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達希爾·哈米特
富有的商人在一輛汽車裏被重物擊傷致死,兇器竟然是一臺打字機,而現場一口氣發現了九條重要線索,卻沒有一條通往正確的方向。在土耳其街進行常規調查的偵探遇到了一對和藹和親的老夫婦,被熱情地請進家門喝茶,誰知一腳踏進了爾虞我詐和自相殘殺的陷阱。一位發誓復仇的上校,帶着擅長巫術的黑人男僕來到仇人家附近定居,玩弄各種騙局。他究竟是在裝神弄鬼,還是真的相信鬼神的力量會替他復仇?在金錢、美女、黑幫、鬼怪的種種漩渦中,來自大陸偵探社的這位中年肥胖、辦事利落的無名偵探從容周旋,屢屢絕處逢生。
3/5 【閱前感受】 這是我讀的第二本硬漢派作品,第一本是尤奈斯博的《知更鳥》,那是本好書但總感覺沒那麼喜歡,沒能帶我入門硬漢派。 後來我看到了一個介紹硬漢派的視頻,視頻作者推薦入門可以看 哈米特的《螺絲起子》和《大陸偵探社》這兩部作品。因此本月我重整旗鼓選了這本書,再戰硬漢派。 【閱後評價】 初讀的時候有點不太適應,之前讀了太多的本格作品還沒從本格的思維中轉換過來。後面我慢慢適應了,我發現看這本書要摒棄傳統的對推理作品的印象,把它當做偵探題材的好萊塢動作爽片去看就行了。這是本短篇集,裏面幾乎每個故事中主角都在生死邊緣遊走,像第一個故事中主角就被兇手打暈扔到海里去了,之後各種槍戰什麼的更是司空見慣,令我大爲震撼。 然後這本書還有一些我個人覺得比較有趣的點。首先就是作者達希爾·哈米特,我看了開頭的作者介紹,他的經歷堪稱傳奇,加入過“平克頓偵探事務所”(沒錯他居然真當過偵探我估計在偵探小說作家中也是絕無僅有),後來開始寫作開創了硬漢派,封筆之後又參與左派政治運動兩次被捕入獄,真硬核狠人吶! 另外就是這本書中偵探的類型也可謂是獨樹一幟。常見的懸疑推理小說中的偵探可以分爲以下的四類: 1.臨時偵探 說白就是普通人因爲機緣巧合捲入了一些事件中,被迫開始尋找真相,臨時扮演其偵探的身份。這個類型的作品好像相對較少,我看過的且能立馬想起來的就是東野的一些作品《湖畔》、《畢業》(當時加賀還是得青澀的學生),哦對還有《象之首》。 2.業餘偵探 這類的偵探,一般都是推理解密的愛好者,他們往往有一定的推理能力和解決特殊事件的經驗,甚至曾經解決過一些兇案,但是偵探並非他們的本職工作。這一類的作品就很多了,新本格作品中很多都是這種類型的偵探,像御手洗潔和島田潔都屬於這個類型。 3.個體戶偵探(個體戶刑職業偵探) 這一類就是專業的偵探了,他們以接受調查委託爲主要工作,往往有很專業的能力且經驗豐富,其中的佼佼者擁有很高的聲望和廣泛的人際關係,常作爲官方的顧問參與破案。古典時代這個類型的偵探好像比較多像福爾摩斯、波洛,近現代的新本格作品中好像就比較少了。 4.警察(官方偵探) 這類就是以警察爲代表的官方調查人員,與前三者不同這類偵探查案是名正言順的,甚至可以說查出真相就是他們的責任和義務。當然此類型不只警察,包括很多作品中的法醫、檢察官,包括一些古風推理作品中查案的官員等都是。這類型的作品就太多了,我就不舉例了。 而《大陸偵探社》中的偵探則是有別於這四類偵探的第五類。 5.集團化偵探(集團型職業偵探) 本書的主角是一家名爲“大陸偵探社”的偵探公司的探員,這個“大陸偵探社”是有別於個體戶偵探(例如毛利偵探事務所)的,它在全美各地都有分社,在海外還有特派員,可以說是大企業了。我摘錄了兩書中的原文看看他們是怎麼探案的: “另外兩封是用密碼寫的,一封發給大陸偵探社堪薩斯分社,要他們派名探員到萊文沃思審問“咖啡”;另一封是要洛杉磯分社隔天派人到聖地亞哥跟我見面。” “我在大廳看到了他——一個滿臉雀斑的小夥子,二十二歲左右,明亮的灰眼睛正忙着看手裏的賽程表,有根手指頭上纏着透明膠。我從他身邊走過,在雪茄攤前買包煙,扯平我帽子上假想的凹痕,然後出門來到街上。透明膠手指和帽子戲法是我們的暗號。有人在內戰前就發明了這些把戲,不過現在仍然行得通,所以它們雖然年代久遠,還沒有遭到淘汰。” 我只能說大偵探社就是爽,到處都是我們的人。這種大型偵探社很有趣,感覺很像西幻作品中的傭兵團,或者武俠小說中的鏢局。也算是在懸疑推理小說中十分稀有的存在。
《第十條線索》,謎面像本格推理,最後卻是崩壞的通俗驚悚動作劇,所謂牢不可破的「不在場證明」也簡單如兒戲,當然還有完全僞造的相關人關係; 《金色馬蹄鐵》:高潮部分如同馬戲團一樣熱鬧,應該把「硬漢派」踢出推理小說的隊伍,此類作家對謎題破解的隨時程度近乎侮辱讀者; 《土耳其街的房子》:錯進錯出的亂鬥,而本案金句「中國人開槍時,會開到子彈用光」和行文都證明哈米爾更像個種族主義者; 《銀眼女孩》:「土耳其房子」的續篇,前案中逃脫的「蛇蠍美人」再次製造命案,而冗長的除了動作戲,還有結尾爲了表現女孩蛇蠍心腸的大段對話和描寫,令人懷疑哈米特又是個厭女症; 《無名小子》:完全是冒險動作劇本,打完了再述說前因,作者本人而非故事邏輯順序推動劇情發展; 《曼因之死》:「硬漢派」作家往往用自殺來解釋一宗謎面複雜的犯罪真相,一來是缺乏推理設局的能力,二來他們往往真實目的在於調戲故事中的女性; 《再會謀殺》:中規中矩的黑色犯罪偵探故事,卻在哈米特的創新中顯得清新而明快;
這本書用來混時間是非常不錯的。
雖然哈米特還是一如往常地厭女,但這次總算沒讓他這種幾乎反常而做作的厭女情結將主線劇情攪渾。甚至《曼因之死》還反過來幫了女主角和女配角一把,《銀眼女孩》的厭女橋段也爲劇情反轉服務沒有偏離敘事,還有《金色馬蹄鐵》這種將過往一定會加諸於惡女身上的罪名放到惡男身上的異例。完全沒有推理成分的《無名小子》或許是全書最精彩的一篇,冷硬派風格大概更適合這類多角火拼戲而不是推理。
個人最喜歡【無名小子】和【再會謀殺】兩篇。
由幾個小故事的辦案情節,哈米特塑造的“硬漢派”風格,一開始期待像施瓦辛格或者傑森斯坦森那樣的硬漢出場,沒想到故事主角居然是個有小短腿的小胖子[呲牙],行事風格倒是有美國FBI的範兒,但是故事既不精彩也不扣人心懸,有點小失望[糗大了]
不是很喜歡這個調調,故事也比較俗套沒有更多新意。
雖然雷蒙德錢德勒極爲推崇哈米特,但是感覺錢德勒的語言更美,人物更深刻,結構更復雜,這大概就是站在巨人肩膀上吧
前陣子看的偵探作品都太注重詭計了,相比來說我還是喜歡本書這種粗糲質感的。
還不錯,可能是篇幅短了些導致味道淡了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