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伊斯瑞爾·冉威爾
本書是歷史上第一部長篇密室推理小說,爲不可能犯罪類型的推理作品開創了新紀元。故事裏只有一次謀殺,只有一次發生在密室裏的謀殺。一日清晨,租住在達頓普太太家中的康斯坦特先生死於房間裏。門窗緊鎖,屋中除了屍體空無一人。死者仰面朝天,喉管被割破。經過一番搜尋,不見兇器的蹤影。自殺的可能性被排除,那麼,誰是兇手?兇手又是怎麼製造了這樣一個天衣無縫的密室?這間密閉的屋子是事件唯一的謎團。於是,爲了解開這個謎團,蘇格蘭場、私人偵探、各個媒體以及好事者紛紛出擊,以各個角度、各種方式試圖破解密室,但結果卻出乎所有人的預料……
英文原版書開頭作者寫了一篇很有意思的引言,放在這裏共賞。 論兇殺與疑案 這部小書寫於大約四年前,因此我覺得現在能夠不帶偏見地重新審視它。一部剛剛從腦海中誕生的新書,在其創作者眼中自然容易顯得毛病百出;而一本舊書則已置於恰當的距離之外,作者反倒可以無所顧忌、不徇私情地加以讚賞。依我之見,就推理小說這個門類而言,《弓區之謎》堪稱一部出色的謀殺故事——它既擁有此類作品中最富戲劇性的情節,同時又比其中佼佼者蘊含了更多的幽默與人物塑造。事實上,幽默或許有些過多了。疑案故事本該莊重嚴肅,應當瀰漫着如愛倫·坡那般營造出的恐怖與敬畏氛圍。幽默與此格格不入;若能通篇保持一種陰鬱的基調,則更具藝術美感。但彼時我是一位現實主義者,而現實生活中的疑案恰恰發生在那些帶有各自個性色彩的真實人物身上,神祕的情境也往往因喜劇性因素而變得複雜。 一部優秀疑案故事不可或缺的條件是:它應當讓讀者既覺得能夠解謎,卻又無法真正解開,而作者給出的解答必須令人信服。許多疑案故事一路扣人心絃地鋪陳,直到真相大白,結果卻只讓讀者感到自己彷彿在虛假借口下被白白吊足了胃口。不僅如此,解答不僅要充分合理,其所有線索還必須在故事正文中完整給出。作者絕不能到最後關頭突然拋出一個新人物或新情況。打個比方,若一位朋友讓我猜昨天誰與他共進晚餐,而他心中所想的是某個他明知我從未聽說過的人,那這問題就未免荒唐了。 唯一真正解開過《弓區之謎》謎底的人,就是我自己。這並非自相矛盾,而是明明白白的事實。早在動筆之前很久,一天夜裏我便對自己說:從來沒有哪位疑案作家設想過,在一個完全無法進入的房間裏謀殺一個人。這個謎題剛剛在我腦中閃現,解答便隨之浮現,這個構思便存留在我的腦海裏。直到幾年後的“無聊季”,倫敦一家知名晚報的編輯想讓“大海蛇”休息一年,便請我爲他寫一篇更具原創性的小說。我本可以拒絕,但我心中本就殺機暗湧,而機會恰好來臨。於是我便認真動起筆來——儘管《早郵報》後來批評這篇戲作太過刻意——但我至少成功地激起了讀者的興趣。故事連載期間,衆多讀者主動寄來形形色色的“解答”以示褒獎;待到故事完結,編輯便請我寫點什麼作爲回應。於是我寫了一封信給該報,感謝那些自告奮勇的解謎者,感謝他們善意地試圖幫我把這情節上的亂局理出頭緒。我不忍直截了當地傷害他們的感情,說他們無一例外都未能猜中真兇——就像真正的警察那樣——於是我試圖以一種迂迴、不無虛飾的方式向他們道出實情,信是這樣寫的: 致《星報》編輯: 先生:既然《弓區之謎》的謎底至少已經讓一個人滿意了,不知您能否允許此人借貴報寶貴的版面,向那數百位在他故事連載期間寄來種種善意建議與解答的讀者致以謝意?我之所以特別提出這個請求,是因爲他們功不可沒,正是他們幫助我將故事的結局處理得令我自己如此滿意。當我剛開始動筆時,我其實壓根兒不知道誰是兇手,但我下定決心絕不能讓任何人猜出來。於是,每當一位來信者提出某個嫌疑人的名字,我便認定他或她絕不是真兇。漸漸地,故事裏的每一個人物都被我劃爲無罪——除了一個,我別無選擇,只好讓他成爲兇手。對此我深感遺憾,因爲我其實挺喜歡那個角色,但面對如此聰明的讀者,我又能如何呢?你總不能讓別人吹噓自己猜對了。儘管爲此得五六次改動情節頗爲麻煩,但我仍覺得,我選擇了最符合我職業尊嚴的做法。若非出於這一考慮,我本該採納那位讀者的建議,判定德拉布達姆太太有罪——那位讀者說,從《星報》的插圖來看,她少說也有七英尺高,因此完全能夠爬上屋頂,把她那(成比例)的長胳膊伸進煙囪裏完成那一刀。插圖對人物形象的呈現可怪不得我。我上次見到那位好太太時她還不到六英尺,但貴報的畫家或許掌握了更近的消息。《星報》向來是那麼驚人地緊跟時代。我還不能忽略一位讀者幽默的評論,他說:“莫特萊克或許可以用某種狂野的方式從一扇窗戶盪到另一扇窗戶——至少在故事裏可以。”我希望這位被如此調侃的同行不要追查他的名字,因爲我反對謀殺——“至少在現實生活中是如此”。最後,還要對那些因我讓格萊斯頓先生在一張明信片上寫下超過170個字而對我大加責備的讀者們說幾句話。這完全是您的過錯,先生,是您宣佈我的故事帶有幽默元素。我試着往裏面塞進一些,而對那位偉大的老牌通信名人的習慣加以溫和的調侃,正是其中的用意之一。不過,如果一定要“按字面意思”(確切地說,是按明信片的意思)來理解,那我必須說,就在今天我還收到一張明信片,上面寫了大約250個字。不過那可不是格萊斯頓先生寄來的。無論如何,只要格萊斯頓先生本人沒有否認這張明信片,我便認爲自己有理由讓它保留在書中。 再次感謝貴報讀者的寶貴幫助。您忠實的, …… 任何人都會以爲沒有人會把這番話當真,因爲顯而易見,推理小說恰恰是那種無法即興發揮或臨到最後才更改的故事——它要求最爲縝密的拼接與最爲精巧的榫合。然而,若你將玩笑投向水面,若干時日後你會發現它已不再是玩笑。以下便是我在新西蘭《利特爾頓時報》上讀到的文字:“那一連串旁證似乎相當無可辯駁。據各方面所述,贊格威爾先生本人在仔細鍛造了每一個環節之後,也對如何打破它感到困惑。我認爲他最終採用的方法巧妙有餘,而說服力不足。”從此以後,我便下定決心再也不開玩笑了——不過眼下這個良好的意圖,正在爲那條衆人踏平的老路添磚加瓦。 I. 贊格威爾 倫敦,1895年9月 ---
歷史上第一本密室謀殺案,精彩,結局反轉,出人意料。語言也風趣幽默。
相當推薦。翻了翻作者信息,很少,應該還有迷案沒有翻譯過來,等待。開始真看不下去,每天看幾頁,然後慢慢發現了語言幽默,幾乎對每個出現的人物,出現的事件都加以嘲諷,語言輸出。有趣又博學。最後一頁更是嘲諷滿點。
帶着致敬的心態來讀的史上第一部長篇密室推理小說。語言風格很有特色,氣氛的烘托也做得不錯,但我感覺謀殺手法的實操性太弱了,讓我很難相信真的能成功…
回到一切開始的地方,感受最初也是最純粹的邏輯之光,如何照亮了那片名爲“不可能犯罪”的迷人迷霧。
從《推理小史》裏看到的,號稱“史上第一本長篇密室推理小說”(1891年,清光緒十七年,那些年中國還沒紅,法國還沒白,俄國還白着,美國還沒富)。 不少人對它的評價也就僅限於此——寫得早。加上之前看了同樣是《推理小史》提及的《角落裏的老人》,有點失望,所以我對它的期望不高。 沒想到它竟然是一本神作! 它的本體是一篇偵探小說。 作案手法是不錯的,即使放在今天也不算過時或荒謬。 破案這個維度……對本作不予置評。問世如此之早,估計也是一個開創。 人物形象豐滿,文筆風趣幽默(英式幽默),行文流暢,136年後的漢語版讀起來都沒多少時代隔閡(當然譯者也功不可沒。我又想拉一些譯者出來鞭屍了)。 這些就足以成爲一部優秀的推理小說。這正是大部分日推、國推拍馬追不上的。 而它甚至還有多重解答! 而它裏面竟然還夾雜了一篇密室研究論文(第四章)!還是“人們”七嘴八舌說出來討論的,就是這樣,把別人絞盡腦汁才能得到的點子,像不要錢一樣隨隨便便就潑灑在地上(上一次看到這種奢侈還是在《三體·死神永生》),還沒有居高臨下的說教,有的是見招拆招的破解。不知後世多少密室是從中汲取靈感(並忽略其中提到的破綻)而成? 鑑於它本身就是“第一部長篇密室推理小說”,即使算上中短篇,在它之前,恐怕也就只有愛倫坡的那篇“密室鼻祖”《莫格街謀殺案》(同時也是推理小說開山之作),所以冉威爾手裏其實沒有多少“研究材料”! 還能夾帶啥“私貨”呢?嘿,它還描繪了工人運動…… 有的讀者就是嫌棄這些情節“注水”、“與主題無關”而給差評。嘿,你猜“社會派”的特點是啥?真要算的話,本作恐怕還算“社會派”的開山之作。 而且沒見識過真正的注水吧?看看廣瀨正的《負零》,各種水,逛街熟悉環境能寫個幾章,甚至還能二階水,在水裏注水——逛到商店,開始羅列汽車、冰箱的技術參數……(點子還是抄襲的)評分卻比本作高多了。 所以啊,日系作品存在廣泛高估的情況,常常無非是一個維度上有創新就被目爲佳作,哪怕人物再扁平、故事再平淡、情節再尷尬、動機再無聊也會視而不見或寬容。 歐美作品則常常被文化鴻溝、垃圾翻譯拖累。 當然了,最被低估的絕對是國貨。
個人評分:4/10 雖然常被稱作第一部長篇密室推理小說,但8w字左右的體量按篇幅來看應該算作中篇,而且在這8w字中還有大量關於工人運動和意識形態的討論在充數,真正想看關於邏輯推理的內容可謂少之又少,整體劇情節奏也談不上緊湊,而且不知道是原文還是翻譯的問題,在閱讀中時不時會出現一些用括號括出來的註釋性文字打斷沉浸感,閱讀體驗實在是有點糟糕,總計2小時左右的閱讀時間中途也一度看得昏昏欲睡,也就是得益於本作成書年代比較早,喫盡了先發紅利才得以青史留名,按今天的眼光來看這個心理密室的手法實在是經典且爛到讓人難以忍受(當然早期作品大多都簡單,不能要求像後起之秀們一樣用華麗的建築詭計或時刻表詭計),總體而言,瑜不掩瑕,不給其最低分是因爲其設置了兩名偵探並提供了僞解答還算是早期難得一見的手法(這麼一看像兩位偵探和身份的反轉等點子也被後來的《黃色房間的祕密》借鑑了)
史上第一部標準的“密室”長篇推理小說,結局很意外,謎底放到如今看來也絲毫不過時,是一部具有里程碑意義的作品。 一個平常的十二月清晨,受人尊敬的慈善家阿瑟·康斯坦特被割喉死在自己的客房內。發現屍體的退休偵探喬治·格羅德曼和房東達普頓太太都可以證明房間是由內部反鎖,而窗戶也都被鎖死,整個房間都沒有外人侵入的痕跡。蘇格蘭場的現役警官愛德華·溫普認爲這可能是一起自殺事件,可現場同樣沒有找到兇器,並且也沒有人會相信開朗樂觀的康斯坦特先生有自殺的理由,格羅德曼也堅定地認爲這是一起惡劣的兇殺案件。不久,嫌疑人湯姆·莫特萊克被捕,莫特萊特雖住在死者的隔壁,可他與死者生前很親密,而且莫特萊特是弓區赫赫有名的工人領袖,大衆不能接受他們所敬仰的人謀殺了另一個他們所崇敬的人,同樣的,格羅德曼也認爲溫普沒有資格繼承自己的名聲,因爲莫特萊特不是真兇。 很簡單的一個故事,甚至文中大部分的篇幅都在講述工人鬥爭對不同階級的影響,中間一度比較枯燥乏味,可最後一章的揭曉謎底確實精彩。“眼睛有時會只看自己想看的東西,甚至是自己希望看到的東西。”這句話可用在最後解謎的關鍵,亦可適用於全篇。溫普急於取代格羅德曼,在聽到一點風言風語便迅速認定了嫌犯,對蒐集證據時遇到的所有不合理視而不見,一心只想釘死湯姆,因此他提供的證據鏈脆弱不堪;修鞋匠彼得·克勞只崇拜湯姆,明明是他最先聽到了湯姆曾表達過對康斯坦特的不滿,最終卻仍堅決維護湯姆,甚至於警察作對;大部分人在得知溫普強行安給湯姆的動機時,反而樂於接受,他們的做法與之前敬仰康斯坦特和莫特萊特時截然不同,他們樂於看到領導人也會犯錯,而且還是那麼不堪的普通人都可能會犯的錯誤,他們喜歡將偶像拉下神壇,他們全然不顧其實這一切是多麼的不合理。甚至,連讀者也在被牽着鼻子,被所謂的“常規”所欺騙,漏過了近在眼前的真兇。 很不錯的一部小說,不是傳統意義上的推理作品,耐下性子,讀到最後會有驚喜的。
無關情節對話太多導致故事很不緊湊,我是強忍看完了。不過應該算時代病就是了,估計也沒想當推理小說來寫,算是水出來的長篇了,卡爾不把他算還是有理的。鋪陳的時代背景包括工人運動(雖然完全無關案情)對喜歡維多利亞時代社會風貌和倫敦風情的人或可看之,以諷刺小說也可看之,以第一本長篇密室可看可不看也。
語言是風趣幽默甚至有一點哲理。但是這個兇手的犯罪動機實在是難以讓人信服,一個抓了一輩子賊的人哪怕要實現自己內心的完美犯罪也該找一個壞人來實現吧。最後的轉折有一點爲了轉折而轉折了!看的人有些情感代入無能。 不過,我喜歡兇手最後說的觀點:不是全部細節都是有用的。一系列細節串起來可能反而是假象。現實生活充滿了瑣碎和偶然,正是因爲這樣,能從一百件無用的小事中翻出影響案件走向的關鍵細節,才顯得彌足珍貴,這也爲這本書的推理藝術增加了一點現實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