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達尼·拉費裏埃
《穿睡衣的作家》是法蘭西學院院士、加拿大移民作家達尼·拉費裏埃的一部散文集。全書糅合了雜文式的思考與小說式的趣聞軼事,章節之間暗藏聯繫,向讀者展現了一幅風趣幽默的無名作家肖像:“無名作家,正如人們說的‘無名戰士’,穿着睡衣。”全書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是引子,講述了作者寫作第一部小說時的經歷。第二部分是一份內涵豐富的新手寫作指南,涉及故事開篇、觀點表達、景物描寫、自我批評、童年敘事等一百多個話題。通過這份指南,作者與讀者分享了他私人的閱讀體驗和文學喜好,影響他寫作生涯的不僅有荷馬、博爾赫斯、加西亞·馬爾克斯這類文學巨匠,還有許多默默無聞的名字……
法蘭西學院院士拉費裏埃的這本寫作隨筆集,用180餘則短章打破了寫作的“神聖濾鏡”:沒有刻板的SOP,只有雜文式的思辨與流亡創作的軼事,把寫作從“天賦神話”拉回穿着睡衣敲字的生活日常。它最有價值的洞見是“寫作是捕捉轉瞬即逝的感知,而非復刻現實”,從開篇刪改技巧到閱讀訓練的忠告,既有可複用的實操經驗,更藏着創作者對“文學即人學”的堅守,是寫給所有寫作愛好者的鬆弛感指南。
這本書還挺好玩的,有一些段落非常有意思,更多看上去是寫文的坑,然後自己總結在上面的,有些內容是鼓勵的,有些東西是碎碎念一樣的。 當然古今中外,就像是作者說的,我們很難相信二十年前的人會和我們幹一樣的事情。只有從老照片裏面才能注意到這點。我以前很喜歡老照片,雖然現在不怎麼翻看了,五十年代的沙灘,女郎穿着性感的錐形內衣,凸顯胸部和腰部的曲線。舞會上擁抱在一起的男女,和現在的酒吧約會場所差不多。 當年看《集中營的舞者》也有這種很深刻的感覺。 一百年前,其實和現在並沒有什麼區別。甚至於更加開放一點——比起國內的一些思想。 這本書的名字讓我想到一年前看的書《怪作家》大多數作家在寫作的時候都有點毛病,或者說怪癖——阿加莎會在魚缸裏面喫着蘋果想着兇殺細節。席勒會嗅着爛蘋果的味道寫作……
內容比較零碎,其中作者寫作時的感悟部分還是值得讀一讀的。
這位作家的絮叨看得我幾度昏昏入睡,總算看完。
這本斷斷續續看了兩個禮拜的書,真正給我帶來了多少啓發呢?因爲年輕,頭腦總是有許多想法,許多情緒,靠閱讀來排解消除會不會更合理?
《穿睡衣的作家》加拿大作家達尼•拉費裏埃的一部散文集。全書糅合雜文及小說的趣聞軼事,每個章節之間暗藏聯繫,向讀者展現了一幅風趣幽默的無名作家肖像:無名作家“穿着睡衣。” 這本書給人一種很接地氣的感覺,猶如作者穿着睡衣,先把你迎進家門敘述家常。講述自己的生活及寫作。全書由兩部分組成。第一部分:講述了作者寫作第一部小說時的經歷。第二部分是內涵豐富的新手寫作指南。講述;一本書是一個公共空間或者一定會變成公共空間。當它屬於您的時候,還不能稱其爲一本書。一本好書屬於打開它的那個人。經典作品屬於所有人,甚至那些從來沒有打開過它的人。作爲一個優秀的作家也是一個好的讀者:其一,他們過去或現在仍善細讀,能從字裏行間發掘自己所閱讀的作品中的微言大義;其二,他們心中時時考慮讀者,重視與讀者對話,而非自顧自傾瀉內心的情緒。寫作既需要重視讀者,又不能只討好讀者。 此書對於一個立志於文學創作的人而言,給一種真知灼見和忠告,對於閱讀者而言也會有很大收穫,
去年3月,在方所參加了他的分享會,拿到簽名本,他還在簽名旁邊畫了一朵花。長期跟寫作爲伴的人都有一種從容,一種堅定的柔軟。他也是。 他是海地人,講的是法語,寫作用的也是法語。他講了很多自己的經歷,現在我都不大記得了。他認真聽翻譯的話,然後認真回答,表情變化很少。他身材高大,坐着的時候雙腳擺放得很謹慎,舉止和言語都很緩慢。 在這種場合總是不免拘謹起來,等所有人一個個要完簽名拍完合影我再上去的時候,他看到後面聊天的兩個人還以爲我插隊,提醒了一句。他黝黑的膚色和嚴厲的大眼讓我些許生畏,我也忘了當時自己解釋了還是愣愣地道歉了,場面有點尷尬。不過總之,我相信他還是平易近人的,只是在陌生的國度不苟言笑,面色如鐵。
書中說“爛書總是很貴”,想了想,是的。 很真誠的隨筆,前面讓我昏昏欲睡,對[物質生活]與[希望]兩篇觀點明確表示反感——面對喫住需求時:“去女人們身邊,她們能幫你” ,“金錢的問題,從來不在我的考慮範圍之內......從一開始我就知道,我要與金錢保持距離,不能讓它把我拖進漩渦。” (我是高貴的,我的需求就讓姜太公的魚來爲我買單吧,我視金錢如糞土,我要遠離自己的糞土,我只需要別人的糞土,你們這些個蠢瓜就待在漩渦裏攪拌均勻吧?)這般堅定寫作的信念,不是天才的我不能理解。 第n天,要不再翻翻? 嗯,這篇挺好。 呀! 這裏,我要畫個線。 不想看了,換本書。 再看看? 看完了。
*過度討巧*顯得像拼好腦,浮於表面的幽默更像是去脫口秀背梗後進行一個排列組合。把利用女性、讓女性付賬單以便於自己能安心創作寫進“寫作指南”,而評論區部分人也會對作者利用女性的行爲以羨慕的態度評價“運氣真好”。
設置一個凌晨四點的鬧鈴,不爲什麼,只爲醒來後告訴自己還可以再睡一會的那點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