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約翰·迪克森·卡爾
說起葛裏莫教授的案子,無論用多少稀奇古怪的形容詞都不爲過,連菲爾博士那些鍾愛不可能犯罪的朋友都絕不可能從他的案卷中找出更迷霧重重、更令人驚駭的案例了。兩起在時間、空間上都相鄰發生的案件,其匪夷所思的程度讓菲爾博士屢屢受挫。雪地上的足跡,謎一般的遺言,恐怖的油畫,變色的大衣……如幽靈般潛入密室行兇,又消失得無影無蹤的空幻之人究竟是誰?
這本書真是極其失望。原以爲作爲卡爾的代表作應該會有完美的閱讀體驗。然而這本書最多給兩星。原因是主謎題漏洞之大,槽點之多我都不知道從哪裏說起。 先說下優點。 1、文字簡潔。這本書幾乎沒有無關事物的描寫,氛圍渲染、環境描寫和心理刻畫非常到位。這樣簡潔的筆觸給人的感覺非常好。 2、配圖。雖然只有兩幅,但是本格推理的快感就是來自確鑿的證物證詞。 接下來就是差評原因,以下大量劇透,未看過本書的讀者請離開本書評。 1、時間詭計的大瑕疵。卡街案發生在9點40。教授案發生在10點20。這40分鐘的差距,不是一個調快的鐘表以及證人的時間錯覺可以解釋的。卡街案的證人之一是一名巡警,他發現死者應該第一時間通知醫院,醫生到現場後難道不應該確定死亡時間嗎?巡警給警署彙報命案,接線員沒有時間記錄嗎?其他警察出警不該記錄執法時間嗎?誠然現場確實只有一個快了40分鐘的鐘,但是後續的工作,任何一個人能夠如實記錄時間,這個時間詭計不攻自破。作者這裏明顯是一個敘詭,而且這個敘詭實在沒什麼意思,強行藏了謎面。 2、巧合。我不反對巧合,因爲無巧不成書。但是同一時間有太多巧合促成是我不能接受的。弗雷反殺之時。剛好弗雷的槍傷讓他可以走動出現在卡街,剛好此時葛裏莫教授出現,剛好弗雷發現了他而三個證人全沒發現,剛好鐘錶店是唯一提供時間的標尺(三人都沒人戴手錶),剛好鐘錶店的時間快了40分鐘,剛好弗雷反殺後自己也死亡,剛好葛裏莫的槍傷可以讓他回家又不能讓他活下來,剛好弗雷扔了手槍同時雪擦掉了指紋同時被葛裏莫撿了回家。看看這個場景,任何一個不滿足這反殺都無法成立,是不是有點過分了。最重要的是,這些都沒有像樣的證據佐證。 3、鏡子詭計。這個詭計我就說一點,連光線角度以及米爾斯的高矮都計算到了,甚至精確到幾寸的精度。但是鏡子到X點和到Y的距離差的不是一星半點,X點所在牆面與鏡子的角度也不是Y點所在牆面的角度。這些瑕疵遠大於幾寸的精度。米爾斯卻看不透,這如何解釋呢?最重要的,這麼大一面鏡子,現場勘察是如何躲過的?就強行沒發現唄,沒勁。 說到底就是核心詭計太失敗,完全無法實現。巧合也太多了,破解時還沒有證據佐證。看了謎底的感覺就好像天花亂墜物理定律,化學方程,魔術手法,靈異事件一大堆,最後其實是被害人當時巧了自己想死而已。 我不推薦這本書。準備嘗試作者的其他作品。
約翰·迪克森·卡爾,第一次接觸他的作品是《猶大之窗》被精彩刺激的高智商法庭流派推理所震撼,幾個月前讀的大山誠一郎的《密室收藏家》中得知‘密室講義’,於是乎讀了這本《三口棺材》,期待很高,落差很大,欲揚先抑,先說說吐槽的地方,本書的案件太過牽強(我說過只要能實現就無關緊要)所以這點還能接受,最不能接受的就是作爲本格推理,讀者、偵探的信息不對等,大部分推理作品不對等在對動機的探索而不是作案手法,但這本是作案手法的信息不對等,看來黃金三大家都是彼此偏科啊,兩起案件以爲會有什麼驚天動地的解答——結果是內出血密室,很失望,卡爾系列有兩個:基甸·菲爾博士和H.M.,恰巧我目前各讀一本,不過“密室之王”的名號還是名副其實的,看了‘密室講義’後發現現在的本格密室全是由此基礎上的變種,本書60分但因爲‘密室講義’再加20分,80分,誰讓他如此優秀的把古往今來的密室講的透徹的不能再透徹了 ——————2023年11月25日,0:12 我個人不牴觸密室類,但因爲密室太容易誇大其詞,導致最終名不副實,期待感落空,約翰·迪克森·卡爾的作品不太注重邏輯層面而是對密室的創造,反觀埃勒裏·奎因在邏輯層面頗爲重視,那本《X的悲劇》已經重新刷新了我的本格推理Top5了,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作品我讀了很多,大一的時候接觸《東方快車謀殺案》、再到《無人生還》、《羅傑疑案》、《ABC謀殺案》、《帷幕》相較於前兩大家,阿加莎的能力相對於平衡不極端,但優勢在於阿加莎對人物角色的刻畫讓人印象深刻,活靈活現,談起赫爾克里·波洛就會想起那灰色細胞和富有人情味的鬍子小矮個,本人不太喜歡讀歐美推理,所以就直接挑黃金三大家的作品了,感覺讀書就像集郵一樣,幸福感十足呀,雖然名著經典就那幾本,讀過後戀戀不捨,但推理這東西就是記憶佔大部分,而創新微乎其微,太陽底下無鮮事,每一起案件都在演繹着歷史曾經的一幕,我就是抱着這樣的心態繼續去品嚐推理這顆大樹的,哪怕食到“殘枝爛葉” ——————2023年11月25日,0:26
“現今的推理作家很少有作品能困擾我,但卡爾總能!” —阿加莎·克里斯蒂 1,狄克森·卡爾與阿加莎、埃勒裏·奎因被譽爲推理小說“黃金時代三巨頭”。卡爾1935年面世的《三口棺材》是其菲爾博士系列23部作品中的第6本。卻是他一生的最高成就。名列愛德華霍克主選的世界十大密室排行榜中名列第一。兩個完美的密室任意一個都絕無僅有,並又巧妙地用傳奇紐帶合理連在一起。 2,本書最出名是第17章「密室講義」,堪稱是“密室推理研究”的論文。文中名探菲爾博士把英國著名作家詩人吉卜林名言:“爲一個部落寫一首敘事詩共有六十九種方式,而其中任何一種都是對的。”改爲”構建一座謀殺之迷宮共有六十九種方式,而其中任何一種都是對的。” 講義中列舉的種種,妙不可言,令人瞪目結舌又不禁失聲而笑!用粵語表達,咁都想得出! 卡爾一生多產,以幾個筆名寫下73部長篇以及超過10部的中短篇合集。他以“工匠精神”把“密室推理”這種獨特的文體發展到極致!著名推理理論家黑克拉福的名著《推理小說藝術》全文收錄了卡爾此章的「密室講義」。推崇卡爾“無可爭議是當今密室推理最偉大的詮釋者,也許是空前絕後的”。歷史證明確是真知灼見。有著名評論家評,卡爾之後,密室的可能性幾乎被髮掘殆盡,連他自己後期都難以爲繼,更不要說其他偶一爲之的推理作家。 褚盟說,“不可能犯罪”是詭計極致化的產物,堪稱“詭計王冠上最耀眼的寶石”。推理小說的創作者無不對這類詭計“垂涎三尺”,但真正創作起來,卻通常選擇“退避三舍”。 可是卡爾卻反其道行之。一生創作了80多部小說,幾乎每一部都使用了“不可能犯罪”詭計。 3,卡爾是歸化英國的美國作家。《三口棺材》很英倫風。很喜歡辛可加的中譯文本!很美!
領略到了“密室之王”的魅力。兩個密室設置得極富有想象力,一開始就是順着如何能在雪地不留痕跡地快速作案兩場去嘗試尋找線索,但一句“天氣預報預測今日不會下雪”讓整個破案思路完全顛覆,因爲這代表兇手的手法本就不用雪,卻又找不到原因。這種顛覆在整本小說中出現了數次,一些小小的細節便讓調查思路完全不同,非常有趣。 這是我看的第一本卡爾的書,敘事風格我並不喜歡。雖然大家都沒有廢話沒有假話,客觀描述並在衝突時竭力維護了他們所知的所有事實,但書中調查時一次次的互相打斷讓我感到很頭疼。別誤會,這很有氛圍感,我感到他們活生生地站在面前爭辯,但依然這和菜市場一樣混亂。 哦,偵探菲爾博士的廢話和故弄玄虛是最多的。
最近看的電影《利刃出鞘3》中很多情節上都有致敬《三口棺材》,因此決定重拾這本經典之作。其不僅是卡爾的代表作,也因密室講義被奉爲密室經典,卡爾將所有密室謎題像公式一樣分析總結,在當時可謂開創者。 但本書有些推理仔細琢磨不太能讓人信服,由精密的設計和若干巧合組成,行文也不太流暢,可能是翻譯的問題,前半部分看着時不時走神...
劇透預警!! 這書給我的第一印象就是作者在裝神弄鬼,我要從墳墓爬出來了!!雲裏霧裏之時,菲爾博士憑空獲得了關於三兄弟鹽礦的線索,讀者莫名其妙接受了一大堆新出現的設定,過於刻意了,安排一個博物專家/可靠的密友來承擔這一角色也好啊?全靠偵探自己的知識儲備也太不尊重讀者了。不喜歡偵探和讀者信息不對稱這麼嚴重的書。 密室講義很精彩,學到了很多沒見過的殺人手法,下次我用雪寶試一試。不過這老哥們一直在劇透其他小說的核詭,真的很不地道。 核心詭計我實在有點喜歡…除了鏡子這個天降道具很突兀之外,別的地方很嚴密。尤其喜歡殺害弗雷時珠寶店的時鐘差異和教堂的鐘聲,這處細想想還是很巧妙啊!此外燒掉紙呢子大衣和前文魔術的呼應也很精妙,恍然大悟之感!老格里莫機關算盡,最後竟然死在搭建密室用力過猛給自己肺累爆了,也是賤人自有天收! 但人物塑造實在厭女…感覺不到老卡爾對彼此的女角色的一點愛意,完全把“性感”“潑辣”等符號化的標籤貼到他們身上。描寫蘿賽特“性感的小腿曲線”讓人生理不適,這是你在偵探視角該注意的嗎?並且描寫小蘿在她爹死後在一羣陌生警察面前大談特談自己的羅曼史,爲了表現她的風騷?這是不是也在滿足老卡爾的惡趣味? 男性塑造更別提了,禿子偵探張口閉口老處女,那幾個警察和狂躁症一樣動不動捶桌子,老格里莫陰險狡詐他的朋友們也不例外。全體男性都洋溢着濃濃的爹味和大男子主義,給到一個拉完了哈。 最後的最後…這美國的臭流氓敢揶揄阿加莎和馬普爾小姐…簡直是登月碰瓷!!!寫的什麼玩意文筆稀爛,別人把這臭豬和阿婆奎因並稱黃金三大家也太給他抬咖了!!
《三口棺材》——“密室之王”經典之作,密室殺人教科書 第一次看約翰迪克森卡爾的書,感受到了懸疑小說別有洞天,除了阿婆那種氣氛的烘托,“浪漫的驚險”之外,還有這種純技術、純理論爲主的不可能殺人案。阿婆的書可能更文藝一點,多一點文科生的感性思維;卡爾的書更學術一點,多一點理科生的理性思維。所以,兩者都各有千秋,都讓讀者欲罷不能,沉迷其中。 初聽書名感到非常恐怖,其實仔細閱讀,除了有一點詭異恐怖的氣氛,其餘都沒有什麼特別恐怖之處。 案情一點也不抽象,無非是陳年舊帳,愛恨糾葛,但是精彩之處是兇手的殺人套路非常高明,令神探菲爾教授屢次走錯方向,我們也跟着他們轉了好幾個圈子。誠然,書中有些情節感覺稍顯拖沓,不過書中菲爾教授關於密室殺人的講義堪稱密室系列小說、乃至整個懸疑小說史上的偉大演講,的確是經典中的經典。 很棒的一本書,原來密室殺人還有這麼多的花樣,這麼豐富的理論,在書中也超鏈接到了《弓區之謎》、《黃色小屋的祕密》、《猶大之窗》等經典懸疑小說,後面會一一閱讀的。 當然,菲爾教授這個偵探令人印象深刻,每一個神探個性迥異,辦案的方式各不相同,但都能採用自己的方法,全力以赴,抽絲剝繭,撥雲見日,讓兇手落入法網。這可能就是懸疑小說最後的必然結果,結果都大同小異,主要讓人着迷的就是探案的過程,與兇手博弈的過程。神探們爲了個人名譽、尊嚴,當然更是爲了正義與狡猾危險的兇手展開較量,當兇手伏法之時,就是大快人心之際。 書中殺人的有些理科原理,作案的示意圖還是不太明白,希望看懂的書友可以交流指教。
令人失望的經典 這本小說的亮點在於兇手與受害者身份的對調,啓發了後來的許多推理小說。 但單論推理和詭計來說,處處都是瑕疵與失敗。 作爲推理小說,特別是嚴謹硬核的本格推理,沒有做到讀者與偵探所掌握的線索保持一致,讓後面的反轉顯得生硬突兀,鋪墊的不夠紮實。 小說中最具有懸念的雪地腳印消失之謎,解決的不夠令人信服,原文中提到“最近的房子也在數百碼開外”,但兇手進入房子避免腳印的方法,確是從靠在鄰居房子的樓梯跳到地下室門口,前後矛盾。 還有煙囪藏鏡子的情節,原文“煙囪非常堅固,不存在什麼機關,裏面的煙道差不多隻有兩三吋寬”先不說警察檢查煙囪時爲何什麼都沒有發現,這麼短的煙囪,鏡子是怎麼被推進去的。 最後是誤導讀者與偵探最久,案件發生的時間前後問題,一個走快40分鐘的珠寶店的櫥窗時鐘,將目擊者、警察、偵探耍得團團轉,沒有一個人察覺不對,服務於後續反轉,典型的敘事詭計誤導。 連接整個案件的是各種巧合,剛好下樓碰到弗雷的葛裏莫,打完最後一顆子彈就馬上死亡的弗雷,剛好能堅持回家到房間才死的葛裏莫,脫帽和麪具進入房間卻沒被米爾斯發現,這些安排並不自然,爲了串起整個案件,犧牲了太多推理的嚴謹。 最後不得不說本書的翻譯頗爲生硬,且情節稍顯拖沓。打破第三面牆個人認爲並不適合推理小說,會影響代入感,本書被稱爲密室講義,但講義部分只有短短的一章不到,密室設計和推理內容遠遠配不上小說扉頁上所謂的“推理史上不可能犯罪小說的巔峯之作”
很難理解經典就是好嗎?或許跟我自身狀態有關,這麼多角色這麼多對話這麼多的誤導項,動不動就大吼怒喝咆哮嚷嚷文字裏溢出來的聒噪吵的我頭都疼。那些冗餘的修辭在我看來如同水字數。審訊期間還要營造小說氛圍我是真的會拍桌子罵人的。 從作案手法來說,也許正因爲是“經典”在後來中有類似的模仿案例,甚至更加短平快引人入勝。動機倒是不重要給出的挺早的。密室講義或許是本書最大的瑰寶,但於我來說已經讀的太晚,不如再去看本密室黃金時代的殺人事件,突出一個量大管飽,敬暖爐烤鴨() ps.當初衝着這本書去借書,結果借出來的是七口棺材,看完才發現七口棺材指代七個密室,然後再看這本會想當然以爲三個密室,攤手,結果是字面上的三口棺材。
本點評充滿了個人情緒,其中觀點僅代表個人,你槓就是你對。 先說翻譯,我真的不爽很久了,這個翻譯給我的閱讀造成了很大障礙。整個翻譯給我的感覺就是不行還愛裝,感覺譯者在強行展示自己的文采,所以刻意把書翻譯成了乍一看好像挺唬人,仔細一看哪哪都有問題的樣子,不僅感受不到文采,反而讓讀者看出來了譯者愛裝。 翻譯,請你滾出來告訴我,“飄然離去”、“拂袖而去”爲什麼會出現在這本書裏?你以爲這是玄幻修仙網文還是古言小說?還有“勒索者”,經過都翻譯成取道,勒索者怎麼就機翻了?這本書一大半的分都是這個狗屁不通的翻譯扣掉的。 然後再說劇情,關於小說的情節,我的記憶並不怎麼深刻。整個劇情我沒有感覺到多少強烈的記憶點,以至於看下來印象最深刻的居然是翻譯好爛。不過這想必也能說明點兒問題。 本書最出名的地方就在於裏面的《密室講義》,在偵探小說歷史上絕對繞不開的部分。但除此之外,我就看不出來這本書有什麼拜讀的必要了。真相是完完全全徹頭徹尾的巧合,沒有證據能證明就是這樣,因爲既沒有目擊證人,也沒有什麼物證。爲什麼真相一定是這樣呢?因爲作者就是這麼設定的,雖然這些都是巧合,但這麼設定能解釋得通,所以就這麼寫吧。 感謝卡爾,讓我浪費了人生的3個小時,還治好了我的低血壓。[微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