激情也跟我想象的大不一样,我原以为他不信任这类“布尔乔亚的自我理想化”。他希望作品一经诞生,就切断与作者的脐带。“作者应当在作品中隐身”,他做到了。 福楼拜毫无顾忌的咒骂经常叫人惊奇、叫人兴奋,在糅合了灵巧的修辞和深刻的智慧以后尤其如此。我几乎有点羡慕他,想和他一样没有任何拘束,用尽各种脏字。——高中时候我后排有个犀利直率的女生,每次听见她尖声尖气、怨气十足的咒骂,我都笑得前仰后合。 我很排斥巴恩斯的另一本书,《终结的感觉》,觉得作者太喜欢显摆自己。但是在这里,福楼拜成了唯一的焦点。 詹姆斯•伍德在《破格》中有一篇文章,批评巴恩斯好弄聪明。他喜欢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在没有问题的地方制造出问题,然后再把复杂的事情神秘化,从而消解问题。《终结的感觉》里对不可靠叙事的强调就很好地体现了这点:明明可靠的东西他硬说不可靠,明明清晰的道德责任他非得模糊化。《福楼拜的鹦鹉》在这篇文章中也得到些许讨论,值得参考。 值得一提的是,巴恩斯喜欢杜撰。《终结的感觉》里位于核心的那句欧拉格言就是他的创造,《福楼拜的鹦鹉》没准有类似情况。
虽然读得很粗略但是仍然加深了我的存在性焦虑😕 最终也找不到真正的鹦鹉,或者说根本没有那只鹦鹉 最终也没有和妻子和解,或者说根本无法和解 什么是真相?怎样把握真实?如果一切都是虚假的,意义是什么? 在后现代我们能抓住什么?
指南:福楼拜狂热粉丝应该知道的事 “当你为朋友立传时,应该写得像是在为他复仇。” 感谢朱利安•巴恩斯,他通过这一作证明他在文体创新方面能力的同时,成功地让我喜欢上了福楼拜——《包法利夫人》在一个晚上已经读了二分之一,我感叹我真是浅陋到如今才发现这本“庸俗小说”是多么伟大的作品。 事实上,《福楼拜的鹦鹉》也证明了另一件事:当你爱一个作家时,你甚至能为他写一部小说,并在这本小说里完成自己的风格。如果单纯把这本书当作一本人物传记,那实在是辜负了它巧妙的构思和对福楼拜的致敬——我们都知道“作家之死”的论述吧?这是一部结构精巧的小说,一场事无巨细、酣畅淋漓的讨伐,一次郑重的、怀念的、令人欣慰的传承仪式。 首先不可忽视的是小说的伏笔和暗线。在长篇大论的福楼拜生平逸闻和作品解读之下,有两个疑问势必萦绕读者心头:“我”为什么对福楼拜感兴趣?苦苦追寻一只鹦鹉的去向和真假又是为了什么?这个答案在你沉浸在福楼拜的世界里时会忽然浮现——原来通篇的戏谑和反讽之下藏着哀伤的内核——一个失去妻子的男人试图通过对文学作品的追寻得到关于生死和爱情的解答。 巴恩斯想在此作中探讨的主题是多维的:对作家及作品的喜爱应宽容还是苛责?追寻和描绘真实的道路是否总免不了虚构和夸张?我们孜孜以求的阅读,究竟是为了在其中求得生活的真谛,还是只为了一个自欺欺人的合理化? 这本小说带给我的感受非常奇妙,准确来说是多层次的。和小冉谈起最多的是其中那些漂亮的反讽和福楼拜的八卦,但无数次我沉默着回想起这本书,最先浮上脑海的却是淡淡的怅惘。无论是立在那里斑驳的福楼拜雕像,博物馆深处仅剩的三只鸟类标本,还是故事里的“我”每次忆及亡妻的眼前浮现的冰雹和粉碎玻璃罩,都在提醒我们一件事实: “悲悼时有的是时间,时间是你唯一的所有。” 过去的周末里我走遍了近郊的每一家书店,试图找到福楼拜的书。法国文学并不罕见,可或熟悉或陌生的作家名字里已找不到他。我和小冉说,福楼拜的小说已是近两百年前的作品了。他说两百年其实也不远,清政府快被打开国门了。 我愣了一下,是啊,明明历史写得如此清楚,我们对时间的概念却模糊得这么快。 我接着读《包法利夫人》,看爱玛的梦醉了又碎。 以重逢与惜别的心情。
朱利安.巴恩斯后现代主义大家,当今英国文坛三巨头,微读上架的作品不在少数,这是我读的第一部作者的小说。 福楼拜写《一颗单纯的心》从鲁昂博物馆借了一只鹦鹉,置于案头,取名“露露”。 那福楼拜两处故居的鹦鹉哪只是真的呢? 作者借医生布拉斯维特的视角,带着疑问,踏上了鹦鹉的寻访之旅,读者也一起窥探《包法利夫人》作者的心灵奥秘… 后现代主义小说那种标新立异、肆无忌惮的写作风格已经让读者看得眼花缭乱,巴恩斯的《福楼拜的鹦鹉》过犹不及。且看: 这是作者对福楼拜的致敬(文中出现许多对福楼拜不敬之词,似贬实扬)的一部传记,又不想写得循规蹈矩,更像小说,也鹦鹉为切入点,题裁风格杂糅了年表、文学批评、寓言、故事、词典、考卷、随笔、回忆录… 有真有假,似梦似幻,语言诙谐,反讽意味浓厚,随处可见,隐约可见作者非常想成为福楼拜这样的一位伟大作家,作者文字显现的却“口是心非”地“恶语中伤”福楼拜…是一本大大有趣的书,当然,不喜欢的会说附庸风雅,一昧炫技,我还是认为作者努力通过多元化的写作手段在读者面前展现出一个立体真实的而不是perfect 的福楼拜。 写得虽然天马行空,作者借路易斯.莱科的信,说福楼拜写包法利夫人的眼睛颜色前后矛盾…非常严谨执着,包括福楼拜死因。(内容省略,喜欢就读) 临近尾声那50只鹦鹉有可能真的,也可能都是假的,这已经不重要了。
关于居斯塔夫·福楼拜,使我更为深刻的并不是他的才华,也不是关于他的风流史。而是一种扑面而来的放逐感,即因为有自己无限向往和想要坚持的东西,所以让他们产生了某种真实的自我放逐。如此的矛盾却又是绝对的统一。或者说,那也并不是福楼拜所独有的,许多的诗人与作家也都有这样的特质。那些理想主义和真情实感或都被藏匿在作品之中,那是真实、纯粹又富有责任感的。而在现实世界里,仿佛永远的激情与游荡才是能够给予安全感的自由。当然,这也并非是文人或艺术家才会拥有的心境,它们更像是完美主义者傍身的武器,并寄居在这个世界的任何角落里,在我们每个人的身上。当孤独与颓废被无限放大之后,消极也生出浪漫的色彩。每个人的身体里或许也都住着无数个自己,理想中的自己,不得不面对的自己,没有那么好的自己,也没有那么差的自己。只是我们小心翼翼,不肯轻易将它们剥离。 而每一部伟大的作品背后,必然有着同样优秀的缔造者。它与他自然是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它来自他的感悟,来自他的创造,来自他的经验。可也许对于很多创作者而言,作品中所包含的,也是脱离了自己本身的所期待的或所厌恶的自己。而那些自心底流淌出的文字或音符,也或是生活里想要表达却从不肯轻易表达的真实与情感。有时甚至这两者之间会形成某种极端。所以,这也让我渐渐养成一种习惯,将一个人的才华和他的品行分开去看待,再尝试将它们慢慢拼合,去寻找一个真正的“他”。对于一个人的评判太难单纯是用好坏、善恶来区别了,当然,评价本身有时就是无意义的行为。但舆论与历史不是以情感为基础的存在,它们也只能尽量客观地留下有关是非对错的痕迹。理解并不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其实了解才是。但无论如何,任何想法和感受的生成,与经历是密不可分的,即便在人生的十字路口处,选择可以有许多种。人选择到底成为哪一个自己,又隐藏起哪一个自己,也到底不是三言两语便能诉清。 回到作品本身来说,其实它在写作手法上是非常有趣的。巴恩斯以真假鹦鹉作为引子,又分别用了寓言故事、年表、短篇小说等多种方式,记述起关于福楼拜的生平。每一个篇章都是看似独立的,但它们交汇在一起之后,便是关于福楼拜的创作史、人生观和情感世界。在读过巴恩斯的多部作品后,总会错觉他对于文字的书写,更像是一种实验。从前也曾与老师讨论过,一部好的作品,到底是核心思想占据更多要素,还是它的表达形式更为重要。当然,经典作品往往是二者兼具,但我想,无论如何,敢于去做更多的尝试,去突破自我,总归是一件好的事情。有趣,永远是唤醒人心底激情与热情的好的方式。而也是因此,让这部关于福楼拜的“传记”与众不同。
巴恩斯这么写福楼拜八面是风,如寒风刺骨,如春风淫晦,如秋风折枝,如夏风飞暴。很多面镜子透出福楼拜的思想或在沟渠更在星空。需要认真才能有一点体会。喜欢‘’当你渐渐老去,心就会像树一样掉落叶子。你无法抵挡某种风。每天它都会刮走一些叶子;然后还会有暴风雨,一次就能折断几根树枝。而当大自然在春天返青,这颗心却再也无法吐绿。‘’
一部非常剑走偏锋的作品,作者以粉丝的身份来写福楼拜的传记,评论也真是好坏参半,一颗星和五颗星都有! 来谈谈自己感受,我不认为这是一部语言华丽俏皮而毫无思想可言的书籍。作者对于结构有种神秘的崇拜感,从《终结的感觉》到这本《福楼拜的鹦鹉》能给看出作者驾驭结构的能力,并且很有个人特色。我是极喜欢语言构造的读者,私以为小说的结构非常重要。比如王小波的《黄金时代》,劳伦斯的《情人》以及将语言构造发挥到极致的卡尔维诺的《看不见的城市》。语言结构就像迷宫一样,而作者就是这座迷宫的构建者,对于迷宫里的一瓦一粒都了如指掌。作为读者就是要在弯弯曲曲的迷宫中走出来,找出作者的真正企图。如果你认为这本书语言华丽俏皮没有思想,你是否还停留在迷宫里呢?这个问题值得深思,也值得在我们看完的每本书后问自己。
一位无法理解妻子的丈夫,靠理解去世多年的作家福楼拜消解自己的孤独。故事很简单,但叙事很破碎。混用了多种文体,每一种文体都是理解福楼拜、理解自己的一种方式。小说主人公杰弗里也是典型的“不可靠叙事者”,但和《终结的感觉》里的托尼不太一样——托尼潜意识里靠删去记忆保护自己,它建立一种被动的防御机制,最后被直接的证据击溃;杰弗里消极得多,他靠过量的知识麻痹自己,而且很明确地知道自己在拖延、逃离、耻于面对现实,但仍选择这样做。这会让我反思:作为“不可靠叙述者”的我们,究竟是托尼还杰弗里,杰弗里无疑是可怕的,但大多数人撇不开他的思维逻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