於文軒
本書全面考察了生物安全立法的現實基礎,系統總結了國際社會和典型國家的生物安全立法實踐,對生物安全立法的價值定位進行了研究。在此基礎上,本書構建了生物安全立法的目的體系,認爲生物安全法的制度體系由預防控制性制度、支持保障性制度和恢復補救性制度構成。本書還從法規體系、立法內容和與現行立法的銜接等方面,就我國生物安全立法的健全和完善提出了建議,並提出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轉基因生物安全法》學者建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