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達希爾·哈米特
貧嘴夫妻聯手破案好萊塢最炙手可熱的熒幕情侶一本充滿酒精味的偵探小說想來一杯嗎?再來一杯?反正不管怎樣,最重要的就是能隨時喝一杯!尼克和諾拉,退休私家偵探和他有錢、聰慧、善良、對他過往私探生涯非常好奇的太太,來到紐約度假,沒想到被捲入與多年前的老主顧魏南特先生有關的一系列兇殺案件。發明家魏南特的女祕書兼情人沃爾夫小姐在公寓被害。案發後,人們才發現魏南特已多日不見蹤影。同時,他的前妻咪咪攜新夫及一雙兒女回到紐約,一家子各懷心事。怪事接二連三地發生,而魏南特始終沒有露面……
硬漢派鼻祖哈米特的收官之作。 【瘦子】自開篇起便是一具屍體。 與經過改編的電影相比,原著更側重描繪暗不可測的人性與上流階級思想中的虛無。浮華之中,皆爲幫兇。 從匡扶正義的角度講,故事的真相甚至毫無意義。
《瘦子》是“鐵血硬漢”達希爾·哈米特人生最後一部長篇,此後他就參加美共和二戰,投筆從戎,一生爲了自由和理想而奮戰,而在這部作品中,哈米特也把自己“冷硬派”推理的風格推向了一個極致。 《瘦子》很短,也許你一兩天就能看完,但它就像一盞初初的杏花村,一剎那入口的辛辣會慢慢變作濃郁的醇香,回味悠長。很喜歡故事裏的諾拉,他和尼克之間有些情感上微妙的觸覺,這種蘊含着傾慕、包容、俏皮的愛,就像是宿醉回家男子面對的妻子溫暖的懷抱,是寒夜裏最暖的風,有時候,這往往就是我偏愛冷硬派的理由,因爲在裏面,總能找到真實生活,哪怕並不如意。 本書講述了退休偵探尼克和妻子諾拉到紐約度假,卻意外捲入了老熟人維南特有關的案件,維南特的祕書被槍殺在公寓,作爲發明家的維南特本人也一直躲着不露面,而此時,維南特的前妻咪咪帶着丈夫和孩子也來到紐約,他們似乎也有着自己的目的。隨着案情展開,尼克被意外打傷,而掌握了線索的重要證人又被槍殺,兇手的暴行似乎激怒了這位始終不願涉足案件的退休偵探,他準備徹底結束這個可怕的連環兇案…… 相比之前的作品,哈米特在本篇中設置的男主角尼克是一位著名的退休偵探,這樣的設定讓這個角色有了非常巨大的活動空間,他不需要對任何人負責(除了他自己和諾拉),也不必拘泥於所謂“老派”的問詢、走訪、調查、取證之類的枯燥乏味套路,更可以選擇是否參與偵破工作,這讓整個故事讀起來非常輕鬆,我們彷彿只是跟着尼克夫婦,參加一次次的聚餐和聊天,隨着故事的發展自然得到案件全貌,而所有的邏輯點和真相都隨着案情的深入而逐漸在我們腦中成形,這是一種非常沉浸式的閱讀體驗,也可以說是哈米特一次大膽的嘗試——換個視角,用退休的眼光看到時下的兇案,在兇案背後,看到這個社會真正的問題,這也是哈米特作爲作家的社會使命。 故事中的尼克雖然是退休偵探,講話插科打諢又愛耍貧嘴,不像是他筆下的斯佩德一樣冰冷強硬,也不像雷蒙德·錢德勒筆下的菲利普·馬洛一樣“苦大仇深”,相反這樣玩世不恭的性格偏偏能夠和本書冷硬派的基調形成強大的反差,就像是咖啡裏面的奶蓋,雖然甜膩,卻能讓人愛上那種苦中作樂的感覺。比如故事中尼克和莫雷利貧嘴的一幕—— 此時我才眨眨眼,勉強打起精神,朝諾拉看去。她非常激動,不過顯然並不害怕,表情就像看着她押注的賽馬以一鼻之差衝向終點。 我說:“好,談吧,不過能不能把槍收起來?我太太無所謂,可我懷孕了,我不希望以後小孩生出來——” 他扯了扯下脣笑了,說道:“不必費神向我證明你是條漢子。我聽說過你。”他把槍放進大衣口袋,“我是謝普·莫雷利。” “聞所未聞。”我說道。 看到上面那句“聞所未聞”的時候,我差點就笑岔氣了,這裏也要感謝一下本書的翻譯,很多地方不止做到了準確,而且非常傳神,包括後面尼克追問莫爾德的時候,莫爾德用“爲難他”來試圖掩蓋話筒裏說出的“維南特”三個字,可謂是非常生動。 故事的最後,當諾拉聽尼克分析整個案子的推理過程的時候,曾經就“真正破案”的定義進行了追問,這裏的對話也很值得思考—— “可我覺得任何人在被證明有罪之前,都應被視爲無辜。如果有任何合理的懷疑,他們——” “那是針對陪審團的,不是偵探。你找到了你認爲是謀殺案的兇手,砰的一聲把他關進牢裏,讓大家都知道你認爲他有罪,再把他的照片往報上一登。檢察官根據他所能得到的資料建立起最佳理論,與此同時你四處蒐集額外細節。從報上的照片認出他的人,還有那些直到他被捕才相信他有罪的那些人,會紛紛跑來告訴你關於他的事情,用不了多久你就可以把他送上電椅了。” 諾拉所站的角度是“無罪推定”,而尼克所說的話,更像是哈米特本人所要說的話,其實偵探也只是一個職業,完美的推理只是存在於小說中罷了,現實生活中,偵探索要做的,就是心中知道誰是兇手,然後儘量拼湊證據直到能夠基本給其定罪而已,這就是生活,沒有那麼多完美,我們所有人都只是在辛苦的汗水換一口溫飽罷了,當然那,能夠同時打敗邪惡守護世界和平就更好了。 有時候我想,喜歡哈米特小說的人,應該都跟他一樣,喜歡用黑色的眼睛看着黑夜,根本沒有太多的光明能夠透過黑黑的雲層,就像哈米特在書中寫道:“除了被害人——有時候是兇手本人——之外謀殺改變不了任何人的生活。”這恰恰正是可悲之處,在社會這個超大的世界性牢籠面前,一個偵探或者一次謀殺又能夠改變什麼呢?生活依舊繼續,因爲它是生活,往往帶着無奈。
有點像喜劇懸疑推理,即使翻譯隔閡也能明顯感受到黑色幽默。最後結局正如作者所說,生活還要繼續,不是大圓滿,有些遺憾吧。屬於短篇輕鬆讀物吧。
叫做硬漢推理的一本書,是聽完的。聽書效果沒那麼好!
讀了《馬耳他之鷹》之後讀這篇,用一個字形容就是:累!只通過對話和人物動作來呈現的寫作風格讀起來就是累!讀者腦中不停的跟隨小說構造出對應的場景,拍成電影倒是簡單方便了,可是讀者真的讀的很累啊!還有讀第一遍的時候因爲完全不知道前因後果,大腦一片懵逼線索也無法連貫,只知道一羣人不停的喝酒對話打電話發牢騷等等,情節拖沓,只看最後一章就可以了。。。。我再也不讀哈米特的作品了,腦殼疼。。疼。。。。
挺好看的。也還是屬於那種美式硬漢派偵探的驚險刺激,但是又帶着痞氣和溫情。 主角夫婦甜蜜又可愛。其他出場人物也還是那種雖然各有各的瑕疵,又都爲各自的原因隱瞞些什麼、說點兒謊或者使些手段,但是除了兇手就沒什麼窮兇極惡的人了,至少主角沒遇到過什麼真正的危險。 推理方面倒是能夠猜出兇手,但是基本不是靠現實證據在推理,從現場提供的信息也得不出什麼有用的東西,基本就是靠兇手自己的行動露出馬腳,實際到了謎底揭曉階段,也沒有任何證據,仍然是一通得不到驗證的推理。所以我說是“猜”出兇手。偵探敢在這種情況下信心滿滿地揭曉還真是劇情需要啊…所以作者自己借主角老婆的話來爲自己開解,說,等到證據齊全犯人早跑了。哈哈哈。推理部分說不上滿意,但是故事本身還挺好看的。 其他想吐槽的地方是,打了六槍都沒把人當場打死,還不是遠距離…這已經不是槍法不準的問題了…
本書看似與食人毫不相干,實則書中到處是食人的現象。 當我們將食人抽象爲一種象徵,一種引申的內涵,而不是單單看這個詞的表象,這本書的主題就非常容易發現和理解。 發明家的妻子嫁給他只爲徒他的錢財,離婚的時候在他身上薅了一大筆錢,用光之後還想繼續找他索要錢財,是趴在發明家身上吸血的一個人。發明家的律師和助理在背後圖謀他的錢財,被發現後殺了發明家,是另外兩個趴在發明家身上吸血的人。 咪咪的現任老公是趴在咪咪身上吸血的小白臉。 還有一個發現律師犯罪痕跡的小混子,也是一個想要敲詐吸血的敗類。 這本書中除了主角和他的妻子,可以說沒有什麼正面角色,其他幾個耗費筆墨描寫的角色大多都是以吸他人之血來維持生活的敗類,這種行爲可以說是另一種意義上的“食人”了。 關於本書的核心人物,也是一直只能從他人口中聽到他的名字,卻從未出現的維南特,作者關於他的設定也是非常有意思。 首先本書的標題就是“瘦子”,這個瘦子毫無疑問指的就是發明家維南特了。這個瘦子的設定是有其內涵的,我記得書中提過他應該是一個骨架挺大的一個人,而且他是一個收益不錯的發明家,儘管後來情況不如從前,卻也絕對可以說不是缺錢的人了。通常來說,這樣的人一般都會被自己養成一個大腹便便的胖子,作者卻將這樣一個身份的人設定爲一個瘦子。看起來似乎不太合理,但如果從另一個抽象的角度來思考,被身邊這麼多親密之人吸血,他能不瘦嗎。 還有關於發明家這個職業。這個職業設定也是特別。發明家是發明創造之人,他們創造了社會價值,爲人們的生活帶來了各方面的利益。這個角色可以說剛好是“食人”者的對立面,一個是爲社會造血,另一些則是吸他人的血。
第一次看這種“硬漢”推理(我需要百度學習一下這種推理的定義),拖拖拉拉也算是看完了,2.5-3🌟吧(按5🌟標準來看)。 敘述風格與我常看的阿加莎很相似,都是通過大篇幅對話和對人物的外貌描述來刻畫情節,好在最後沒有學習波洛的“先推理”而是直接爆兇手再講訴推理過程,這個推理過程也不夠精彩,一旦確定了動機,嫌犯就很容易被鎖定,也不曉得爲啥取此書名。 確認過眼神,還不太適應這種硬漢推理… 我還是老老實實繼續看尤奈斯博的書吧~
哈米特告別前半生的封筆之作,可能因爲心境放鬆,整個故事無論技巧還是對白都呈現出一種很舒緩閒適的狀態,冷硬風格讓位於句句機鋒,幽默感從頭到尾一以貫之,甚至核心詭計也少見得絲絲入扣無懈可擊。設置的幾條紅鯡魚都各有用處又合情合理,全家精神病的嫌疑人設定讓人全程如墮五里霧中,始終潛伏身邊的真兇也做到了出人意料,幾個拋出的疏漏也符合邏輯又藏得極深。無愧爲哈米特推理生涯的最終總結。
非常優雅,不以一步一個進程讓人亂猜亂想,反轉再反轉,但懸着的疑問從未閣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