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森波
本書作者認爲,不同的視角雖然在功能上具有互補性,但在理論和體系的構建上卻不具有通約性,不同的視角會進一步撕裂理論與體系的內在邏輯聯繫。以純粹的意志爲視角,以個體意志的自主性爲邏輯起點,本書重建了私法行爲理論——自主行爲理論,並立足於個體意志自主性的不同領域重新梳理了權利、義務與責任的私法內涵及其相互之間的內在邏輯關係。在此基礎上提出了一種由“主體領域—關係領域—責任領域”構成的私法的“縱向構造體系”。
認爲潘德克頓體系是以意志的作用對象爲依據建構的橫向體系,在對橫向體系批判的基礎上,提出了由“主體領域-關係領域-責任領域”構成的縱向領域。主體領域是共存關係領域,包括主體制度,主體權利,主體的共存,共存關係下的注意義務等;關係領域的關係是個體自主決定建立的關係,包括合同關係,家庭關係等。關係中的權利與主體權利不同,都是構成性規則的表達,義務也不同於普遍性注意義務,而是自我設定的義務。義務的違反構成責任,責任領域是關於責任承擔的基本規則,包括歸責問題,損害問題,責任承擔問題等。非常了不起的建構,很大的腦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