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國強
國際法本體是關於國際法本質的抽象存在,由國際法的概念、性質、分類、效力依據、淵源、運作模式等最爲本質的抽象範疇構成。國際法本體論是研究國際法本體的理論,是國際法哲學的最基本組成部分。在本體論的語境下,可將關於國際法本體的研究,歸結爲三大問題,即“國際法是什麼”、“國際法的基本原則架構如何”以及“國際法如何作用於國際關係”。本書在第一章扼要地界定國際法的本體、描述格老秀斯時代以來國際關係演變與國際法的關係以及當代國際法面臨的挑戰與研究視角之後,第二至第四章的探討,重點圍繞這三大問題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