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物匯聚 YouTube 有聲書與書評
大憲章 封面

大憲章

陳國華

2769人在讀
9.8萬字總字數
¥11定價

有聲書與視頻解讀 YouTube有聲書 2 · 視頻解讀 1

內容簡介

承載英吉利民族精神,開啓法治文明先河。《大憲章》是世界政治文明發展歷史長河中最有影響力的成文憲法文本,自1215年起,距今800年來一直是各國近現代文明發展中不可或缺的立法藍本之一,它與美國憲法一起構成了人類法治歷史上的里程碑。此次出版的《大憲章》,甄選國內譯本,即北京外國語大學英國哲學博士陳國華教授翻譯本。本書以譯序——憲法之祖《大憲章》:800年後的回顧與解讀爲開篇,接續《大憲章》中譯本,之後是王振民、屠凱合作撰寫的導讀。最後附錄部分,依次排列《大憲章》英文原文,旁加陳國華譯註;《大憲章》拉丁文原文等。

讀者書評

★★★★★

“朕,約翰,受命於上帝之英格蘭王暨愛爾蘭領主、諾曼底公爵、阿基坦公爵和安茹伯爵”這一句話,寫的是約翰王的實職,也就是契約的甲方,通過閱讀丘吉爾的《英語民族史》第二部就會熟悉金雀花王朝,諾曼底就是諾曼底登陸的那個地方,安茹國緊鄰諾曼底,阿基坦位於法國與西班牙相接的地方。這三處都是約翰先人通過聯姻獲得,也算兵不血刃。然而約翰爲守住這些地盤與法國經常打仗,所以英國因連年打仗而變得艱難,使約翰王變成弱勢王。 契約乙方諸男爵,見證方各大教堂主教。 1,把權力關進籠子,王在衆人之上王在法下,在63條《大憲章》其實並沒說這句話,但是每條卻彰顯王必須守法,而且允許諸男爵因其犯罪而逮捕國王。 2,國家稅收必須與人民協商決定。 3,法律平等,並不單是指王子犯法 庶民同罪,而更是指被告的法律地位必須由具有相同的法律地位者審判—-由此引出陪審團裁決案件,法官僅是專業釐清案件事實,裁決由陪審團做出。 4、讀完巴比倫《漢謨拉比法典》以及《英語民族史》後重讀《大憲章》。覺得有趣且感動。

★★★★★

據說這是人類憲政的源頭,不可不讀。那麼,人類集權的源頭在哪裏呢?

★★★★★

古希臘的文明是小國寡民的城邦文明,它爲文明奠定基礎;英國《大憲章》,是文明的第一次升級,把文明推廣到了國家層次;現代美國的政治制度,是文明的一次偉大實踐,但似乎它偏離了前兩次文明的某些內核—-沒有了貴族,統一的信仰的根基亦已動搖—-。因此,必須有所修復。

★★★★★

正義未必出自正義之人, 邪惡也未必出自邪惡之人。 均衡的博弈環境一旦形成, 個體博弈參與者的好惡就不再重要了。 博弈過程會對沖掉大部分人都厭惡的選擇,最終形成一個類似帕累托最優的方案。 《大憲章》再次應證了這個規律!

★☆☆☆☆

這本《大憲章》實際上不是《大憲章》(因爲《大憲章》本身篇幅十分短小,約數千言而已)而是對《大憲章》的個人理解。作者甚至都不是在對《大憲章》進行解釋,更多的是在發表感慨或者在闡述作者認爲的“正能量”(我很不願意把這個詞打出來),可想本書內容是空洞的,但其市場應該不會太差,因爲它迎合了很多人的口味。 本書不多的可以說說的內容就是作者在前數十頁中的文字考據功夫,在這部分內容中,作者利用故紙堆從詞源學、歷史等角度解釋了“大憲章”的來由,倒可一觀,不能不說這給人一種期待。到了中後部分的內容,關於“大憲章的歷史發展過程也是比較客觀的。其餘就基本上變成了鼓吹《大憲章》的內容了,《大憲章》在作者眼裏是無缺憾的(至少從文本中看是這樣的),甚至作者認爲“大憲章”式的法律是人人想要就可以存在的,這顯然是忽視歷史現實的浪漫化的對現實的想象,實際的看,實際上誰能說東方某大國或其他國家老百姓不想要法治呢?之所以沒有實現,並不是他們不喜歡,而是更現實的阻力擋在眼前。我很難理解作者的理念,因爲健全的法治不能像作者認爲的是人人嚮往的(人治社會中的食利階層不一定喜歡),但我卻也能理解作者的美好願望,至少我也像作者一樣欣賞和嚮往一個健全成熟的法治社會。但這些感慨內容寫出來往往有過多情感色彩,不宜放在如此嚴肅的話題下言說,它也使本書內容上顯得空洞。 這本書讀完的很突然……因爲正文只有全書的約一半篇幅。讀這本書總體上是不滿意的,因爲讀完後收穫頗多,爲什麼這麼說呢?這不是很矛盾嗎?聽我把話說完,因爲顯然易見,讀完後收穫了太多作者浪漫化的感慨和空洞的陳詞濫調……

★★★★★

書評《大憲章》 褪去後世附加的層層光環,剝離憲政神話的層層包裝,再看1215年誕生的《大憲章》,便會發現它根本不配被捧爲自由與法治的源頭,不過是中世紀封建貴族瓜分權力、維護階層私利的一紙交易文書,被後世刻意神化、拔高,硬生生塑造成了現代人權與憲政的精神圖騰,實則名不副實,內裏滿是狹隘與虛僞。 這份文件從誕生之初,就沒有半點爲民謀權的初心。它是英格蘭失意貴族、教會勢力與約翰王權力內訌的產物,從頭到尾都只是上層階級的利益博弈,和底層平民毫無關係。通篇條文,糾結的是領主封地承襲、封建貢賦減免、教會財產豁免、貴族司法特權,通篇都是爲封建既得利益者劃定私利邊界,完全無視農奴、平民的生存境遇,更沒有人人平等、天賦人權的半點意識。所謂限制王權,從來不是爲了約束權力以保護民衆,只是貴族不想再忍受國王隨意徵稅、侵佔領地,只想把王權關進籠子,把特權牢牢攥在自己手裏。 更可笑的是,它本身連基本的約束力都不曾具備。協議墨跡未乾,約翰王便立刻反悔撕毀,轉頭訴諸戰爭,所謂契約精神蕩然無存。往後多年,數次重籤、數次廢棄,不過是王權與貴族之間拉鋸妥協的工具,時存時廢,從未真正落地成爲穩定的治理規則。倘若拋開後世的解讀加持,它在當時只是一份臨時的停戰協定,一紙隨時可以背棄的封建盟約,談不上制度建樹,更談不上文明裏程碑。 後世刻意美化《大憲章》,無非是近代西方爲自身憲政譜系尋找歷史溯源,強行給這份封建舊文賦予現代價值。人們刻意忽略它的階級侷限、時代狹隘,無視它只爲少數精英服務的本質,一味渲染“王在法下”“權力受限”的虛妄敘事。可事實上,它沒有打破封建等級壓迫,沒有解放底層民衆,沒有建立普遍的權利保障,只是完成了上層內部的權力分贓。把一份維護封建特權的舊文書,奉爲人類自由法治的起點,本身就是一種刻意的歷史包裝與價值誇大。 說到底,《大憲章》的價值大半都是後人憑空賦予的。它沒有超越所處的時代格局,沒有心懷蒼生的格局,更沒有普世的文明意義,不過是封建權力博弈留下的一份普通文書。過度神話它,只會模糊法治真正的演進邏輯,忽略後世無數思想革新與社會變革的真實貢獻,不過是借古老的外殼,爲當下的政治敘事找一個牽強的歷史藉口而已。

★☆☆☆☆

這不是學術書籍,這是寫給大憲章所代表的政治符號的一封肉麻情書,一曲肉麻頌歌。 看到那些肉麻歌頌之語我就知道不可能在這本書裏找到冷靜客觀的分析論述了,純屬浪費時間。話說回來,希望從一個哲學博士的書裏學到政治學知識,本來就是我的錯吧。 看到這本書就明白爲什麼有些公共知識分子會有那些抽象言行了。整個精神狀態就不正常。

★☆☆☆☆

藉以瞭解名詞典故而已。 讀個開頭,不願看下去。通篇誇大其辭,吹捧無所不用其極!幸而此前讀過幾篇歐史著述,不然真可能被侃暈的。 法國大革命之前,英國乃至歐陸各國之法制、法治,及所謂“民權”“民治”,無不源於王、神、權貴之間權益爭奪,終於分贓動態均衡,頂多借了一點黎民百姓名頭,豈有他哉? 不如去讀美國的獨立宣言、聯邦憲法、權利法案,不如去讀“五月花精神”。 歷史就是歷史。人民創造的。

★★★★★

1215年《大憲章》是由國王、貴族和宗教三股力量制衡博弈的結果,因爲每一個政治力量都不能取得絕對的統治地位,所以不得不相互牽扯、彼此簇擁。其得以順利頒佈不在於制定者道德之高尚,而在於人們容忍妥協、求同存異的政治智慧。 《大憲章》的核心精神是提出了“王在法下”法律原則。法律雖然爲君主所制定,但君主本身也必須服從自己制定的法律,這就是“王在法下”原則的要旨,是法治精神之所在,也是“法治”(the rule of law)和“王治”(rule by law)的根本區別。

★★★★☆

沒讀《大憲章》之前,關於英國的憲政傳統,只是一個模糊的概念:只知13世紀頒佈《大憲章》限制了王權。現讀了《大憲章》始知這部法律的偉大,英國不愧爲現代法治的源頭。正如作者所說的,“制定《大憲章》的主教、神父、伯爵、男爵們肯定不乏冷酷殘忍、饕餮腐敗之徒,頒佈《大憲章》的無地王約翰一生不管多麼窩囊,僅僅制定頒佈《大憲章》這一件事就足以彪炳史冊,永垂不朽。”

書籍信息

作者陳國華
譯者陳國華
出版社商務印書館有限公司
出版時間2016-06-01
ISBN9787100122269
分類社會文化-法律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