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東尼·伯吉斯
庫布里克經典電影《發條橙》原著小說,入選《時代》週刊“英語小說百強”,未刪節版,全新譯本。“當你無法選擇,你也就不再爲人了。”《發條橙》是英國作家安東尼·伯吉斯的代表作,該書以天才的想象力書寫自由與強權的碰撞,一出版便震驚了世界,也催生庫布里克的同名經典影片。小說對青春迷失的寫照,對自由意志的反思,在文學史上具有劃時代的意義。“發條橙”也成爲一個重要意象,寫入流行文化。這次新版的《發條橙》基於英國未刪節版翻譯而成,全新譯本還原酣暢閱讀體驗。誠意收錄:初版《發條橙》打字稿(含作家手跡),英國50週年紀念版獨家長文,50餘條原創註釋,作家回顧小說及電影的珍貴文章《發條橙果醬》。
強制向善,也是一種精神上的暴力操控,人性本就複雜多面,論跡不論心,腦子裏想一下惡都不行,那作家怎麼進行文學創作,書裏清一色好人,還有什麼趣味可言。
複雜的不適【2024 66】 無論原著還是電影,都因爲令人不適而印象深刻,重口味的作品從小到大接觸了幾百部,可《發條橙》依然是異類中的異類,它問世多年以後,依然很難找到相同觀感的作品。 但它可以聯想到一個國內的真實案件,有興趣的可以自行搜索《消失的夫妻》——它會讓所有人提及這五個字下一秒就反胃。整本書都是類似的調子,庫布里克是成功的,他使用了海量的隱喻來表現他認知內的心理學和社會學,在他哲學中惡是徹底的,一以貫之的,完全非理性的,原著中的惡更可以不得到終極的懲罰,放下屠刀即可成佛,這很不東方,瞬間的意志選擇可以逆轉。 平心而論,作爲五十年前的電影,它不但形式前衛,連內容都很具前瞻性,有時候我甚至在思考,是不是每個時代每個國家每個社會形態面臨的問題,取個最大公約數,歸根結底都大同小異。 之所以難以歸類,《電鋸驚魂》系列是血漿橫飛的新奇死法,《死神來了》系列是忘“物”生畏的後怕,《伊甸湖》是天地不應的深度絕望,《發條橙》是複雜的噁心,沒有密集的蟲子,沒有腸穿肚破,它依靠演員的表情和肢體語言,搭配環境的渲染,製造巨大的後勁十足的不適,這當然也是鬼才庫布里克的功底。 它的深度在於它給了惡一個牽強的理由,突破機械的社會道德倫理,通過性愛和暴力,不法狀態下的音樂,“這個惡並非是天生,也不是社會制約的產物,而是自主選擇的心甘情願”。言外之意,並非基因的主觀,也並非環境的客觀,而是在善惡之間的選擇而已,夠輕描淡寫吧,更震撼的是書中的中心思想:“寧願要一個人們心甘情願作惡的社會,惡行出自他們的自由意志,也不願意要一個被擰成良善的、無害的社會。”這與我的社會觀格格不入,甚至背道而馳。 原著擺在微讀現成的,由於電影尺度有點超標,幾個常見的app都沒有資源,即使能找到也是刪減版,特別感興趣的可以私信我,限三名,就當粉絲福利。
“One must go on living, and it makes one selfish.”“人須得活下去,這就使人變得自私。”——易卜生 一開始覺得阿歷克斯真是壞啊,泯滅人性啊,禽獸啊;他的朋友真是混蛋啊,不地道啊,誰知書看了一半,他在監獄裏接受了維克力多治療法後,變成了一個真正的clockwork orange,這對於他單個的個體來說,是不好,沒有了自由意志還算是個人嗎?可對於那些普羅大衆來說卻又是件好事,因爲像阿歷克斯這樣的人一旦想要施暴,難以承受的生理反應讓他們只好控制自己。 中國的“道”,講究一個順其自然,心性隨性流動,不受刻意的拘束,對善與惡的追求,在於自身實踐後的醒悟,書裏牧師對療法的懷疑也在於——這到底是對還是錯?是他的主觀還是被動? 阿歷克斯受不了最後一根弦的崩斷:醫生竟然在他噁心反胃時放他最喜歡的交響樂,出獄後聽到隔壁房間的交響樂他只好從窗口縱身一躍,試圖獲得終極的平靜。因禍得福,未死的他恢復了最開始的身體與心靈,而他試着恢復最開始的生活之後,他自己主觀的發現,那竟然不是自己想要的!他想要的居然是以前覺得最可笑的那種生活:下了班,回家坐在壁爐前看報紙,喝奶茶喫麪包,有心愛的人陪着他,或許還有一隻貓! 這發生在他身上的一切簡直像一場鬧劇,就好像你費了老大的勁兒做一件事,但始終都不成功,最後事情卻有意無意地朝着你最開始希翼的那個方向去了,這是不是哭笑不得?你開始做的那些是不是徒勞無功?也許有人會擡槓吧,說做事和長大成人不是一碼事。 但你記住,成長的路上每一步你都不會少走。 每個人都是阿歷克斯,都是亞歷山大,野蠻過,愚蠢過,虛僞過,天真過,懷抱希望過,只希望每一個施暴者和受害者,在經歷了這所有的這一切之後,能迴歸平靜。就像書中寫的:“大風起於青萍之末”。這沒來由的暴力總有一天也會平復,你們會變成一個平和的普通人,在那時,你們可能是某種意義上的發條橙,但好歹你們還擁有自由意志,哪怕你們不能自由的表達它。
這是一本思想極其深刻的書,但本書的描寫極其使人不適(冷笑話:我竟然看到噹噹網上有人問這本書是否適合買給家裏孩子看)。而且本人對書中的精神內核極其不贊同。 “發條橙,一個閃亮而吸引人的玩具,由上帝或惡魔,或國家(正在取代前兩者)轉緊發條。(作者語)”本書所表達、所探討的,是一個只能被人轉緊發條的人,還是不是真正的人?即使罪大惡極的人是不是也不應該被剝奪選擇善惡的權利,即使他總是選擇作惡多端。還有,政府是否有權代替上帝轉動發條? 上述觀點中,對於人要自由、要能夠自由選擇這一樸素的真理是放之四海而皆準的,也無需過多探討。但其中的尺度把握則分歧很大。西方主流的觀點中個人的精神自由高於一切,本書甚至認爲即使選擇作惡也比被迫爲善要好。這樣的觀點本人是極其排斥的。 首先,書中認爲國家機構不能剝奪上帝賦予人的精神自由。即使法律可以剝奪罪犯的人身自由,也不能剝奪惡人的精神自由。但我想說,上帝的事交給上帝,法律的事交給法律。政府作爲“暴力機構”,通過法律來維護社會的秩序。西方這套個人極端自由,往往物極必反,把個人的自由建立在社會其他人的“不自由”之上。如果惡人可以保留選擇作惡的權利,誰來保障一般民衆的安全自由?所以就讓上帝保留這些人的惡,法律則剝奪他們作惡的可能性。上帝不願剝奪的,就是要用法律來剝奪!套一句“二十條”裏的話,法不能向不法讓步! 回到書裏的內容。不少書友看到阿歷克斯的“慘狀”,忍不住“奪情”、憐憫。但試問,如果阿歷克斯作惡的對象就是你,或者你的家人朋友,你還會同情他,讓他保留作惡的選擇嗎?真實的社會新聞裏,現在也不乏殺人犯在獄中“表現良好”被提前釋放後的第二天就再度殺人的案件。所以,要保留人作惡的選擇,really?從另一個角度看,書中的獄中牧師說過幾次,他認爲不是主動選擇的善則不是善。這句話明顯是一個巧妙的“話術”。他迴避了一個問題,即使如書中描述的厭惡療法,“政府”有沒有真正剝奪阿歷克斯選擇的權利?或者說從善的權利?沒有!即使以書中構建的場景,阿歷克斯仍然可以選擇善,而且只要他從內心選擇了善,不起惡念,他就不會受到任何的精神刺激。但他沒有,他自始至終都選擇惡。只是最後爭議極大的21章,來了個“Deus ex machina -- 機械降神”。上帝一打響指,小阿歷克斯就改惡從善了。所以你看,邪惡政府的醜惡手段做不到的,在上帝他老人家面前就是屁大個事兒。你說驚不驚喜、意不意外?! 本人思考了很久,既然說到這個份上,下面要更爲“極端”的駁斥一下西方二元論下的精神自由至高無上。即使在英美西方早年的反烏托邦小說中,《發條橙》及作者伯吉斯也是更爲推崇精神自由是絕對第一重要的。相對應的,赫胥黎的《美麗新世界》則是更爲擔心和探討未來政府對人種選擇的機械控制(當然也有一部分精神洗腦)。伯吉斯的理念裏,精神自由是放置於社會之上。但我本人一來認爲物極必反,極度的自由就是不自由;另一方面,我認爲脫離於社會之外的所謂個人精神自由是不存在的。 如果有不太認同的書友,先請試一試,如果不用語言,人能不能自由的思考?顯然是不可能的,你沒法想象不通過語言就能描述的東西。也就是說,語言是人類思考的基礎,甚至是全世界整個精神的基礎。也就是語言,把人類的動物屬性和非動物屬性進行了區分。例如餓了要喫東西是人類的動物屬性,你不用動腦子到時候肚子也就餓得咕咕叫了。這是大自然通過千萬年刻在人的DNA裏的動物屬性。但人類通過羣體社會產生了語言,也就超越了動物。沒有羣體社會是不會產生語言的,即使今天,如果有一個新生兒被放置在絕對不接觸別人的環境裏是不會產生語言能力的。而所謂的語言就是一個“社會約定”。例如自由或者英語的free,這幾橫幾豎和f-r-e-e四個字母並沒有自由的含義。而是人類通過約定,這幾個中文和英文代表了自由的含義。甚至於需要定義具有“自由”含義的這個詞,也是社會發展的產物。 再者,一個人從呱呱落地,到學會語言,再到形成一個人完整的世界觀(或者中國人喜歡說的三觀),時時刻刻不受到社會的影響。你看的書是別人寫的,聽的音樂是別人譜的,更不要說家裏父母教育、學校老師傳道。一個人的思想成型過程完全是依賴於社會長期投射在人類大腦中的記憶所形成。所以,沒有社會,就不會產生語言,沒有語言,人就不會思考,不會思考就不能與動物區分,沒有社會投射就不能形成個性化的世界觀,也就不存在脫離社會的個人精神至上。 其次,再看所謂的自由本身。反過來想,如果只有一個人,會不會不自由?無論是精神不自由,還是生理不自由?完全不會!因爲一個人不存在和別人的邊界,沒有邊界框框就不會不自由,愛想啥想啥,愛幹嘛幹嘛。所以,有了社會,纔會有自由不自由的問題。即使放在真實生活裏,放在本書裏,探討的所謂自由不自由問題,都和人的社會地位社會責任強相關。 所以Again,人必然是社會的人,放置於社會之上甚至脫離社會的精神自由是不存在的。 再最後,西方二元論中善惡對立,不是上帝的就是惡魔,不信耶穌的就是異教徒。放在二十一世紀即使其中宗教色彩弱化了,但還是善惡對立。如果不符合西方人所謂“自由”的,就是壞人,就是邪惡的政府(沒錯,就是在說東方大國)。那麼試問,我的精神自由重不重要?我有沒有選擇我所需要的自由的“自由”?我要生活在一個路不拾遺的國度裏,我要生活在一個沒有戰火的世界上,我要我的家人幸福安康,我要我的祖國富足強大!所以只要我可以,我就要剝奪人作惡的權利!
哥們兒啊,這本小說真的是太吸引人了。剛開始讀第一頁,我就徹底被抓住了,一直看下去,跟他媽上癮了一樣。 其實這本書早就在我的書單上了。當時我一直覺得電影裏主角的造型很他媽嚇人,甚至有點噁心,尤其是阿歷克斯眼睛下面那根睫毛,所以一直沒有看它的念頭。直到後來我去看了電影解說——我就是他媽看解說的,那又怎麼樣?——結果一下子就被這個故事吸住了。 它和《1984》一直給我一種很微妙的相似感。《1984》本來就是我最喜歡的一本書,看到後記的時候發現作者也確實讀過這本書,而且挺喜歡的,這一點倒是很符合我的預期。 它探討的問題其實很簡單,但又一直沒有答案,就是善惡和自由意志的抉擇。我們的超級壞種、psychopath 主角阿歷克斯,被政府用強硬的手段改造之後,變成了一個和以前截然不同的人,一個一接觸暴力和色情就會生理性惡心的人。 首先,這樣的改造方式到底可不可取?其次,一個人在失去了選擇善良和邪惡的自由之後,得到的這種所謂的善良,還是真正的善良嗎? 政府對此的態度就是漠不關心。他們覺得,只要手段有效,只要犯罪率能夠降低,那就夠了,他們並沒有心思去討論這種更深層的道德問題。 但實際上,我作爲讀者,好像又有一點站在政府這邊。對於這種罪犯,就在監獄裏關一輩子,再加上牧師的教導,對我來說幾乎毫無意義,也沒辦法真正改造他們。而另一種近乎變態的洗腦式改造,雖然聽起來很可怕,但它確實有效。在沒有足夠預算一直把他們關下去的時候,這種方法似乎又真的成了最有效、甚至唯一的方法。 不得不說,電影給人的代入感還是很強的,這也是小說很難做到的一個點。電影裏角色真的可以直接對着鏡頭說話,而觀衆就是第一視角,像是直接被塞進了主角的身體裏面,看着他看到的一切,代入感一下子就強了很多。 不過小說也有自己的優勢。整本書都是主角第一人稱絮絮叨叨地講故事,有一點像《麥田裏的守望者》,當然,那個主角可善良多了。 反正對於我個人來說,我突然發現自己好像什麼樣的主角都能代入。這本書確實給了我幾個小時非常新奇的閱讀體驗。
第一次看電影《發條橙》是在高中,那時還有快播,各種禁片都能看,包括《發條橙》這類非傳統意義的禁片。十多年過去了,我還記得那天看這部電影的感覺:毫不節制的暴力,觸目驚心的慘狀,幾乎瘋狂的哀嚎……出於本能保護不到十分鐘我就關掉了。內心罵着“這什麼噁心玩意…” 機緣巧合,我又遇到《發條橙》,這次是書籍《發條橙》,這次是十多年後的我。十多年可以改變很多東西,我的脾氣,我的思維,還有我對黑暗事物的中立態度。我馬上閱讀起書籍《發條橙》,把對電影《發條橙》的成見拋到腦後。 書籍和電影高度統一的就是對主人公阿力克斯的刻畫,搶劫,強姦,故意傷害,是個十足的犯罪分子。簡單說就是這個阿力克斯放在現實生活中肯定天天捱揍。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溼鞋。未成年犯罪分子阿力克斯有一天被抓住了,被判入獄,服刑十四年。 看到這裏,我還是不知道什麼叫“發條橙”,我相信大多數讀者也是一樣的感受。但要更耐着性子讀下去。 阿力克斯服刑兩年後(還有十二年刑期)時,當局將阿力克斯定爲試驗對象,去驗證新的療法能不能根除犯罪,讓人徹底向善。 這種方法跟訓練動物的條件反射原理是一致的。實驗期爲兩週,在這兩週裏,醫生每天將阿力克斯固定在活動牀上,給阿力克斯注射某種針劑,強迫讓阿力克斯看各種暴力、邪惡的視頻,甚至在眼皮上粘了膠布致使其無法閤眼。可能是針劑或者是視頻,阿力克斯感到劇烈地噁心,渾身無力。這樣操作兩週後,阿力克斯被釋放。然而這種釋放僅僅是身體自由層面的釋放,因爲阿力克斯在此之後只要一有暴力或邪惡的念頭就馬上劇烈噁心、乏力然後癱倒在地。這個實驗在外人看來無疑是非常成功的,就連阿力克斯這樣的惡棍都被“治癒”了。甚至在他人的引誘犯罪下,阿力克斯都能“忍住不犯罪”。 全書到這裏,纔將“發條橙”的精髓點出來!讀到這,我才認識到這本書爲啥被人批判! 作者扔出了一個難以選擇的命題——就是“自由”和“秩序”,孰輕孰重。 犯罪行爲讓世人厭惡唾棄,但犯罪行爲本質是也是自然人自主選擇的行爲。一個人可以選擇行善,那一個人也有權利行惡,只是一個人行惡之後要受到法律的嚴懲,這是爲了保護社會秩序。爲了保護社會秩序,立法機關制定刑法用以規範公民的行爲,以保護更多人的合法權益。 但爲了保護社會秩序,把犯罪人的行爲自由也給抹殺,將其“馴化”爲只能行善、不能行惡的“好公民”,這隻能說明這個犯罪人是“被迫”行善的,並不是發自內心地變好,這大大地侵犯了人的自由選擇權。 這就是“發條橙”想說的,一個犯罪人犯罪後,一生只能被迫行善,就像一隻上了發條的橙子,沒血沒肉,無法自己選擇自己的行爲。這種竭澤而漁、飲鴆止渴的作法怕是不能得到推崇的。 水至清則無魚,人至察則無徒。長此以往,社會當然會越來越“乾淨”,但社會也只會死氣沉沉。作者是想通過本書批評當時當權者一些形式主義的作法,指責當權者糊弄民衆、敷衍塞責的行爲。這本書看似“狂野”,實則和《美麗新世界》、《1984》有異曲同工之妙,都表達了作者內心的“反烏托邦”理念。社會不能根除犯罪,也沒有必要根除犯罪,我們需要做的是普法先行,懲罰犯罪,教育改造。以泯滅人性的方式是根除犯罪總是不合理的。
翻譯的特別噁心,不要看這版翻譯。我不知道作者是怎麼翻譯的,不信不達不雅的同時,我看了30頁就感覺嘔吐一直往脖子上面頂,尤其是涉及人物說話的部分感覺更是像喫了一個蒼蠅一樣,你見過人說話不?你這好歹是翻譯,你中文你敢這麼寫個小說嗎?本土化是你這樣本土化的嗎?而且這算什麼本土化,什麼中國人這麼說話。你寫的這個東西,文言文不文言文中文不中文,看的我如鯁在喉,我都有時候讀完我腦子得自己反應一會。你翻譯小說給我翻譯好了啊,翻譯這種東西就是純浪費紙張來的,我覺得你水平也不過關。寫的特別的噁心,我讀了這麼多書我沒有看過這麼噁心的翻譯。你是不是參加過絲之歌的翻譯?我怎麼感覺看到了一位故人?沒看過的千萬不要看,我還是買了實體書。實體書賣的也不便宜,翻譯你這個自我意識太過剩了,你怎麼這麼自私!你寫的東西你自己不會很滿意吧?寫完之後原作者知道啥內容不?原作者知道自己的小說被翻譯成這個樣子了不?你不會把自己這個翻譯工作看成中國的小莎士比亞了吧?我都不敢細想你在寫這本翻譯的時候是抱着什麼樣的心態去一字一段的翻譯描摹,可能你連原文的本意都沒翻譯出來,直接按照自己的過剩的自我意識往裏面開始填了。我想到這個我就更噁心,更想吐了,我如果能找到你,我一定先把你罵一頓。你自己寫本小說唄,你幹翻譯幹嘛?幹翻譯的你寫的這個內容,我覺得已經不是顯着你了,已經是委屈你了。你以後再幹翻譯,你別翻英語,別翻西班牙語,別翻法語,這三大語言你一個都別碰,你直接去給我翻譯中文小說去。以後你的對口專業就是中文對古文言文的對口翻譯了!恭喜你,你獲得了新的職業,你在外語翻譯可能一文不值但你的本土翻譯一定大放光彩,雖然已經沒有受衆了,就像你寫的這一坨一樣。 思及此你是不是在出版社有親戚,還是出版社的人都眼瞎了,有沒有人審你的初稿?我不相信一個無親無故跟你沒有利害關係的人,能一字一句看完你的初稿之後再一張一張的去審你寫的翻譯後還能讓你過。你成功出版這個,你給的錢都不是賄賂了,是精神損失費。除非你在的那個翻譯社沒有一個人有文化素養,一看這個連自己都讀不大順暢的文字就覺得我去這簡直太牛了,一看就很專業,把原文裏那一個迷幻的,不真實的飄飄人的感覺全部翻譯出來了,翻譯的狗屁不是可不是魔幻嗎? 我說不出更多話了,這真的是一版特別噁心的翻譯。而且當初我買這本書他給我打的標籤是時隔多年,終於看到了原汁原味的發條橙,原汁原味在哪裏?寫的太爛了原文都沒表述清楚所以成功糊弄過了審覈部門是嗎?那確實很幸運,很原味了,我都看不出來原版在哪裏!以上內容字字泣血,一定不要看這本書,看了之後倒黴三年以後讀書路上的一切閱讀障礙估計都和此書有關,青少年看完這本翻譯之後,接下來讀任何書都有一定的閱讀障礙和入門門檻,因爲如果能接受這個書寫成這個樣子的文風的同時,還能把這本書看完,大腦估計已經被洗腦破壞的差不多了,以後看別的正常的書應該會有些隔閡。 總之我只能說噁心,噁心,還是噁心!能把人看出心裏不適,看的尷尬,看的想吐,看着頭暈,看出心理陰影,看出閱讀障礙,看出對讀書沒有興趣,看的不舒服的噁心!
The first time that I watched A Clockwork Orange as an adult old enough to understand it, I really loved it. Then I read the book, and I loved the movie a little bit less. Although it’s a "comedy", it's not funny. The politicians and cops in A Clockwork Orange don't care about finding real solutions that make society better. They care only about applying sick solutions that look good. It’s really interesting that I can definitely recommend.
我去年是看過這部電影,今年閒的無聊去看了一下原著,我感覺電影還是過於保守了,很多人都會覺得這本書寫的有點噁心,我個人覺得還好,其實他本質上講的是有關自由意志的,我承認,看阿歷克斯施暴時我生理性反胃。但真正讓我坐立不安的,是後半段——當他被鎖在椅子上、眼球被撐開、被迫一遍遍觀看暴力影像直到嘔吐時,我發現自己在暗暗希望他撐不住。那一刻我意識到:我和體制一樣,都渴望消滅自己看不懂的東西。 庫布里克真正冒犯我的,不是那些血淋淋的畫面,而是他逼我承認——我厭惡阿歷克斯的自由,恰恰因爲那是真正的自由。 他的惡是自發的、主動的、屬於自己的;而體制塞給他的“善”,是被動的、條件反射的、屬於機器的。如果前者讓我噁心,那後者應該讓我恐懼——因爲我在目睹一個人被從內部掏空,然後塞進一套社會認可的“正確程序”。 所以《發條橙》不是在問“人應不應該作惡”,它在問一個更陰險的問題:如果“善良”意味着失去選擇的權利,你還想要它嗎? 電影結束,阿歷克斯高喊“我痊癒了”,嘴角掛着馴服後的傻笑。那一刻我寧願他回到開場——至少那時的他,是活的。
很久以前看過《發條橙》電影🎬,第一次觀看確確實實被其劇情震撼了,觀影過程中內心極其壓抑!本片當年被定位成X級影片,也是被奧斯卡提名獲獎爲數不多的X級影片之一!今日讀完原著,作者安東尼•伯吉斯在解釋他的觀點時曾說:“徹底的善與徹底的惡一樣沒有人性,重要的是道德選擇權。”而從事着魔鬼般罪惡勾當的亞歷克斯就在這徹底的善與徹底的惡中生存,他的外表是有機物,似乎具有愛的色彩和汁液,實際上僅僅是發條玩具。而可怕的上帝或是魔鬼,以及日益完善的,發揮着比他們更大作用的國家機器從未停止它們操縱一切的手,它們在黑暗中不動聲色地爲發條玩具們擰緊發條,不動聲色地看着這些玩具們走上自我毀滅之路…… 而大神導演 庫布里克 將電影有意隱去時代特徵的關於未來社會思考的電影中提出了一個疑問:人在未來的社會體制中,在科技高度發展的過程中,能否依舊按照自己的意志選擇自己的行爲?抑或是作爲一個“發條橙”任人支配而沒有自己的主張?或者說人在社會體制中如何保持自己的自由意志?——庫布里克的這個疑問似乎永無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