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史蒂芬·平克
《风格感觉:21世纪写作指南》是一部无可替代的写作指南。它结合现代语言学和认知科学,从思维的高度分析写作技巧,告诉21世纪互联网时代的写作者,如何清晰简洁地向读者展示事实和思想,如何有效运用语词来吸引人类心灵的关注。
对于写作水平的提高,尤其是英语写作能力的提升,我有三本书推荐,本书《风格感觉》,还有《学会提问 原书第11版》、《麦肯锡教我的写作武器》。三本书侧重点不同:《风格感觉》手把手教你英文写作;《学会提问》侧重培养批判性思维能力;《麦肯锡教我的写作武器》从商务写作角度教授如何让写作文案周密严谨、逻辑清晰、引人入胜。 写作者需要站在接收者/读者的角度,深刻意识到“知识的诅咒”,避免写出晦涩难懂的文章。英语为非母语者写作的时候,关注点应该是思想和逻辑,不是词汇和语法。 本书作者是大名鼎鼎的史蒂芬·平克,以前阅读过他写的洋洋洒洒一大本的《人性中的善良天使》,深受启发。在本书《风格感觉》中,平克提出了写作八原则:①节俭使用元话语;②放弃专家腔,更自然地对话;③少用模糊词;④避免陈词滥调;⑤抽象名词远之,抽象概念论之;⑥不用僵尸名词(例如确认变成“作出确认”、决定辞职变成“作出辞职的决定”);⑦采用主动和互动风格;⑧被动语态,并非洪水猛兽。 最后摘抄书中让我印象非常深刻的三段话并写写自己的想法。 “英语主要是一种向右分支的语言(不同于日语和土耳其语),所以向右分支对作者来说很自然,尽管在英语里也有几个向左分支的选项。”——也就是我们在翻译英文的时候很多时候都要从右往左翻译,但是写作的时候是从左到右,因为英文要避免头重脚轻。 “英语句法要求先主语后宾语。人类记忆要求先轻后重。人类的理解力要求先主题再评论、先已知再未知。”——我们只能通过已知推未知,而不能做相反的事。 “1748年,大卫·休谟(David Hume)在《人类理智研究》(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一书中写道:'观念之间的联系原则似乎只有三种,即相似性、时空接近性以及因果关系。' ”
纯阳书评第525期《风格感觉》平克的《语言本能》、《心智探奇》闻名遐迩,如果让平克写一本有关写作的书籍会是什么样?答案是买一得二,这本《风格感觉》最大的风格是非常慷慨,买一送一,给读者最大的感觉是获得感,买一本写作书,顺便还到手一本语法书。那么这两本书到底怎么样?且听下面书评。 一、平克的写作建议值得信赖 写作建议并不稀缺,真正稀缺的是靠谱的写作建议,所以真正有难度的不是找到写作建议,而是拨开众多不靠谱的写作建议,找到真正靠谱的写作建议,那么有什么办法呢?一个靠谱的思路就是从源头上找,找靠谱的作者,只有作者的靠谱才能为其建议的靠谱提供可信担保。平克的靠谱由其两个方面来证明,一个是其实践成绩,一个是其理论深度。 作为平克的畅销书,《语言本能》、《心智探奇》足以证明其写作能力,这种能力不但没有成为其表达抽象概念的障碍,而且还为其思想理念的表达带来了显著的好处,让其成为畅销作品。可见有关这种能力的知识介绍就有了可信的基础,这一点事没有任何畅销作品,甚至连不那么畅销作品也没有的作者所不能比较的。 一边是平克的建议,一边是没有什么作品的人士的建议,哪种更可靠,哪种更值得信赖,答案是不言自明的。 这只是故事的一面,另一面则跟平克得天独厚的专业优势有关,平克不是一个普通的作家,他首先是一个认知科学家,研究人类认知问题,所以他对人类语言的理解机制和认知逻辑很在行,而写作和阅读恰恰是一个人类认知和语言问题,所以在如何让写作符合认知规律、如何让写作符合认知特点上他有发言权。 正因为如此,平克的写作建议就有了双重保障,既经历了成功写作实践的检验,又受到了认知理论的加持,所以其靠谱程度也就不同寻常。 二、平克的语法建议值得学习 平克完全可以写完第5章就打完收工,但是这位大哥很认真,硬是一口气又写了一半,用来写语法。这个语法严格意义上也可以用来支撑英语写作,但是显然不是必须有,最多算是可以有,所以算是赠品。 即使是赠品,平克也没有粗制滥造,写得很认真,至少能带来两方面的意义。 一是题中应有之意,确实可以帮助读者在英语写作中规避语法问题,提高表达效果。 二是能够帮助英语学习者知道有关语法问题的历史渊源,这些语法问题在其他语法书中也会出现,在那里往往只有标准,只有答案,但是在平克这里,还有探讨,还有建议,而后者才是活生生的英语。 综上所述,平克这本书,买一送一,买写作书,送语法书,写作书靠谱,语法书实用。
作者是哈佛当今心理学界名人,有许多大作。近日,读他的第一本书是“Enlightenment Now”。看他书中的图表就可以知道这本书中大部分内容,听他演讲也更有特点。但是,对于一般读者,本书可能是他最接地气的一本书。不管是文理科读者,应该都会受益。他关于文字表达技巧应该是非常值得重视。他写有不少金句。但是,他书中推荐一些作者之意识形态及三观,相信读者一定会有些,不同程度欣赏与解读,甚至批驳。因为人之独立思考之本质决定,不可能因为是所谓名人,就不可以去质疑。相信任何一位认真的读者,都可以书中发现不少东东。只是,我们读书通常的目的不是为了找茬,而仅仅是要选择性吸取营养而已。 作者强调认为:写作风格仍然重要,至少有三个原因。“第一,它确保作者清楚传达信息,使读者免于浪费宝贵生命来解码含混文字。第二,风格赢得信任。作者行文注重连贯、准确,读者看了会相信作者在其他不那么容易发现的地方也会同样要求自己。第三,风格给世界增加美”。这并非赘言。因此,他更加关注作者本身的思维方式。 例如,他认为要成为好作家,必须先是好读者,见多识广后,才能够写好,这那是自然的。只是,新奇的是,作者建议“要培养作者的耳感,欣赏好文章比遵循诫命更有效,也更有吸引力”。什么是耳感,他居然没有介绍,这也是奇葩。因为他十分反对用读者不明白,定义不清楚花哨词汇。他说尽管无意识地掌握语言能力是人类与生俱来的天赋,但这并不能保证我们写出好句子。所以,在书中提倡,写作进程,例如,“用恰当的单词不仅比任何其他选择都能更精准地表达含义,而且其音调和发音也与含义相呼应。这就是音义联觉,也就是声音的感觉。声音决定意义,而非意义决定声音,比如用“萦绕不去”(haunting)表示“萦绕不去”,用“尖刻”(tart)表示“尖刻””。也许从整本书看上用词,就是所谓看作者耳感,就是作者的本意吗?他还认为,“为普通读者写一篇散文、论文、影评、社论、通讯或一篇博客时,古典文体因为清晰、简洁,胜过其他各种臃肿的文体”。这也不知道是否在推荐,多发些泡泡?呵呵🤭😄! 本书特点之一,对于各种文体写作介绍,是通过像解剖麻雀一样来具体文字或者心理分析该文体的特征,在分析过程中抓住关键。哈佛作者读书当然丰富,所以,读他消化吸收,分析的句子,文章或者书,也是欣赏过程。尽管,评价那些风格具体收获内容如何,似乎都可以忽略不计。当然,这像是无功利主义读书风格?但是,对于认真想提高写作能力之读者,如果有耐心读他通过具体分析一些句子内容,相信就会有大收获,心有灵犀一点通。 同时注意: “坚决用新鲜词汇和具体意象,而不用陈词滥调和抽象概述;关注读者的观察角度及其视线的目标;以简单的名词和动词打底,审慎而明智地插入不常见的词汇或成语;使用排比句;偶然制造精心安排的意外;呈现有说服力的细节,避免直白的表达;格律与发音与要表达的含义和情绪有共鸣”。呵呵,中文写作中,老师不也是如此推荐。写作成功的证据便是清楚和简洁。另外一方面,作者提醒:“许多写作坏习惯使文章沉闷:元话语、设路标、缓冲、自我辩解、专业自恋、陈词滥调、混淆隐喻、元概念、僵尸名词、不必要的被动语态”。其中具体诠释必须读本书。 第二个特点就是用作者心理学来分析写作中的各种问题,现象,就不列出了。例如,当作者把功能固着与组块结合在一起,再拌进那种让我们看不到它们的知识的诅咒,便能解释为什么专家会使用如此之多的独特术语、抽象词汇、元话语以及僵尸名词。他们并不是存心想迷惑谁,那只是他们的思维方式。另外,从句子结构分析是英语等语法中经常见到…,在汉语中……。从其句子结构分析,不难想到为什么现代不少心理学家可以在AI中大显身手。例如,阿里巴巴管阿里云的大师。同时,也不理解为什么还有人居然还在关心,老掉牙,过了气的某心理学家像XX之流。今天心理学与往日内容,早已经是天翻地覆的变化。难道是为了易忽悠? 当然,作者还有些具体逻辑关系及怎样理解语法、用词和标点的正确规则,建议等一些细节。例如,作者自己要反复自我检查等,这些就不透露具体信息。简言之,作者认为,“我们可以经常提醒自己努力追求良好写作风格的原因:促进思想的传播,证明我们对细节的关心,以及为世界增添一些美丽”。读本书,需要时间消化,细节太多。 本书的翻译与导语部分都很精彩!谢谢!
文心有术:让文字成为思想的通透载体 好文字从不是辞藻的堆砌,而是让思想自然流淌、让读者豁然开朗的艺术。史蒂芬·平克的《风格感觉:21世纪写作指南》,跳出了“语法纠错”的浅层框架,以认知科学为根基,为文字创作提供了一套兼具理性与美感的实践法则。 这本书最核心的价值,在于它戳破了“写作靠天赋”的迷思,将写作从模糊的“感觉”转化为可习得的“方法”。平克没有空谈“文笔”的玄妙,而是直指写作的本质:文字是思想的桥梁,好的风格本质是清晰、真诚与连贯。他用通俗的逻辑拆解了有效写作的底层逻辑——写作不是单向的“表达”,而是双向的“沟通”,既要尊重自身的思维逻辑,更要体谅读者的认知习惯;晦涩不等于深刻,简洁也绝非浅薄,真正的文字功力,在于用最精准的表达传递最复杂的思想。这些洞见,让“写作”从少数人的专属天赋,变成了每个人都能打磨的能力。 书中最具启发的,是对“无效写作”的犀利批判与对症良方。平克毫不留情地指出了很多人写作中的通病:沉迷抽象术语堆砌“专业感”,实则掩盖思想的贫乏;句子结构缠绕冗长,让读者在语法迷宫中迷失;只顾自我表达的“独白式写作”,无视读者的理解节奏。针对这些问题,他没有给出僵化的规则,而是提供了贴合现代语境的解决方案:用“具象替代抽象”,让文字有画面感;用“短句承载核心”,让逻辑更清晰;用“读者视角审视”,让沟通更高效。这些方法看似朴素,却源于对人类认知规律的深刻洞察,既避免了“唯技巧论”的浮躁,也摆脱了“无方法论”的迷茫。 更难得的是,这本书将理论与现实场景紧密结合,让写作指南不再悬浮。无论是学术写作、职场文案,还是日常表达,平克都能结合具体案例,分析问题所在并给出优化方向。他让我们明白,写作的风格没有绝对的“唯一标准”,却有共通的“有效原则”——清晰是底线,真诚是内核,适配场景是关键。比如,学术写作无需刻意通俗化,但要避免故作高深;职场沟通不必追求文采,但要精准高效;日常表达不必拘泥形式,却要条理分明。这种灵活的认知,打破了“写作必须遵循固定范式”的刻板印象,让每个人都能在自身领域找到适合的风格。 在信息爆炸、注意力稀缺的当下,好的写作能力愈发成为核心竞争力。这本书最动人的地方,是它不仅传授“术”,更传递“道”——写作的终极目的,是让思想被理解、被共鸣。它教会我们尊重文字,也尊重读者;教会我们在表达中沉淀思考,在沟通中完善认知。平克用理性的分析证明,写作的提升从来不是一蹴而就的“顿悟”,而是日积月累的“打磨”,从遣词造句到逻辑架构,从视角选择到语气拿捏,每一处细节的优化,都是思想与表达的双重精进。 这本书像一位温和而严谨的导师,既不迎合“流量化写作”的浮躁风气,也不固守“掉书袋式”的陈旧范式,只用事实与逻辑告诉我们:文字的力量,在于它能清晰传递思想、真诚连接他人。它让我们从“怕写作”的焦虑中解脱,从“瞎写作”的误区中走出,真正理解“风格”二字的重量——风格不是刻意模仿的腔调,而是思想与表达的自然契合。对于每一个渴望通过文字传递价值、表达自我的人来说,这不仅是一本写作指南,更是一份修炼心性、提升认知的手册。它让我们相信,只要掌握了科学的方法、保持了真诚的态度,每个人都能写出有温度、有力量、有风格的文字,让思想通过文字,抵达更远的地方。
读完朱自清先生的《经典常谈》,再来读史蒂芬•平克的《风格感觉:21世纪写作指南》,对提升写作和表达能力这件事,晓得——为什么需要复兴“古典风格”,如同理解欧洲人发起文艺复兴的时代背景与辉煌成就一样,特别能够Make sense. 作者在引言中开宗明义,先行道出Style的重要性有这样三点: 1. 风格确保作者清楚传达信息。 2. 风格赢得信任。 3. 风格给世界增加美。 接下来的《第一章 破解好文章》,则借由4个Case(案例),4篇文章,具体分析——好文章,好在哪里。并在文章最后总结道:好文章虽然风格迥异,但各位作者会有一些共同做法: 1. 坚决用新鲜词汇和具体意象,而不用陈词滥调和抽象概述; 2. 关注读者的观察角度及其视线的目标; 3. 以简单的名词和动词打底,审慎而明智地插入不常见的词汇或成语; 4. 使用排比句; 5. 偶然制造精心安排的意外; 6. 呈现有说服力的细节,避免直白的表达; 7. 格律与发音与要表达的含义和情绪有共鸣。 另外,好文章的作者还拥有共同的写作态度与动机,即: ——不隐藏那些推动他们来讲述其主题的激情和兴趣。他们写,仿佛他们有重要的东西要呈现(Present:现场~呈递~礼物)。 紧跟着的第二章和第三章,继续通过Case分析——不过是“反面教材”居多——指出为什么好人也会写出烂文章。 后面的三章内容,重点围绕“Sentence”即“句法”,跟读者分享如何——判断(Sentence)、感知(Sense)——词性时态(Tense),句读语法的运用是否自如、连贯,作者与读者之间的思想交流是平和的,松弛的,彼此尊重和相互激赏的,还是充满紧张感的(Tense),故弄玄虚的,前后拧巴的,不知所云的… 这三章内容,具体英文文法的细枝末节,不妨快速浏览,甚至跳读即可,但最后一节——《写作中真正重要的规则》,尤其是——第五条,论证应该基于理性,而非个人——虽然是在呼应并重申《引言》和第一章内容的要点,但却是不容忽视和小瞧的,需要谨记在心,时时操练,终生践行的: 说你所不赞同的人是受金钱、声誉、政治或怠惰所驱使,或者侮辱对方“过于简单”“幼稚”“低俗”,并不能证明对方的观点是错误的。 不同意或批评对方观点,也不能证明你比对手更聪明或更高尚… 把语言学家安•凡墨(Ann Farmer)的智慧话语记在心上吧:“不要证明自己对,而要弄清什么是对的。” 总之,读《风格感觉》的感觉,就是名家大师的写作Style不再是遥不可及的一座高墙,或神秘莫测的一道藩篱,而是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Case可供推导Cause(理由)和Because(因果),有Stile(台阶,梯蹬)可供拾级而上的。
为什么文章写得很清楚,读者还是看不懂? 陶知行说文章写完后要读给老妈子听,老妈听不懂只能当废纸,老妈听懂了才能卖稿子。 在新媒体写作中,文章越通俗易懂,受众群体越大,越有可能成为爆款文。而那些读起来让人模糊不清的文章,注定与读者擦眼而过。 《风格感觉:21世纪写作指南》这本书指出,造成文章模糊不清的三个原因,并教我们如何克服这三个问题,形成自己的写作风格,写出颇具古典风格的文章。 《风格感觉》还未出版,它的样稿就已热传。因为作者是伟大的思想家、认知学家、世界语言学家史蒂芬·平克。他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从思维的角度来分析写作技巧。当他结合认知和语言的专业优势来讲写作,那么没有哪个写作老师比他更能了解读者的心,更能知道有效的表达方式了。 作者还出版了《语言本能》、《心智探奇》等科普畅销书,曾荣获普利策非虚构类写作大奖。这样一个拥有高超写作能力的科学家想要写一本写作指南书的时候,意味着那将是所有写作指南书中最科学的一本了。 称它是21世纪写作指南书是因为书中推崇的古典风格文章通俗易懂、语言简炼、主题清晰,适合互联网的快阅读习惯。 但对于写作经验不足的人来说,最容易写出令人费解的文章。书中说,造成这个原因有三:一是作者不能站在读者的角度思考问题;二是句子引起歧义;三是行文不连贯,造成文章支离破碎。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些问题呢?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一、为什么头脑清晰的作者会写出模糊不清的文章? 头脑清晰的作者不一定能写出让读者看起来清晰的文章。 书中说,这是因为作者没有意识到:读者并不知道他所掌握的知识,也不熟悉他业内的行话,不能领悟他觉得简单得不值一提而故意忽略掉的推导步骤。 于是,作者不肯花时间解释术语,不肯详述推导的逻辑,也不肯提供必要的细节。 当你看到一篇文章,全篇包裹着这些专业术语:“知识的诅咒”、“功能固着”、“组块”,你会不会觉得很烧脑? 为了使文章通俗易懂,弃用那些术语、缩略语和技术名词是最聪明的做法。用大家易懂易记的词来代替。 尽管这样,我们有时还会使用一些模糊的语句。 例如,当你看到这样的一段文字会感觉在读一团被揉碎的报告。 “上面我讲了问题的三个层次,其中第二点评述了重点。下面我要讨论解决的框架。” 虽然这段文字作者想给读者作一下导航,却让我们感觉在一堆路标中迷路了。 这是因为在作者的头脑中,当他对所写内容越了解思维会变得越抽象,越容易产出抽象概念的模糊字眼。 “层次”、评述”、“讨论”、“框架”这些抽象的词让读者睁着眼,却什么也看不到。 解决的办法是,运用古典风格的写作手法:与读者对话,用具象的语言描绘让读者看见,把文字变成肉眼可见的东西。 在需要给读者做导航总结的时候,可以这样写: “正如我们前面所看到的,具体的描述语言很重要。那么,我们要如何把语言从抽象变具象?” 你看这样的效果是不是好很多了。 平克说,我们写文章要尽量站在读者的角度思考问题,收起那些术语和抽象名词,文章写完后要多次修改,给别人看,把别人不清楚的地方改清楚。或者把文章放下一段时间后再回来修改。 二、简明的句子是怎么生成的? 在第四章中,前部分主要讲英语的语法,有些对中文的写作不适用。 这里我主要来讲如何破解掉那些引人歧义的句子。它们符合语法,但读者读起来总会思路断一下,需要停下来思索句义。 比如这个句子: 那匹参加竟赛跑过谷仓的马摔倒了。 书中作者平克给出了击破这些句子的几个办法,我提取其中三个。 一是大声读出句子。 读得顺畅的句子,它的音调、节奏和停顿都很自然,可以消除听者转错弯的可能性。一篇文章写完之后就要大声读出来,修改一下。 二是适当为句子加标点。 这样的好处是使书面语更加接近口语,读者更加容易消化;向读者提示分界线。上面那句引起歧义的句子加标点之后,读者便完全明白了作者的意思了。 那匹参加竟赛,跑过谷仓的马,摔倒了。 三是先主题,再评论;先已知,再未知。 先主题,再评论,这样的排序更有连贯性,不会把读者耍得团团转。 先已知,再未知,符合读者的学习认知。人们学习的方式是把新信息整合到既有的知识网络里。 三、如何改出主旨连贯的文章? 那么在全文句子都通晓的情况下,如何安排写作材料,让行文连贯,逻辑清晰? 首先,确定一个写作主线。这篇文章是按时间的推移顺序来写合适呢,还是按前因后果来写更好?又或者从小见大的观察视角更能讲清楚? 在写作之初,铺就一个直观的路径。这样读者就不容易在文章中迷路了。 比如我写这篇文章的主线是造成文章读起来模糊不清的原因有哪些?如何解决? 然后,遵循“尽早点明主题和论点”的原则。 一开始就阐明主题,读者拿到文章一看就知道这是一篇讲关于什么的文章。作者建议按《风格:向着明晰与优雅》这本书的一个公式来: 先提出“议题”(即主题),随后是“讨论”,在议题的最后陈述论点。 并且说,“在文章开头不久处揭示论点是很有必要的”。 当大方向的逻辑主线、写作原则把握好之后,就要要注意段落之间的安排,避免跑题,让全文形成一个主题链。 如,本书中此章节的范文主题是“冬天的苍鹭”,那么段落中分别讲它们在冬天迁徙、避开危险、狩猎、吃东西的事情。 最后,从大单位的段落安排处理好之后,这时就到了小单位的前后句之间的安排了,也就是一个陈述与另一个陈述之间的逻辑关系。 两个句子的前后关系通常会出现三种主要的关系:相似性、时空接近性以及因果关系。按这三点有逻辑地联系前后陈述。 如, 相似性关系:姐姐喜欢吃香蕉,妹妹喜欢吃苹果。 时空关系:她洗完澡,穿上舒适的睡衣。关上灯,她躺下床睡觉了。 因果关系:老狐狸爱上了大白菜。老狐狸把大白菜骗上船。 此外,适量的连接词使文章更连贯。 文中说,连贯的文章是经过精心构思的,它并非出于偶然,而是源于起草蓝图、留意细节、整体保持和谐与均衡的感觉。 结尾 在互联网时代,清楚简明连贯的文章应运而生。追求这种风格很重要,正如作者在序言中所说的,原因有三: 第一,它确保作者清楚传达信息,使读者免于浪费宝贵生命来解码含混文字。 第二,作者行文注重连贯、准确,读者看了会相信作者是值得信任的。 第三,对于有文化的读者,读到清脆的句子、吸引人的隐喻、俏皮的旁白、优雅的转折,可谓生活中一大乐趣。
古典风格在呈现一个观点时所表现的自信,不能与那种坚称自己正确的傲慢相混淆。在其文章的另外部分,格林没有隐藏许多物理学家同行的看法,即他们认为弦理论和多重宇宙理论言过其实、未经证实。格林只是希望读者能理解这两个理论。托马斯和特纳说,读过一篇古典风格的文章,读者“可能会得出结论:它精湛、古典,而且完全错了”。[插图] 尽管方方面面都很直接,但古典风格仍然是一种伪装、一种仿冒、一种站位。哪怕是致力于发现世界真相的科学家,也多少有一点儿后现代。他们知道发现真理很难,知道世界并不会主动把自己展示给我们,知道我们必须通过理论和构造来理解世界,而理论和构造不是照片而是抽象命题,知道我们必须持续地检查自己理解世界的方法中有无隐藏的偏见。只不过,好作者不会在写下的每一段里都招摇这种焦虑;为了简洁的需要,它被巧妙地藏了起来。 记住古典风格是一种伪装,才能理解这种貌似过分的要求:作者须先了解真相,再将其变成文字,而不能利用写作的过程组织和厘清思路。当然没有作者会这样写文章,但这无关紧要。古典风格的目标是使得文章看起来像作者在下笔之前思路就已完全成型。
如何用2个小时快速提高你的写作水平? 财新杂志的主编王烁说:“我用中文写作,但我用英文学习写作。” 是的,中文作家喜欢两件事:1,凭天赋和感觉:“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2,凭苦功夫:“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有天赋的人那么少,读破万卷书的人更加稀缺,可是每个人都要写作,应该怎么办?这个时候,孺子牛一样的老外出场了。 前有威廉•斯特伦克《风格的要素》手把手教你写文章有哪些注意事项,后有史蒂芬•平克《风格感觉》脸对脸教你如何使用古典风格。两位作者都是大师,却完全不摆大师的架子。史蒂芬平克也许你能更熟悉一点。他的作品《人性中的善良天使》和《当下的启蒙》都备受比尔盖茨的赞誉。在本书中却是俯下身来一个点一个点的详细指导。从思维,到风格,到联接,到句法甚至词的用法事无巨细的讲解一遍。可以说,这是一本有文采的工具书。 书里涉及到英文用法的内容占了一半以上,如果你的写作以中文为主,大可只看剩下的一小半,很快就能看完,收获却很大。如果你和我一样经常对怎么提高写作水平犯难,会有种鸟枪换炮的感觉。当然,大炮威力虽巨,调教起来也更难,但用过之后,你一定不会再想念鸟枪了。
推荐,这本看到第四章就行了。 我们在写文章时,有很多坏习惯。看了《风格感觉》一书,我才意识这些问题。 一、喜欢使用元话语。 “元话语”就是让你很难理解的词,是因为它需要被再次定义。互联网黑话就是典型的代表,将私域流量、赋能等词语换成朋友圈、合作会让看起来更舒服。 例如:目前业务模型尚未形成闭环,还在夯实基础的阶段,需要持续赋能,才能实现降维打击。我们如果去掉元话语,可以简化为:业务模式不行,还要优化。 人们喜欢使用元话语,可能是有意与他人形成隔阂,提升读者的理解门槛,是一种心理上的虚荣。在文章中,这些词语对读者来说没有任何意义。我们甚至可以用更好理解的“生僻词”或者“专有名词”来替代令人疑惑的“元话语”。 二、喜欢设路标。 很多作者经常这么做,在开头先说一大段今天要说什么,然后再详细说具体的内容,最后结尾再重复一遍原话。 这个方法在演讲时十分有用,因为听的人会走神。但作为读者,阅读就是一件需要聚焦的事,读者如果感兴趣,完全可以翻回去查找你已经说过的内容。 在结尾,也没必要将前面的内容重复一遍,尤其是从前面每段话中复制一句,然后再一起贴在最后。总结不仅是重复关键点,而是要更精简地概括前面的内容,本身最好能独立成章,且与前文协调一致。 三、喜欢用引号。 喜欢用引号这是一个坏习惯。其实根本没有那么多的“关键信息”,哪怕我们写东西有特殊的“方法”,还是要不断提醒自己更加“克制”地是用“引号”。 看着这段你是什么感觉,这些被引号包裹的词语看似有另外一层特殊意思,但又好像没有什么隐喻。有时,使用引号还不如不用引号。例如,他平均一周能看两本书,是一个“阅读很快的人”。 为什么要加引号,他到底是快还是不快?用词过于拘谨是不够自信的表现,如果不带引号就不舒服,那就换个词吧。 四、喜欢用模糊语言做缓冲。 模糊语言看似更严谨,却让我们觉得模棱两可。我们常用的词语包括:几乎、比较、相对、近乎、部分、主要、大概、有点、一定程度上等。 我们会养成这种习惯,其实是在为自己开脱埋下伏笔。如果有人来挑错,这些模糊的词语能让我们免责。在合同中,越严谨越好,但在日常文章中大可不必。 例如,我想离开伦敦,是因为这个城市下雨。虽然没有加“经常”,你也不会误会伦敦天天都在下雨。明确地表述那些次要观点,不用保证其准确无比。如果别人想挑刺,文章塞满缓冲词也是枉然。 “非常”、“十分”、“特别”之类的词语也要少用。“我知道你是一个诚实的人”与“我知道你是一个非常诚实的人”相比,力度并没有更大。相反,前者意味着100%的诚实,后者则有一种95%诚实的感觉。 五、描述的不够具体。 就像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抽象画一样,没有什么比花了钱却看不懂画家在画什么更让人苦恼的了。我在看草间弥生的展览时就是这种感觉。这个南瓜上面为什么要有点点?这幅画为什么看上去像一团颜料?那幅画为什么看上去像一个皮球? 和抽象画一样,抽象性的描述更让人苦恼。这里说不是元词语那种抽象的概念,或是引用一堆专有名词,而是描述的不够具体。但是,政客、学者、专家们确实很喜欢这么做。“追求和平的价值观”并不比“我想追求和平”更高大上,“经济正面临挑战,错误已被犯下”也不会比“我犯了错误”更让人难堪。 只有把包装砍掉,才能凸显我们想表达的核心。 六、小结。 我们的许多写作坏习惯使文章沉闷,令人琢磨不透的词语、奇怪的路标、到处乱飞的引号、模糊性的语言、抽象性描述都毁掉我们最珍贵的点子。 要使自己文章焕发生气,简单、直接地说出来才是最有效的方法。 就像下面这段话:食物摄取方式和身体质量指数之间存在正相关关系。身体质量指数是食物摄取方式的函数。食物摄取量根据一种单调递增关系预测了身体质量指数的水平。 我们能看懂,但却看得不舒服。我们可以用更平常的语言来代替:吃得越多,变得越胖。 祝大家生活愉快。 欢迎关注公众号:99degree
中国学生的论文写作能力堪忧,甚至在发表多篇论文以后依然不能独立写作。造成这个困境的根本原因之一就是作者不能自觉地站在读者的角度考虑文章的结构与表述,忽视背景信息对理解文章的重要性;过多使用不加定义的术语、缩略词和技术名词,进一步加剧了读者与作者之间的隔阂。造成文章令人费解的另一个常见原因就是文章逻辑结构不合理,段落主题不明确,段落与段落之间、上句与下句之间连接不清,所以整个文章连在一起让人感觉焦点模糊,支离破碎,不知作者到底要表达什么核心思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