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星顯
本書從法律與經濟學、法律與社會學、後現代法學以及法學教育四種法律與文學關係的視角,通過對現代主義與反現代主義的比較,將作爲反法律與經濟學的法律與文學、作爲法律與社會學的法律與文學、作爲後現代法學的法律與文學以及作爲法學教育的法律與文學,做了詳細的闡述,用以回答“法律與文學是什麼”這道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