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利明
本書密切結合我國《侵權責任法》和有關侵權法的前沿理論及司法實踐經驗,並在借鑑國外侵權立法先進經驗與最新理論成果的基礎上,針對我國侵權責任法的內容體系、歸責原則、責任構成要件、免責和減輕責任事由、數人侵權制度以及侵權責任的承擔方式等進行了詳盡而深入的探討。
【11.9】 1⃣️王利民老師是大神。 2⃣️適合侵權責任法入門,但這個“入門”,指王老師把國內外衆多理論加以整合,輔以評析。至少對於我來說,我之後必定會做思維導圖,理論很多,各種構成、各種要件、各種理論套理論還套理論再套理論,如果不做超長的思維導圖,我自己無法形成一個縝密的邏輯鏈或者說邏輯網,我太菜了。 3⃣️相對於社會科學,其實自己更偏愛自然科學一些,因爲它們到最後(至少看起來)的結果都有『相對』唯一的答案,我很追求『確定』以及『絕對正確』,但去年讀了一本科普,《量子物理史話》,給唯物的我幼小的心靈極大的震撼...... 4⃣️去年吐槽了法律的理論衆多,說如果社科跟自然科學一樣確定就好了,我和朋友進行了一段對話,時至今日還是覺得很有意思。👉🏻他:“自然科學也不唯一,很多規律還在不斷被推翻或者拿出來再討論,只有形式科學纔會是唯一的。”👉🏻我:“自然科學在冥冥之中是唯一的,社會科學hhh”👉🏻他:“這個唯一答案目前還沒被找到,如果被找到了,我想社會科學也可以逐步走向唯一了。直接用計算機真實模擬人腦的思維,之後就可以得到相應的社科結論了(個人的看法)”👉🏻我:“無論自然科學還是社會科學都沒有正確答案,因爲科學不會窮盡所有問題,只要還有一個問題沒解決,都是無唯一答案的。我說的主要還是相對來說,自然科學還是比較『唯一』的。”👉🏻他:“emm這倒是,但科學都還是希望去找到那個若有若無的規律,所以纔有許多人去研究。每個教授都有自己的觀點的情況很常見,畢竟大家所研究的只有某個侷限的領域,得到的結論能普遍成立的情況可以算是重大的科學發現了。所以,最後應該都是會到那個『唯一』,只不過社科的這個『唯一』比自然科學要更難建立起來——我覺得應該這麼說”。🔺他的最後一句話其實就是我想要表達的,有時候人真的需要跟別人交流才能更清晰地表達自己的想法。 5⃣️讀了越來越多的社科之後,越發覺得自然科學的重要,尤其是地理,我初中很討厭地理,大學就愛上了。我認爲自然科學和社會學科之間有一些距離的比較,地理與歷史/軍事/經濟比較近,但是離法律比較遠,但遠,不代表沒有聯繫。
連帶責任和不真正連帶責任的區別再記一遍Am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