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微漪
我們能救一匹狼的命,我們能改變狼的命運嗎? 川西女畫家李微漪在四川若爾蓋草原寫生時,偶然救下一隻父母雙亡、瀕臨死亡的小狼崽,她把小狼帶回都市家中餵養,併爲它起名“格林”。然而,都市無法容納一匹狼的自由天性,一匹狼也不該龜縮於水泥叢林。 爲讓格林迴歸真正的家園,李微漪毅然帶着逐漸長大的格林重返草原,重返狼羣。儘管格林成功融入狼羣,成家立業,成爲統率一方的狼族首領。但嚴酷的生存環境遠非理想家園。盜獵者的槍聲依舊肆虐,食物短缺迫使狼羣鋌而走險,人狼衝突日益加劇⋯⋯
在小紅書看到了關於格林和李微漪很棒的評論: “你覺得「李微漪找到垂垂老矣的格林,陪它走完最後一程」纔是圓滿。對格林和李微漪來說,真是如此嗎? 如果這是一個童話故事,或許這就是完美結局,但現實並不是。他們的精神層面沒有分開過,沒有誤會,沒有怨恨,只有對彼此真摯的祝福和思念,並把思念化成努力過好當下生活的動力。 所以李微漪推進了保護區的建立,大幅度遏制了盜獵者的行徑。格林也努力管理狼羣,讓活下來的同伴更好的馳騁在草原上。 現在你覺得,他們真的還差一個「完美結局」嗎?我覺得看他們母子的故事,也是整理自己內心的一個機會。 格林的靈性註定它會理解媽媽,理解自由對它意味着什麼。如果它真的有執念,估計都當不了狼王,只能在思念裏鬱鬱而終。 可格林不是這樣的,狼王不止是一個好聽的頭銜,它是要做很多事情的。格林只是在遵循自己內心的同時,仍然想念人類媽媽。所以,我們想象出的格林和李微漪非得見面不可,是我們自己的執念。 希望他們有團圓大結局的人雖然沒壞心,很善良,但離了解真正的格林和李微漪可能還有距離。不要只是把他們母子故事當成一個戲劇符號,而是真正去了解他們的內心。他們是純粹、堅強且不需要任何人憐憫也能過好的靈魂。 他們在精神層面沒有分開過,他們倆的感情比大多數人類都更純粹和緊密。 格林這麼聰明,雖然它的遭遇有那麼坎坷,可是它如此堅強,還做了狼王,用自己的獨特經驗規避了很多盜獵者設下的陷阱。 我們也要在困境裏不斷衝破禁錮,如果累了,想想格林,想想李微漪,它們會變成我們內心的力量。” 野狼擁有野心天經地義。 愛,生命,自由和忠誠。
女孩送狼回家的真實故事。你永遠想不到,狼竟是這樣的聰慧和深情~❤️ 此刻剛剛看完紀錄片,淚流不止。人對動物的印象大部分是與生俱來,而動物對人卻是血和淚的教訓換來的。作者帶我們瞭解了狼並非人們口中的那樣無情冷血,在狼的眼裏愛是平等的,狼比人更重感情。因爲愛,甘願放棄自由,讓李微漪將鐵鏈拴在自己身上,也是因爲愛,無數次將辛苦打來的獵物,放在李微漪必經的路上。也許,人比狼高級,而狼卻比人高貴,萬物皆有靈性~ 致敬作者對野生動物的保護所做出的努力! 你要看過世界遼闊,在評判世界是好是壞,你要變成自己想象中的樣子,這件事一步都不能讓!答案在路上,自由在風裏~ 若爾蓋草原一定會去的地方…
在我剛看完這本《重返狼羣》---“紙質版”時,着急忙慌打開了格林的重返狼羣紀錄片,豆瓣評分8.3,從視頻裏再重新認識一遍格林。書本上文字在最後一段時心裏突然一揪,格林重返狼羣。想想現在到今天已經15歲了,歲月無垠,格林在若爾蓋草原上還會一如既往地勇猛、矯健,希望格林一切安好。 格林的父母在非法狩獵者的摧殘下雙雙殞命,在作者找到格林的時候它的兄弟姐妹已經相繼離世,只有格林還留有微弱的呼吸,格林帶着非一般的意志活了下來,體驗了幾個月城市裏的生活,又重回到若爾蓋草原,不斷的在原生態裏去貼近去適應,好終有一天重返狼羣。 春季的若爾蓋大草原一片生機勃勃的景象,萬物復甦,相反冬季確實一片雪白,沒有一絲生機,土質不斷的退化流失導致冬季的草原異常的難以生存。 視頻裏看到了爭寵的狐狸,當然它是一隻狗,因爲長的很像狐狸,哈哈,書裏有一段描繪了狐狸如何坑蒙拐騙誘導格林喫辣椒、捱罵的,狐狸也好聰明,不打不相識,這是格林的第一個玩伴。 面對第一次從樓房裏出來對面的新奇,吹的風聲格林都格外的震驚,風吹草動都開始四處逃竄,乃至於跳到了公園的池塘裏,才發現狼生來會游泳。 格林在租好相對僻靜的房子裏看了好幾部動物世界,認識到了同族,初聽狼嚎,自己也開始跟着瞎叫,或許那樣就能跟上族羣,從等着作者給它播放電視,到自己可以打開電視,格林真的太聰明瞭。小時候還能下樓去轉轉,越大下樓越躁動,愛玩愛跑也容易給其他人造成麻煩,被踩着高跟的人打過,從此一聽到擺高跟的聲音就瑟瑟發抖,不敢坐電梯,一直爬樓梯,哪怕是住頂樓,一開始作者還坐電梯,自從電梯故障後,格林自己溜出去到了大街上,它剛認識的流浪狗兄弟也慘遭車禍,格林對這個陌生的城市又多了一份恐懼,在緊張的搜尋下,找到了格林,從此作者也開始走樓梯哪怕很累,很長,再後來。格林越長越大,野性也越來越濃,下樓的次數越來越少,從侷限在天台到後來只能蝸居到家裏。 是時候重回到若爾蓋草原了。回到格林的故鄉。它真正應該待的地方。 這部紀錄片推薦觀看,真正寫實類紀錄片。這本重返狼羣也超級推薦。書裏沒有華麗的詞藻,但是在書裏一遍遍陷入沉思,不斷在人性中發現。 那句說的“人和人不一樣,狼和狼一個樣”。直擊心臟。 人性很可怕,有善良的阿嚒,也有貪心的牧主。有黑心的狩獵者不斷侵蝕着快要滅絕的狼羣,以及其他弱小的野生動物,他們謀取私利,暴殄天物。 摘抄如下: 若爾蓋的藏語含義是犛牛喜歡的地方,放眼望去,神聖的雪山,飄揚的經幡,悠悠白雲下漫山遍野的牛羊,澄澈的天宇映襯着金碧輝煌的藏傳佛教寺廟,這是一片淨土。 “野牛,野羊”大鬍子牧民乾笑了幾聲,你一路走過來看見有嗎?斑羚呢?麂子?青羊?鹿子……,我把我能到的作爲狼的食物的野生食草動物問了個遍。大鬍子搖着頭這些稀罕物要有的話早就被人打光了,還輪得到狼下手?我心裏沉甸甸的,頓時明白了公狼甘願冒死偷羊的原因,我突然憎恨起人來。 我把含化了的餅乾奶漿吐在手心,送到他鼻子下面,說時遲那時快小狼一反虛弱常態,猛地一口咬上來搶奪奶漿,奶漿霎時糊了他一頭一嘴,他更加狂野,把亂濺的奶漿連同我手心的血肉一股腦的撕咬着往嘴裏吞送。 在自然界動物們首先要學會的就是把自己藏起來,然後靜靜地觀察周遭,走進一個安靜森林,似乎周圍空無一物,但實際上有無數雙眼睛含着各種想法在打量你。 我撐開傘替他擋雨,他嗥聲不停地卻趕緊從傘下走開,我再遮,他又走開,似乎很不願意,我遮住了他頭頂的一片天空。 霧氣縹緲作爲清涼之夜的殘跡,草莖半透明的新芽上還掛着幾滴霜花消融以後的露珠,但很快,當太陽躍出地平線以後,這點點水分就會化作回憶,清晨和正午宛如兩個季節。 落日像赤狐悄悄爬過山頭,天邊的雲影斂盡了最後一抹紅暈,光與影逐漸交織在一起。晚風輕撫河灣弄碎薄雲與莎草在水中搖曳的身姿,月升日落,風止雲收,花香草味中空氣靜到了極致,無邊的牧草,在月光下變成了淡藍色,飽蘸月色的河流在荒原上銀鉤鐵畫蜿蜒揮灑,寫不盡這億萬年地質更迭的偏偏史詩。 每次格林回到獒場躺在草地上休息時,黑虎都會裝作毫不經意的走到格林附近不遠的地方躺下眯着眼睛曬太陽,鼻子卻深深嗅着從格林身上飄來的外面的氣息,這些氣息能給他無限的瑕思和嚮往,河邊溼潤泥土的味道,兔子和其他野物的味道,新鮮嫩草汁液的味道……他能感受到格林都去過哪些地方,那些他夢裏都想接觸的味道。 若爾蓋的秋季已經開始降臨,當清霜洗淨了草葉上最後一點綠色,風沙就更加肆無忌憚地刮過寸草不生的沙化之地橫穿原野,直吹得滿頭滿臉都是黃塵。 夜,靜極了,篝火吐出最後一絲無奈的青煙,滅了。蒙朧中格林暖暖的身子靠了進來依偎在我懷裏爲我瑟縮的身體添加了一片溫暖。 清晨,紫黛色的山峯上露出半個太陽,霞光驅趕着殘夜的陰暗。格林的大腦袋還搭在我腿上懶洋洋的眯着眼,他半邊身子沐在晨光中,半邊身子沉浸在山洞的陰影裏。 烈日和風霜給了我兩抹高原紅。 冰河的東岸草場上的積雪並不深,有些地方的薄雪東一塊西一塊的融化着,露出一點乾瘦的爛草皮子摻和着雪化後的泥漿,死皮賴臉的貼在地面上。草皮擺出限量供應的樣子等着犛牛羣來啃食。 幾百頭犛牛埋頭擺動着大腦袋拱開積雪,扒喫雪下的泥草,管它是泥還是草,能填塞肚子就行。風吹着幾乎能拖地的犛牛長毛,牛羣呼出的白氣比雪霧更加濃重。 “自由,它比活命更重要。”我步履沉重地回到山下,要說的話都堵在了嗓子眼,心如灌鉛。孩子,誰都不能爲誰鋪一輩子的路,剩下的路該自己走了。 這是我最後一次見到格林…… 雪後的天空重現碧藍和空靈,起伏的遠山彷彿溫順的巨狼的脊背,若爾蓋在一片素白中恢復了寂靜,在這聖潔的草原上,彷彿什麼也沒發生過。
若爾蓋草原位於四川省阿壩藏族羌族自治州若爾蓋縣境內,它屬於四川,不屬於西藏。最近幾年爆火的丁真,是四川省甘孜州理塘縣人,也是四川的,從成都自駕去過幾次若爾蓋縣城,沿途要路過理縣,紅原縣,最近去和多年前相比沿途的草場貧瘠了很多,犛牛也瘦弱了很多。 這本書描寫了一個現代版狼與人詩意的童話,第一部描寫了作者救下狼崽並撫養長大放歸自然的過程,童話般完美的結尾格林跑向遠方賺足了眼淚。 童話的結局都是美好的,標準套路是王子和公主從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是真正的生活,是從"在一起"之後纔開始的,兩人如何面對在一起後現實柴米油鹽。 讀者看了第一部也會憧憬從此格林就美好的生活在屬於它的世界裏。 第二部感覺就把讀者從美好的幻想中拉回了現實。作者從聽到消息說格林被抓到了正在售賣開始重返草原,無處不在的盜獵者,明目張膽的死牛販子,作者也幾次死裏逃生,要不是藏族朋友幫忙,估計命都難保。過度放牧吞噬的草原,毫無素質的遊客,人禍猛於天災! 作者的鄰居火燕一家沒了,一場大雨作者屋頂上的鳥死了幾百只。被西藏人視爲天鳥的保護動物黑頸鶴的四個孩子無一存活,後來好不容易出生的小鶴才三個月大還不會飛,來旅遊的遊客就爲了拍照哄趕造成腿杆折斷死亡。作者看着長大的狐狸一家也死了,另外一窩狐狸僅剩一隻幼崽。 最慘莫過於格林的四個孩子,作者看着他們長大,從盜獵者手裏救過他們一次,給他們起名爲福仔、雙節棍、飛毛腿、小不點,結果四小狼死的死、殘的殘…… 福仔死於盜獵人手裏,作者找到他的時候,盜獵者從冰庫裏拿出來它冷凍的身體售賣。雙截棍被盜獵者抓住養着賣,他掙脫鐵絲逃離,結果鐵絲勒的太緊,死在了狼羣裏。小不點失蹤了,估計也死了。而飛毛腿最後快死前由母狼送到作者這裏作者給她救活了,但卻落下了殘疾。 作者曾經滿心歡喜地盼望着能記錄下這些寶寶的快樂成長過程,目送他們有朝一日飛向藍天,奔向曠野,誰知道卻是目睹和記錄他們走向死亡…… 最後格林終於帶着老婆和唯一倖存的飛毛腿出現見到了作者,沒有童話故事裏期待的飛奔入懷,也沒有童話裏期待的感人場面,最後格林克制住了沒有上前,兩方對望,最後的離別也是平靜而自然。 可能格林也知道,自己已經有家庭有孩子,若是奔向作者,可能真的就不忍離開。 相見時難別亦難,東風無力百花殘。這也許就是童話和現實的差別。 文中最後寫到2024年2月,有人跟蹤到格林的三趾足跡,緩步獨行,消失於草叢。推測格林壽終正寢,這已經是最好的結局了。
《重返狼羣》第二部如願讀完了。同樣讓人心潮澎湃、難以自制。作者李微漪寫得情節比第一部更加吸引人,第一部還着重於記實,如實記錄了他們和格林渡過的日日夜夜,記錄了最後和格林告別的不捨和難捨難分的情愫。到了第二部作者文筆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學會設置懸念,學會了情節的鋪墊,學會了情感的延伸。讓讀者欲罷無能,一步一步引導讀者走進若爾蓋草原野生動物的世界,它不再是對一隻狼的關注,不再是對某種動物的關注,而是對整個草原生態的擔憂、對盜獵人的憎恨、對只對金錢崇拜淺薄的鞭答。 作者和亦風在野狼灘和狼山上,不僅發現了狼羣的蹤跡,而且看到狐狸一家快樂的生活,以及在盜獵人的殘害下,狐狸幼崽被鋼絲套套住後殘死的樣子。看到黑頸鶴一家快樂的時光,以及鶴蛋被盜獵者盜走後的慘不忍睹。看到了大雨傾盆後的小屋倒塌,火燕全家的殘死,大災之後各種野生動物的慘狀。還有那一場接一場的天災人禍,暴雨之後的口蹄疫,牛羊大批大批地死,掩埋都來不及。然後是十一長假遊客的踐踏,讓本來羸弱的草原變得更糟。接着是黑災,草原上牛羊能喫的草都沒有了,只有轉場。 微漪和格林的故事依然繼續,格林己成爲狼山上的狼王,有了自己的家庭,它一直跟着微漪,爲她捕捉獵物,給他們補充肉食,格林真是有心了。但格林終究屬於若爾蓋,微漪忍着心痛,離開了草原。 第二部更深入地宣揚了保護野生動物、保護自然的理念,更加打動人心。
合上書的好一陣,鼻尖還裹着若爾蓋草原的風雪氣,心口堵着化不開的熱,又泛着細碎的疼——這是李微漪用整整一段青春熬出來的真實故事,狠狠砸碎了世人刻在刻板印象裏“狼性即冷血”的偏見。 她在廢墟里撿到剛失去雙親的狼崽格林,把這團毛茸茸的小生命揣進城市的煙火裏養。格林會像小狗一樣蹭她的手心要抱抱,會搶她的筆亂塗亂畫,犯錯了會夾着耳朵躲在沙發底下偷瞄她,眼睛裏盛的全然是不摻一點雜質的赤誠,哪裏有半分傳說裏“兇狠狡詐”的影子。可她從始至終都清醒得近乎殘忍:幾十平的公寓裝不下狼的骨架,車水馬龍的街道不是它的獵場,荒野刻在它骨血裏的野性,從來不該被人類的溫情圈養在溫室裏。 爲了送格林回家,她丟下城市裏安穩的一切,踩着刺骨的霜雪扎進若爾蓋的無邊曠野。跟着風餐露宿,陪着它在黃土地上撲咬野兔學捕獵,帶着它躲盜獵者的槍口、防搶食的兇猛天敵,像個最傻也最勇的“狼媽媽”,一步一步把手裏攥着的小狼崽,往真正屬於它的狼羣裏送。 最熬人的從來不是草原的苦,是雙向跨越物種的深愛——格林會在她摔斷腿時,默默把自己藏的野兔肉叼到她枕邊;會在她被惡犬圍攻時,毫不猶豫衝上去擋在她身前;最後跨進狼羣的那天,它走三步一回頭,粗大的狼尾巴晃得笨拙又慌亂,喉嚨裏壓着嗚嗚的嗚咽,不肯徹底轉身走遠。而她站在原地硬憋着眼淚不肯上前,明明伸手就能再摸一摸它的腦袋,卻硬生生把所有思念都咽回去——她愛格林,可她不能用這份愛,綁住一隻狼的自由。 故事的另一面,是草原從來不肯粉飾的殘酷:盜獵的鋼絲套藏在草叢裏,偷獵者的槍聲響在暮色裏,太多像格林一樣的生靈,連長大看一眼曠野的機會都沒有。你看着格林一家在荒野裏漂泊求生的模樣才懂,狼從來不是教科書裏寫的“兇猛符號”,它們和人一樣,會爲失去親人流淚,會對救命的人拼盡全力忠誠,柔軟的情感從來只藏在不同的皮毛底下。 若爾蓋的風裏從來都是兩面的:一面裹着萬物生長的自由,一面飄着人類留給生靈的創傷。讀到最後你終於明白,人和自然從來不是誰征服誰的關係,你退一步給生命留夠空間,心懷敬畏不越界,纔是所有生靈能共享曠野的底線。 李微漪用數年的生死相伴,換了一場忍着劇痛的目送,最終爲我們唱完了這首,寫給荒野、自由與萬物有靈的溫柔輓歌。
《重返狼羣》是李微漪的真實紀實文學,講述作者救下失去父母的小狼格林,悉心養育,最後歷經艱辛送它回到草原,迴歸狼羣的故事,讀完這本書,我對生命,自由和愛有了深刻的理解。在大衆印象裏,狼是兇狠冷血的野獸,但格林改變了我的看法,小時侯的格林十分粘人,懂得感恩,總會把食物留給狼媽微漪,長大後,它骨子裏的野性慢慢甦醒,厭惡牢籠,一心向往遼闊草原,即便成功融入狼羣,它也不忘養育自己的主人時常悄悄現身相見,我才明白,狼的野性不是殘暴,是與生俱來,無法割捨的天性,是對自由本能的追求。 全書打動我的,是"狼媽懂得放手的大愛,她和"狼兒子"朝夕相處,早已情深意重,完全可以把小狼留在身邊安穩生活,但她清楚,狼不屬於城市,草原纔是它的真正歸宿,爲此她遠赴若爾蓋草原,陪着狼兒熬過寒冬,教它捕獵,躲避危險,一點點磨練它的獨立生存能力,真正的愛從不是佔有與束縛,而是尊重生命的本性,忍痛成全對方。 這本書也揭露了草原生態的危機,盜獵者的瘋狂捕殺野生動物,草原不斷退化,無數動物失去家園,打破了自然平衡。格林能重返自然是難得的幸運還有許多野生動物在生死線上苦苦掙扎,小狐狸,黑頸鶴,梅花鹿,火燕一家,野狗族羣,……,人類不是自然的主宰,世間萬物都擁有生存的權力,我們應當敬畏自然,善待野生動物。格林的故事帶給我長久的思考,自由是所有生命最寶貴的財富,強行禁錮天性,便是對生命的傷害,愛不是捆綁,而是成全,人與自然唯有相互尊重,和諧共處,大地才能永葆生機,我們要心懷敬畏,善待每一個鮮活的生命,守護屬於萬物的山野自由。
作者的格局很大,她開始可能只是救小狼,後來又想帶小狼迴歸自然獲得自由,後來她逐漸想救的並不是這一隻狼,越來越能感覺到她想拯救整個自然平衡,希望總有一片大草原的草和草原上的其他生物都能共生不被人類過度打擾。看書過程中忍不住去搜了一下,果然建立了自然保護區。 上過生物課都知道自然界中的任意一環是多麼重要,作爲人類也明白爲什麼我們想要培養儘可能多需要的物種清除一切我們討厭的物種,但某一種物種都是寶貴的基因數據庫也是自然界中維持平衡的重要一環,站在我們每一個人的利益下做出的最優舉動彙集起來可能對人類來說並不是最優(和環境污染的囚徒困境類似)。 再說回本書的作者,我很難形容我到底有多喜歡她,善良(動物也能感受到),有膽識,堅持,認真,嚴謹(還寫了《屎記》),有計劃,堅韌(帶狼野化的同時自己也野化了hhh),文字記錄能力也很強🥺,有同理心,最關鍵的時刻也能剋制住自己想圈養小狼的私心,放它自由,放回到危險的世界中。(突然想到很多人類媽媽其實也是這樣,擔心孩子受苦,想一直呵護孩子,但如何平衡好是個難題,很多親子關係就由此而生) 最喜歡的幾個片段摘錄如下: >> 我凝望格林,淚水長淌。我當然捨不得這相依數月,有過那麼多共同經歷的狼兒…… “格林,別走好嗎?我們再也不分開了。我怎麼捨得你跟着狼羣喫苦受難,我要一直守着你!看着你!養你一輩子!”我這樣念着,心跳驟然加速,頭腦迅速發熱,以至於臉都燒燙起來。我哆嗦着手摸出鐵鏈,呼吸更加急促,我生怕格林看見鏈子轉身就跑。我很清楚自己任由情感超越了最後的界限,我把所有的忌諱都拋在腦後,把所有的禁條都踩在腳下,只要格林能留在我身邊,我寧願付出任何代價,寧願守護他一輩子!他此刻怪我也好,咬我也好,管不了那麼多了,哪怕綁也要把他綁回來!我把鐵鏈掛在了格林的脖子上,他沒有反對,安靜地注視着我,我淚水背後的目光一定很自私,我心虛得甚至不敢看他的眼睛了,我從未感覺到跟他靠得這麼近……又這麼遠,我咬牙顫抖着雙手扣鏈環,心裏進行着一場跟自己的戰鬥,似乎只有那條脆弱的鐵鏈能將格林從艱難求生的狼羣中拉回我的身邊。我捏緊了鐵鏈,捏緊了我全部的牽掛。 格林溫存地摩挲着我,鐵鏈困不住狼,留下是因爲他愛我。他轉頭望着狼羣消失的方向,又回過頭來,狼眼裏慢慢溢出一層淚光……我順着他的眼光看去,彷彿那所有的狼族親眷也在遠處荒坡上翹首相望。我的手抖得更厲害了,眼淚大滴大滴掉在冰冷的鏈子上。我把頭埋在臂彎裏,重重地抽噎着,心如刀絞。 >> 其實和格林在一起,最開始只是天生的母性和同情,可天長日久,格林身上似乎有些魔力般的東西感染着我,引我不斷去探究和體會到狼性中一些可貴的東西,有時甚至不知不覺地把狼性和人性相比較。直至和格林一起來到草原後,狼、動物、人乃至整個草原無時無刻不在觸動着我,越來越深的自然情懷和人狼情緣讓我在這片草原的殘酷和痛苦中享受快樂,我也從沒想到當初一個小小的生命會給我帶來這麼多的感悟。我甚至想永遠留在這裏,和狼羣奔跑在同一片荒野上。然而,這對一個和現代化有着千絲萬縷依賴的城裏人而言,回到自然或許只是一個遙遠的夢境。我才發現也許我和很多現代人一樣,早已失去了和大地的聯繫,和自然的感應。
這本書我在高二的時候就看完了,到今年,剛好十年,當時的我只是被人與狼之間純粹又忠誠的愛感動,無數次落淚,甚至一度覺得這不是真的,但是筆觸又那麼的真實、清晰。我甚至用過她們合照的頭像,用了很久很久,這本書也長久的打動我。 直到最近,重返狼羣紀錄片火了,今天刷到一些切片,又猛的想起高中讀過的書。依舊會爲人與狼之間的感情與牽絆而落淚,他們不能言語,卻用行動表達了最純粹的思念和珍視,愛,自由,忠誠與矛盾。 看到網友細扒重返狼羣背後的故事,也許16歲的我,也曾因爲他們的分離感到難過,會覺得那麼困難的時候都一起走過來了,怎麼到這裏就不行了。但現在更多的是理解。亦風可以放棄很多東西,陪她去草原花了很多時間來放生格林,拍了很多視頻花了很多時間才整理出來了紀錄片,哪怕是現在也很少有人能做到吧。她把地段很好的房子賣掉,卻在草原上折騰了很久,教格林捕獵,自身的病痛,冬天食物的匱乏,盜獵者的陰影……說實話,我做不到。作爲被規訓了很久的社會人,我對於愛,生命,自由,金錢的排序已經悄然與16歲的價值排序不同。現在對我來說,房子帶來的價值會遠超過放生一隻被救下的狼,我一次次在現實前妥協卻又深感無奈覺得別無選擇,直到聽到她說,自由比生命更重要。我想,她的靈魂一定是豐盈和充滿愛的。李微漪口中的自由,是一匹狼的廣闊草原,是野性羣居,是狼的小家庭,是作爲狼過完狼生,而不是作爲寵物,就像有些鳥註定是屬於天空。 我想,對於格林來說,從起初他很模糊自己的身份,被人類養大,身邊的朋友都是狗狗,一直到加入狼羣,不被接受,再到融入狼羣成爲狼王。他一定是矛盾的,人類傷害了我,但媽媽救了我,不能靠近和相信人類,但媽媽是人。他剛開始也許也不解媽媽爲什麼要離開他,但在迴歸的過程中,他逐漸接受並確認了自己本來的樣子,帶着媽媽教的和他從人類社會中學到的技能,在屬於他的草原上馳騁。不再靠近人類,卻依舊對媽媽有着深厚的愛和信任。這份默契的守護,是多次悄無聲息放在屋子周圍的食物,是保存了多年的紅腰帶,是搬近的狼洞,是無數次遠遠眺望中的思念。 我想,格林會帶他對媽媽的愛與思念,在草原中繼續着他自由野性的狼生,在每一次的眺望中,默契的互相守護互不打擾。
作者在若爾蓋草願偶然得救一隻小狼格林,從而在飼養過程中產生了人與狼格林的互信,狼有情有義有智慧,看似兇殘的狼對主人很依戀很順從,雖然也有不少麻煩,在城市中養狼種種曲折遭遇,有喜有怒,有悲有歡,但作者始終不離不棄小狼格林,爲了狼的自由而重返若爾蓋草原,在與藏獒和野狗一起成長玩耍中學會了生存能力,在大草原中作者有意鍛鍊它的狩獵本領,經過不懈努力終於迴歸了狼族大家庭的自由環境,作者依依不捨但爲了狼的自由留着淚水看着格林小狼重歸狼羣,人與狼都是嚮往自由的,狼有狼性但也有人性的一面,它們智慧而不屈服,狼堅強又有團隊精神,從格林小狼中感受到人應該給狼更充分的生存環境,因爲狼是人類草原的守護神,天然的生態平衡大師,狼是人類的朋友只需要人與之和睦相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