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姆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後,毛姆因其通曉多種語言、熟識歐陸各國,同時又身兼知名作家的優勢,被英國祕密情報部門招募,成爲一位貨真價實的“英國間諜”,赴歐陸執行過多次重要任務。本書即以其切身經歷爲基礎寫成,被《泰晤士報》譽爲“頭一部由親身經歷並親力親爲者創作的間諜小說”,也是毛姆一生當中創作的唯一一部間諜小說。雖系偶一爲之,他卻大大拓寬了原來僅屬通俗娛樂形式的此類小說的寫作疆界,讓更多有雄心有野心的文學家注意到間諜小說的表現潛力,因而在間諜小說的發展史上佔據了里程碑般的重要地位。毛姆在《英國特工》中,非徒以所謂的驚險刺激眩惑讀者耳目,他最感興趣的仍舊是處在極端情境與危急時刻中的人性。誠如本書譯者高健先生所言,本書稱得上是趣味性、真實感和可信性高度統一的一部佳作:“毛姆此書的一些場面也許不是那麼轟轟烈烈,但它卻是一部完美的書,一部站得住的小說,一部近情合理、可信耐讀的和趣味盎然的作品,既有其事實依據,也不乏想象的發揮,更不違背藝術的與歷史的真實。此外其英國風情十足,文學意味亦豐厚濃郁,大有觀賞價值”。
對其中的兩個故事印象最爲深刻。 當你什麼都擁有的時候,往往對那本觸手可得,最後卻無情失去的事物或者是人最爲留戀。你會幻想:如果當初你做了另外一個選擇,那麼今日的你肯定比現在快樂,只可惜人生無法重來,而後悔也於事無補。無論是白玫瑰還是紅玫瑰,有些人只要是得到了就會惦記另外一個,所以你永遠都不會真的快樂。 到底是生命重要,還是那些身外之物更重要,或許,它們對你來說並不僅僅是幾件衣服,但爲此而失去性命真的是不值得。人生難免有意外,有些人就是會平白無故的失去性命。而這個世界或許遠沒有你想象中的那麼安全。
又來看毛姆了。在以前看過的很多書或文章裏都有提到過,毛姆,在二戰時期曾爲英國情報機構當過間諜。坐在咖啡館裏,翻着報紙喝着咖啡寫着文章的同時,耳朵也在不停地忙着收集各桌各路的消息。你眼前能出現的是《卡薩布蘭卡》裏英格麗褒曼和漢弗萊鮑嘉相遇的那個酒吧。等疫情結束又可以滿世界飛時,摩洛哥要安排上了。
除了翻譯讓讀者看着有點累,用了很多古文,整體還是看得懂的。
這一版的翻譯,實力勸退。買翻譯版本好點的實體書去了。
太過平鋪直敘風格了,翻譯得有些老氣。
毛姆的這部《英國特工》看的我雲三霧四稀裏糊塗,一方面題材不是喜歡的類型,而且感覺敘事有些囉嗦,貌似還時常跑題,這也讓我讀起來常常心不在焉;另一方面翻譯的風格也不對口味,儘管譯者態度極其認真,並具有豐富的背景知識和很高的專業素養,字裏行間力圖儘可能的忠實於原著,但使用的詞語過於生僻拗口,似乎有些刻意咬文嚼字,一度讓我失去了讀下去的耐心。直到讀了最後的“譯後餘墨”,推測譯者大概是位有些年紀的老先生,方纔意識到既不是翻譯的問題,也不是毛姆的問題,而是因爲自己水平有限,只適合讀那些情節簡單又通俗易懂的作品。
本書相對來說我更喜歡前部分。第9、10兩章令我想到格林的哈瓦來的人了,格林那本太黑色,讀的過程我哈哈哈大笑,不知道格林寫的靈感是否從毛姆這2章而來。PS本書翻譯確實值得說一說,有時候太古典,對仗詩詞,有時又很地方方言(例如有一句:…我們還能咋的?)。不得不說現在要找到這樣既古典文學底子好,又有文學性的譯者幾乎沒有。當初傅雷翻譯巴爾扎克非常優美,但又被不少讀者抨擊他二次創作過多(他美句子太多),總的說我還是很喜歡這類翻譯,很優美啊!
哦我的老夥計,這本書的翻譯實在糟糕透了,我敢打賭,除了序章,其他所有章節的翻譯就像隔壁蘇珊嬸嬸的蘋果派一樣糟糕。 譯者想盡一切辦法讓讀者磕磕絆絆,我的上帝!我真想用我的新靴子狠狠的踢他的屁股!該死的,他怒刷存在的方式就像老驢子的牙齒一樣硬,可真是太糟糕了。
給譯者致敬。 做間諜實在是小說家不可多得的經歷和素材,毛姆也把握的很好,在實際情況那麼無聊和限制的前提下還能夠從各種人物心理、細節中挖掘出這樣的故事也是很不易了。雖和開始讀之前的想像差距很大,畢竟之前還是對間諜活動抱有着羅曼蒂克的幻想)...
對本書感興趣的是毛姆在特工生涯時遇到的各色人物,多涉及特工中的與情報相關的人,因此也與衆不同。毛姆將這些人的時代背景、生活欲求、性格特徵和喜怒哀樂描寫得細緻生動,符合實際。 感覺本書的譯者是非常盡力的,但看書有時走神,跳脫出來,然後再接着看。仍覺得書寫得不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