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達希爾·哈米特
一位美麗的女子上門委託薩姆·斯佩德跟蹤和自己妹妹私奔了的男人,然而薩姆派去的搭檔當晚就死於陰暗的小巷,而被跟蹤的人也在幾小時後死亡。薩姆隨即發現事情與女子的講述大相徑庭。重重謊言包裹下,事件的核心竟然是一隻中世紀的皇家貢物“馬耳他之鷹”。一羣犯罪分子圍繞着它展開了爾虞我詐的爭奪,暗偷明搶、連環騙術、金錢賄賂與美人計輪番上陣,薩姆將如何認清他們的真面目隨書附贈精美書籤及超值全綵《馬耳他之鷹不完全手冊》,爲您全面解析哈米特與他的馬耳他之鷹!
很悲哀,聽的,所以迷迷糊糊,不知道講了個啥,所以,以後看這種推理類的還是看吧,要麼邊看邊聽,不然白看了
哈米特硬派偵探小說經典之作,看唐諾的書,老是在推薦哈米特,雖然沒有看他的作品,可是彷彿那個專注、敏感、多情的斯佩德已經是老朋友了。馬耳他之鷹中的斯佩德,周旋在正反幾方勢力當中,面對着金錢、威脅、美色,時刻保持着清醒的頭腦,我最近比較衝動,老是咄咄逼人很有攻擊性,以後得控幾我記幾。
《馬耳他之鷹》是達希爾·哈米特的第三部長篇,也是他作爲成功的一部作品,對於這部作品,後來雷蒙德·錢德勒在《簡單的謀殺藝術》中給出了這樣的評價:“《馬耳他之鷹》可能是,也可能不是一部天才作品,但是能成就這樣一部作品的藝術,‘以此類推’,沒有理由成就不了任何別的作品。一部偵探小說一旦能夠寫得這麼好,只有學究式的人物纔會不承認它能寫的更好。”這番評論,是作爲硬漢推理一代大家錢德勒所給予的高度讚揚。 《馬耳他之鷹》對美國人意義重大,因爲它完全摒棄了歐洲偵探小說繁榮景象下越來越走向浮誇的懸疑營造和複雜謎題,植入了哈米特在美國親身經歷的種種人事,並用自己的話加以語言創造,塑造了自身獨有的一種冷峻、硬朗、堅毅的偵探小說風格,而這種風格,是在之前全世界所有該領域作品中沒有出現過的,包括哈米特自己。哈米特第一部小說《血腥收穫》帶着西部故事的狂野和血腥,第二部小說《丹恩家的詛咒》則是類似約翰·迪克森·卡爾一樣圍繞神祕靈異表象來編織案情,直到《馬耳他之鷹》,哈米特才讓自身的風格完全美國本土化了。故事中中的斯佩德是典型的美國人,理性而硬派,這可能和哈米特自身參過軍有關係,風格就是直來直去,而他的生活習慣、出行作息、工作方式,乃至講話口吻,都是完全美國化的,包括文中他對槍手威爾莫的幾次稱呼,如gunsel、impotent等,都是帶着很濃重的美國街頭俚語文化。 《馬耳他之鷹》很大程度上讓小說和現實貼得無比地近,整個故事非常流暢,沒有任何魔幻獵奇的成分,所有的元素都是來源於現實,就像是在看一集美國本土的寫實偵探電視劇,並無複雜的推理和炫目的謎語,只是合乎邏輯本該發生的一些故事。關於這點,雷蒙德·錢德勒在《簡單的謀殺藝術》也有過描述:“哈米特把謀殺案換給了有殺人理由的人,不僅僅是提供一具屍體而已,還給了手頭有兇器的人,這種兇器不是手工鑄造的決鬥手槍、毒箭、熱帶魚。他把這些人物如實地形諸筆墨,他們的談話和思想所用的語言就是他們平常用來談話和思想的語言。”這幾乎直接切入了哈米特作風建立的基礎,那就是“現實主義”,也許哈米特就是第一位把“現實主義”和偵探小說相結合的作家,由此纔有了“冷硬派”推理。比如故事中阿切爾被殺的巷子、斯佩德喫飯的皇宮飯店等就是真實存在,這些元素就像是我們每天要走過的街口和弄堂,他把這些都搬入了小說,讀者看到的就是身邊的人事景物,既熟悉又親切。關於醫院騎士團和馬耳他黑鷹的歷史植入也非常巧妙,注意,這是歷史,而不是傳說,裏面提到的所有人物和書名都是有史料可以查證的,這也讓整部小說在故事性上增加了許多看點,也讓故事本身的現實主義根基構築得更加的牢固。 《馬耳他之鷹》中,斯佩德對奧肖內西講了一個故事,他說:“他遇上的是這麼一回事。他去喫午飯時路過一棟在建的辦公樓——只有腳手架那種——一根橫樑或者別的什麼,從八九樓的高度掉下來,砸在他旁邊的人行道上,和他擦身而過但沒碰到,只有一小塊破碎的人行道磚跳起來,擊中了他的臉頰。擦破了皮而已,但當我見到他時,他臉上仍然有傷疤。他和我說這件事的時候,用手指摸着那道疤,很愛惜的樣子。他說自己當然被嚇呆了,但更多的是震驚而不是害怕。他覺得就像有人把生活的蓋子揭開,讓他看了一眼裏面是什麼樣子。”這番話在劇情中來看看似毫無意義,但是如果從現實主義的角度來看,也許在任何時候,都是有意義的。我把這個故事,看成斯佩德對自己辦案方式的解讀,他就像是那個差點被砸到的人,甚至終有一天被砸到,但是在美國,這就是生活,這就是人生,當偵探,總要挨槍子,這與其說是覺悟,倒不如說是真實的樣子。這個故事,也可以看成哈米特對自己寫作理念的一以貫之:在哈米特的偵探世界裏,一切都是平凡得足夠客觀,他不反對暴力,相反他更願意呈現暴力本身,就像後來勞倫斯·布洛克在《八百萬種死法》中揭露紐約的虛僞和暴力一樣,因爲我們就生活在這裏,生活在暴力之中,爲什麼要粉飾太平呢?所以哈米特願意把生活的蓋子揭開一下,哪怕只有一秒鐘,哪怕只看一眼,裏面都能夠給到看過的人一些啓發吧。還原一個真實的美國,就是一個真正的美國作家最崇高的寫作任務了。 故事的最後,斯佩德讓愛娃進來,然後戛然而止。愛娃,作爲故事中斯佩德搭檔邁爾斯的妻子,一直和斯佩德保持着情人關係,其原型,可能就是和哈米特保持了長達三十年情人關係的莉蓮·海爾曼。所以我不想從道德審判的角度去追索愛娃這個人物在故事中所要呈現的價值,因爲可能毫無價值,因爲有可能,她只是哈米特願意放入故事中的一個女人而已,可能是獻給莉蓮,也可能只是一時興起,但是有什麼關係呢,《馬耳他之鷹》一樣精彩!
達希爾·哈米特,美國偵探小說家,引領“美國革命”的巨匠,硬漢派小說鼻祖,“黑色電影”的創始人。曾當過一段時間的偵探,爲他以後的創作提供了素材來源。書封面上的這位帥哥就是作者本人呦。故事梗概:一位美麗的女子上門委託薩姆.斯佩德跟蹤和自己妹妹私奔了的男人,然而薩姆派去的搭檔當晚就死於陰暗的小巷,而被跟蹤的人也在幾小時後死亡。薩姆隨即發現事情與女子的講述大相徑庭。重重謊言包裹下,事件的核心竟然是一隻中世紀的皇家貢物“馬耳他之鷹”。一羣犯罪分子圍繞着它展開了爾虞我詐的爭奪。暗偷明搶、連環騙術、金錢賄賂與美人計輪番上陣,薩姆將如何認清他們的真面目?這類推理小說前面大部分內容都比較平淡,後面揭露真相纔有驚喜和反轉,及其考驗讀者的耐心。薩姆很特別,他捨棄了間接調查,直接接觸犯罪分子,與他們鬥智鬥勇,過程還蠻驚險刺激。不過這個薩姆也是個花心大蘿蔔,到處招蜂引蝶。
所謂的硬漢派小說。但是人物塑造太失敗。裏面沒一個人物形象能立得起來,描寫手段單一,除了語言就是囉哩囉嗦的外貌描寫。而更奇特的,塑造的人物形象沒一個討喜的。我看不出作者到底想幹嘛,也無法對裏面的任何人物產生共感。另外,由於歷史久遠,這裏面的性別觀念也太陳舊了,看得人直皺眉頭。作爲一個偵探故事,也並不驚險迷人,場景來來去去就那麼幾個,人物只是從一個地方換到另一個地方談話罷了。 當然,這部說也有可取之處,人物談話之間各有機鋒,安排巧妙。
艾菲打字時噼裏啪啦的敲鍵聲、微弱的回鈴聲、推動機頭時隱約的呼呼聲,透過關着的門一一傳來。隔壁辦公室裏有臺電器沉悶地震動着。在斯佩德的辦公桌上,一個裝滿菸頭的黃銅菸灰缸裏擱着一支燃着的彎曲的香菸,菸灰有如不規則的灰色雪片,星星點點地落在黃色的桌面、綠色的記事本和各種文件上。一扇有着米黃色窗簾的窗戶開了八到十英寸的樣子,從窗外的院子裏吹來一陣有着些微氨水味兒的風。桌上的菸灰隨風顫動。
看的實體書,雖然不是這個版本的,不過無所謂了,總歸是同一個故事 哈米特開創了書寫“硬漢派”偵探小說的先河,可能是因爲當時的時代背景,他塑造的強硬而憤世嫉俗的偵探形象爲大衆所接受。 好吧,我覺得這跟我印象中的偵探小說不一樣,基本上全書沒有推理過程,主人公憑藉着自己強硬的手段跟警察還有犯罪打交道,甚至會被耍的團團轉。 雖然最後的結果是把罪犯交給了警察,不過我懷疑是因爲他沒有拿到自己想要的報酬哈哈哈哈哈
很奇怪,達希爾·哈米特的短篇小說比長篇小說更吸引我。這本書的案件跟人物都沒什麼令人着迷的點,比較精彩的也就是小說後半部分聚集在斯佩德房間裏各個人物之間的博弈了。
純粹是因爲身在馬耳他而搜到這本書來看。 聖約翰騎士團在馬耳他兩百多年,如今也是影響深遠。 馬耳他之鷹真的存在嗎?
喜歡這本書和劇情無關,和他的遣詞造句有關。我就像在參與一場陰謀,每個人的喜來樂都是那麼清楚明顯。甚至知道主角的一些個小動作,甚至也可以學他做起來。他們從書裏站出來,然後圍着你讓你知道就算是最普通的過路人也有他的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