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維民
行政程序證據制度的構建應在側重學習和借鑑域外行政程序法典中的證據制度的根本原則指導下,從以下三個方面進行總體把握:從價值取向上,應是注重效率兼顧公平;從立法體例上,應由統一的行政程序法來規定其基本的規則,由單行法律法規規章作補充,規定不同的行政行爲的特殊規則;從內容設計上,應按照“取證—舉證—質證—認證”的程序來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