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
第二次修改的法官法是旨在建立省以下法院人員統一管理制度,改革法官選任制度,建立法院人員分類管理制度,嚴格法官懲戒制度等。
司法權是國家三權之一,當司法權掌握在鬼子們手裏,香港實現迴歸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