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廉·福克納
《喧囂與騷動》是美國諾貝爾文學獎得主、20世紀文學大師威廉·福克納最優秀的代表作,1929年出版發行。這部小說描寫的是19世紀末至20世紀20年代美國南方傑弗遜鎮的望族康普生家庭的沒落以及各個家庭成員的遭遇與精神狀態。全書共分四個部分,每部分有一個人物來敘述故事。
福克納這本《喧譁與騷動》耗時23個小時讀完。整本書是以美國南部沒落貴族康普生一家的興衰爲背景的,康普生家成員:夫妻二人,四個孩子,六個黑人。全書共分四大塊,笫一塊以由康普生的最小癡呆兒子的視角敘述,由於是以意識流的形式寫,所以讀起來相當困難!有時都不知講些什麼!時間由過去的幾個片斷反覆穿插,暗中以班吉的幾個黑人僕人來讓人區分時間的先後,10歲前是由威爾許帶他,10歲後由T、P、帶他,現在33歲時由勒斯特帶他。另外分幾個場景的反覆切換:1,貫穿全文的童年,2,奶奶的去世,3,父親康普生的去世,4,姐姐凱蒂的出嫁,5,哥哥昆丁的去世。時間和場景的經常切換使得有些書友在讀書過程中直接留言"救命"!哈哈哈! 笫二部分是以大兒子昆丁的視角描述,由於妹妹凱蒂與男友鬼混懷孕二個⺝不得不嫁人,而又被丈夫發現而遭拋棄後生下了一小兒女後也名叫昆丁,使得昆丁爲損失家族的榮耀而耿耿於懷的各種錯亂思想,最後走向自殺身亡。這一段對昆丁的思想描述好多整段整段沒有標點符號,給閱讀帶來一定難度!讀前面這兩章使人壓抑得喘不過氣來!彷彿自己也變得不正常了!但是那文字卻象有一種魔力死死的扣住了我的心,使得一個字也捨不得放過,有時還反覆閱讀!通篇主要以人物對話爲主,有直接引語和間接引語兩種形式!若不是譯者的提醒,書中的他她都不知是誰了!感謝譯者! 讀完一二兩節,面對康普生三兒子傑生的視角的描述,本以爲傑生既不癡呆也不走向死亡,那麼他的視角會讓我透一下氣,哪知傑生的冷漠,自私,惡毒,殘忍,貪財如命,毫無人性更是讓人氣憤!他待人無所不用其極來諷刺,諷笑,懲罰和報復別人!讀這一段再一次讓讀者感受到了突破人性底線的疼痛! 最後一節以第三人稱全知的角度再把整個事件進行描述,這一段着重描述了判逆的凱蒂之女小昆丁與老傑生相鬥的前前後後,最後以小昆丁把傑生的7000多元錢偷走,傑生到警局告她由於證據不足而警察拒絕插入而結尾,當我急急的相知道傑生最後怎麼抓住昆丁,怎麼處置昆丁而讀到最後卻什麼也沒交待而收筆時,感到意猶未盡!這或許是福克納的絕招吧!哈哈哈,此書讀完我還真的深深吸了一口氣,書中最奇葩的一個人物是康普生太太!哦,那是一個怎樣的人物呢?哈哈哈,我也學學福克納,不說了!想知道?讀書去親自體會![偷笑][偷笑][偷笑][得意][得意][得意]
先爲大家梳理一下人物關係: 康普生一家 父親:傑森康普生 母親:康普生太太 康普生太太的弟弟、孩子們的舅舅毛萊 長子昆丁、 長女凱蒂、 次子傑森、 小兒子班吉(白癡) 凱蒂的女兒小昆丁 黑人女僕迪爾西一家 父親羅斯庫司、 母親迪爾西、 長子威爾許、 小兒子T.P、 女兒弗洛尼、 外孫勒斯特。 本書第一章以班吉的視角來寫。傻子的視角是很混亂沒有邏輯性的,跳躍性很大。比較難讀。首先,作者用不同的字體變化切換成不同的時間線來給我們理清思路。其次,班吉由不同的人照顧也代表不同的時間線。班吉和勒斯特在一起就是當時時間線;班吉和威爾許在一起就是1900年聖誕節前兩天的那條線;班吉和T.P在一起就是1912年父親已經去世,凱蒂生下孩子的時間線。最後還有一條時間線,就是照顧班吉的三個黑人都沒有出場的時候,這種情況比較少,但也存在。這時候區分要靠一些小細節,比如有這樣一個非常明顯的細節,凱蒂總是重複說一句話:“你們都要聽我的指揮。”這句話出現了很多次,就代表回到了奶奶生病那晚的時間線。還有凱蒂帶着班吉給毛萊舅舅的情婦送信。 第二章是昆丁自殺前的回憶,思維比較混亂,其中有很多大段文字沒有標點符號。需要斷句閱讀,這樣就比較清楚。 第三章和第四章分別是以傑森、迪爾西的視角進行的,傑森是個冷酷無情相當自私的人,他的敘述很大程度上像是在給自己辯解。迪爾西的敘述比較客觀。他倆是正常人,敘事有邏輯,前面兩章沒有看懂的地方,在這兩章都能找到答案。
隔了二十年,重讀福克納。 其實什麼時候讀福克納都是高難度。 這回先讀與福克納有關的其他,如傳記,散文集,演講,訪談等等,進入讀小說時總在想:《我的彌留之際》多好讀的書,《八月之光》也讀得明白,也好理解,大部分的短篇故事也能讀懂,但其最好的作品《押沙龍,押沙龍》、《喧譁與騷動》就不太懂了。 福克納演講中曾說過:所有人的行爲都是不可預測的,而且考慮到人脆弱的意志,也是非理性的,沒有人能教你如何應付未來。後又讀到福克納對自己的小說做了那麼一點解釋,他說:我可以像上帝一樣把小說人物挪來挪去,不僅是在空間上,還有時間上的移動。上面這兩段話,都可以幫助我們理解福克納的時間感受。 福克納說,他在動筆寫《喧譁與騷動》時,根本不考慮哪家出版社會出版,也不考慮別人是否看得懂,而是直接從白癡班吉的角度來敘述。可不可以說是福克納這種任性妄爲(“任性妄爲”是我瞎編的)的寫法,讓他的許多讀者不得不讀了幾頁就扔下不讀了呢?福克納在開篇就讓讀者直接進入班吉的頭腦,即一個白癡的頭腦和白癡的混沌,這違背了我們原有的閱讀經驗,一個正常讀者的經驗,一個一直以來讀多了現實主義作品的讀者的慣性讀法。 《喧譁與騷動》寫的是南方的一個家族康普生家,這一家祖上出過州長、將軍,有大種植園,但慢慢衰敗了,一家之主康普生終日醉醺醺的,他的太太怨天尤人,他們有四個孩子。大兒子昆丁上了大學,卻自殺了,二兒子傑生性情古怪,小兒子班吉天生是個白癡,女兒凱蒂未婚先孕,產下私生女。家中僕人也只剩下老女傭迪爾西了。如果按照時間線索來講,別的作家會先講父親康普生的結局,大兒子怎麼自殺的,講美國南方是怎麼衰敗的,這樣比較符合讀者的閱讀習慣,快速掌握時間、地點、人物。 福克納最厲害的意識流寫法,開篇寫的是白癡班吉看到一些人在草地上走來走去,聽到有人喊球童,球在這兒。我們作爲讀者,知道是有人在打高爾夫球。但班吉以爲,眼前的草地是他家裏的牧場,他不知道他們家早就把牧場賣給了做高爾夫球場。爲什麼要賣地?因爲要給哥昆丁支付學費,昆丁要去哈佛唸書,這是二十年前的事,昆丁也是在二十年前就自殺了。《喧譁與騷動》的第一章,是班吉的自述。第二章是哥哥昆丁的自述,講得還有點條理,但這章是他自殺那一天的故事,所以他說着說着也變得瘋狂起來,經常出現沒有標點符號的大長句子。第三章是二兒子傑生的自述,在家族的衰敗過程中,傑生變成了一個虐待狂,永遠出口傷人。前三章的敘述者,心理狀態都不正常。到了第四章,也就是最後一章,福克納終於用第三人稱、從女傭人迪爾西的角度,老老實實地講故事了,但依然是有限的視角,福克納獨有的敘述視角和創新,讓《喧譁與騷動》成爲了文學世上非常重要的經典,也讓讀者煎熬難受。 福克納說,他寫了五遍(包括本書的附錄)也覺得沒把這個故事說好,那我們讀五遍能通讀懂嗎,不能。不過,如果這樣讀,從凱蒂的視角來讀:家裏有父母老黑人保姆以及三個兄弟,他們都是一些什麼樣的人,結局怎樣……,值得一試。 福克納這樣的寫法,是要讀者跟着他進入人物的內心,我們跟着班吉的敘述往前走,就會發現,原來我們讀小說的時候,非常依賴作家給出的時間定位。比如,當我們看到班吉無法適應時間帶來的變化時,我們也會跟着心慌意亂,手足無措。福克納的這種精妙的文學手法,同樣讓讀者煎熬難受。 我們習慣的講故事方式是,揭示事情的起因、經過、結果,敘述連貫。但現實生活往往是不可預知的,人生大多時候靠回顧來獲得經驗和智慧;在遭受生活打擊的時候,往往還是會措手不及。 福克納對小說的形式與結構的改造與創新,讓小說很難讀,但又值得讀。讀福克納時有茫然和不知所云的感覺,是非常正常的。
一、敘述角度:多視角 1、從小說創作本身而言,相比於平鋪直敘的單一視角,多視角的敘述方式呈現出一個更全面、多樣的故事;更重要的是,不同視角下人物的內心獨白反映出他們千差萬別的人物個性: (1)班吉跳脫的思維和直白的語言突出了他智力水平低下的特點。①正是由於他的聯想或者說是思維的混亂,這一章涉及到了最多的時間點,這也是作者要將班吉的視角置於第一章的原因;②班吉觀察描述外部世界的方式是天然純樸直接的,比如說他不說燈亮了,而是說房間出現了。 (2)昆丁對時間的敏感、和大段沒有標點符號的內心獨白正體現出他對妹妹病態的愛與偏執,也反映出他所受到父權壓迫之深。這一章是全書最具文學性的一章,也是我最愛的一章。昆丁是極度理性與極端瘋狂的結合體,尤其是章末他在自殺前對個人外表的關注及對物品安放秩序的精密把控,實在非常人所能理解。 (3)傑生的市儈與無奈。這一章可以說是全書最通俗易懂的,我不想對傑生這個人物形象進行批判,他是最接近我們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普通人的一個,自然這一章也最無聊最平庸,沒有什麼精彩的段落。 (4)全能全知的上帝+迪爾西視角。平淡的收束,我認爲即使是在迪爾西的專屬篇章裏,作者始終也並未將迪爾西當作主角來敘述。迪爾西服務了這個家族的三代甚至四代人,在這一章裏她依舊是在爲小說情節服務,至於她本人的面目、性情,依舊是十分模糊的,至少不如上面三章來得深入具體。 二、敘述結構 1928.4.7復活節前夜 1910.6.2濯足節 1928.4.6受難日 1928.4.8復活節 從表面來看,小說時間似乎是“3-1-2-4”的亂序排列,然而如果意識到小說真正的主角實際上是並未直接出場的凱迪和她的女兒,那麼我們就會發現這樣的章節排布實際上是嚴格符合故事情節發展邏輯的。 班吉的混亂思維交代出諸多前因。這一章通過班吉對凱迪的無比依賴,體現出隱形女主凱迪之善良;“襯褲事件”“爬樹事件”等也體現了凱迪生性向往自由、不受約束的天性。 昆丁的章節交代了凱迪的失貞與結婚,這一章乃凱迪故事的高潮部分。 傑生的章節則是凱迪產女離婚後,着重描繪了凱迪之女小昆丁的反抗。 最後一章是凱迪之女小昆丁的出走。 三、女性角色的失語 在我關注女性主義之前,我大概也不會意識到這一點;但是在有了女性主義的意識之後,我看到在這本小說中,女性角色是如此關鍵然而又如此沉默,我認爲這是十分弔詭的一件事。 我們當然可以理解爲這是作者的有意安排,但單就文本呈現的客觀樣貌來講,這恰是現實社會的鏡像反映,小說的安排一如男權社會對女性的態度——離不開、少不了但又要控制、掌握,捂住嘴不讓女性發聲。
班吉無法開口說愛,卻也能懂得什麼是真正的愛; 昆丁想守護這家族的榮耀,守護凱蒂的貞潔,卻在對抗中走向死亡; 傑森看透了這個世界,用粗暴對待生活,用憤怒麻痹自己; 蒂爾西用一生的沉默守護着這個家族的每一個人,面對每一個人的崩潰,她意識到她還可以做點什麼。 喧譁與騷動猶如一把鈍刀,它慢慢的隔開這生活中的情緒防線,讓你站在不同人立場上,感受痛苦。它記錄了一個家族如何一點一點走向瓦解,只留下了一地的喧譁與騷動。 福克納用四個人的意識,讓我們在一個家族的廢墟里遊蕩,去感受迷惘與痛苦。讓我們看到了人生混亂中最深處的掙扎與無力。有時候我們什麼都明白,卻也什麼也做不了。 也許破碎和混亂纔是生命的本真,對於每一個而言,熟悉又陌生。
從某方面說,《喧譁與騷動》是一個家族沒落的輓歌,擴大來說,是隨蓄奴制沒落,南方開拓進取精神不復存在,以及某個制度內生文化逝去的輓歌。而老黑女僕迪爾西的溫暖、仁慈、恭敬是這一時代制度衍生文化的最後一線光明的燭照。黑奴的卑下低賤、勤勞懶惰、得過且過的心理也是文化長期形成的原因,同樣,白人也面臨新舊制度交替帶來的難題:比如資本巿場的入侵,投機斂財、買空賣空,對農民或市民是一種新的洗牌和剝奪,帶來神祕莫測、瞬息萬變及押寶賭注的不確定性。就好似,作者帶給讀者這樣一個暗示:舊的文化氣息已消亡,所有新的碎片幽光還朦朧不清,我們找不到自己如今存在的辨認。惟有時間的暗流洶湧,在我們的意識之中,吉光片羽倏現,而所有人類喧譁和騷動不寧於此中永無止息,順流而下,往復回返,他們,我們,都在“苦熬”。 作爲意識流和結構大師的傑作,我們來看看《喧譁與騷動》的藝術技巧:作家卓越的處理能力,不管是結構安排還是語言表現:班吉的癡語,簡單的語言,要模仿一個兒化的心理並不容易,你要深藏成人那一套邏輯智慧;昆丁的深刻和憂思,這是一場冷靜到極致又充滿故事波折的自殺事件;傑生的病態心理,用他的眼光觀看事物的變形,讓人聯想到陀思妥耶夫斯基筆下的邊緣人物,他們的膚淺與深刻及不可理喻;全景角度是正常的敘述,也體現了福克納風景畫般描述的功底;附錄也表現歷史大敘述與故事趣味結合的能力。有時我想,這好似一個作家全面才能的炫技,當然,往好聽裏說,是挑戰自我的寫作,說得更高尚一點,福克納創造了前所未有的敘述模式,不僅歸功於意識流的拼湊碎片,還在於五個部分組合的獨特結構。 福克納在本書中寫作的另一個特點是音樂調性的重複迴旋,特別是班吉和昆丁那兩章,重複的句子段落,如音樂節奏的記憶加強提示,於人的記憶印象非常有效,自然而然,無聲勝有聲,不必經過另類轉接。由於意識流打斷了正常時序,造成回憶和現實交錯的多重時空感,讓人感覺豐厚而飽滿,像一首詩,在不斷的跳躍裏完成它優美而高難度的舞蹈,你發覺,最愜意的閱讀是這種舞蹈輕盈掠過你的思緒,你只感覺,它激起了什麼,又翩然而去,好吧,好的書寫,是它彈撥起你這架平時閒置的人體豎琴…… 而整個故事的結尾,在痴兒班吉咕咕噥噥的吼聲過後,他舉着一支折斷了花莖的花兒,與照看人—— 14歲的黑人男僕勒斯特,在一輛破舊不堪的老式馬車裏,向晚暉中馳騁(不算福克納15年後寫的附錄),全書在此戛然而止。彷彿前面書寫的各個人物的意識流永無斷流,還將繼續蜿蜒,又彷彿我們可在任一處截流,取一段觀看,這駕象徵康普生家榮華褪盡、曾叫“小王后”的馬車,像一個昔日的過時符號,定格在書的末行。
毫無疑問,這是一本滿分是多少分我就會給多少分的作品,它完全打破了我對傳統小說的看法,以一種天才式的描寫將時間和故事肢解、打碎,然後重新拼湊,支離破碎的片段卻又有跡可循,給人深度沉浸式的閱讀體驗。因此,康普生一家三十年的興衰榮辱彷彿就像電影一般慢慢展現在眼前,我會隨着班吉的視角感受到他的純真質樸、跟着昆丁體驗消極和虛無、冷眼看傑生刻薄粗暴的所作所爲、最後和迪爾西一起目睹見證這個家族的終結。 此前我一直對現代主義作品抱着躊躇不前的想法,《尤利西斯》那十幾頁沒有標點符號的畫面着實令我心驚,國內的先鋒派的一些作品我也是硬着頭皮讀,讀完後過不久腦袋又空空,加上聽聞《喧譁與騷動》是很難讀的,便一直沒有翻開。有時候產生閱讀衝動就那麼幾秒鐘的事,我得承認我在讀書方面是個極其三心二意的人,最近很多書都是剛打開看了兩章就放下,完全沒定力可言。但神奇的是,讀這本書的過程竟然意外的順暢,我覺得和好的譯者有很大關係(我是李文俊和李繼宏兩個版本對比閱讀的,感覺幫助很大)。一想到去年讀的羅新璋譯本《紅與黑》,翻譯腔沒有,倒是快變成半文言半白話,我至今回想還覺得佶屈聱牙,不願再讀。 客觀來說,這本書四個章節的閱讀難度是從高到低的,第一章的班吉畢竟是個心智只有三歲的敘述者,因此風格獨特:動詞後缺少賓語,時間混亂,沒有心理描寫,語言有時莫名其妙。但這章我認爲是最精彩的,福克納將蒙太奇、意識流用得遊刃有餘,簡直可以說是炫技了。許多人物的結局在第一章已經一錘定音,但隱晦不明,因爲班吉是無法理解“死亡”和“離開”的,甚至連自己被閹割了都不知道,只有脫下衣服看到自己身體時纔會大哭起來。 第二章昆丁部分講述其自殺那天的活動和對凱蒂失貞的回憶、與父親的談話。這章的精彩之處在於“一切盡在不言中”,通篇看不到一點他要自殺的意願,但一切都有跡可循:收拾打包東西穿上最好的衣服(一死就可以託運回家)、給室友留信(交代後事)、反覆去河邊(打算沉河自殺)、買熨斗(綁在身上浮不起來)……看不懂的人只會以爲他閒逛了一天坐車轉車看見三個釣魚男孩幫一個意大利女孩找家被誤捕跟人打架。這種暗流湧動的線索串聯下來的結局也在第三章坐實,不過沒看這本書之前我就已經學了外國文學,人物結局一清二楚,所以早知道他要自殺,反而少了那種恍然大悟的趣味。 第三章的傑生嘛,偏執到令人目瞪口呆的地步,他堅信自己丟了銀行的工作是因爲凱蒂和小昆丁,其實他只要想想那個姐夫並非什麼具有美德的紳士,在哈佛就打牌出千考試作弊,當然也能說翻臉就翻臉。他是個憤世嫉俗的典型代表,把一切的不幸歸結於他人身上,嫉妒昆丁,仇恨凱蒂,厭惡班吉,對父親不資助自己上大學耿耿於懷,對黑人滿是歧視,自己的外甥女更是遷怒的好對象。他很可惡,卻不能不說也可憐,私吞了十多年凱蒂給小昆丁的撫養費,沒想到最後連帶着自己多年來省喫儉用存下的三千塊毛票也被偷走,還得自費上大學。他是這個南方破落家族最後一根支柱,傾頹已是必然,他也只是順勢而爲,一箇舊時代的犧牲品罷了。 迪爾西,這個有着許多美德的人見證了康普生幾代歷史,儘管身份是黑人女僕,卻比她的主人們(尤其是一天到晚哼哼唧唧的康普生太太)可靠的多。她是帶着溫柔和愛去看待這個家除了傑生外每一個孩子的,尤其是對班吉,她相信班吉能聞到災難的味道,從某種意義上來說是很敏銳的直覺。 李文俊版本的附錄我覺得也是精華,闡述了康普生家族的歷史和主人公們的性格和結局,可惜李繼宏版本不知爲什麼刪掉了,實在可惜,還好是兩本一起讀的,不然就錯過了。[拳頭][拳頭]
在書友的引領下,雖然知道自己的文學修養還遠遠不夠,但突然有了讀此書的衝動。第一章讀的苦不堪言、第二章漸漸有了讀下去的慾望、第三、四章已經能夠深入進去了,不過至此,對於正本是的理解還是處於懵懂狀態,待看完附錄和諸多書友的點評纔對這本意識流作品有了清晰的認識。個人認爲,從文學藝術和文學作品創作、創新的專業來講確實很值得學習與研究,並可稱的上是上等佳品;但作爲大衆讀者來講可能不是一本值得一讀的作品,因爲它既沒有閱讀享受的愉悅感,也沒有跌宕起伏的情節感,所以特別不適合休閒解悶閱讀 。另,這個版本譯者翻譯的語言流暢,特別是加的註釋,爲讀者閱讀提供了良好的幫助,建議欲閱讀此書的書友,閱讀之前先看看附錄,可能有所益處!一家之言!
《喧譁與騷動》真是如同一部邪典電影,一刷看不懂,好在這個版本既有字體區別,也有註釋加持,讓閱讀過程稍微輕鬆一點,但仍需回看。章節的安排是有心安排,如同迷霧中前行,讀者一路艱難摸索,迷霧慢慢散開,漸漸明朗。然後再回望過去,那些分散的片段和線索如同拼圖一樣,才得以一窺全貌,也越發悲涼,令人唏噓。 本書出版於1929年,只有四個部分,前三部分的講述者分別是康普生家的三個兒子,最後一部分採取全能視角。福克納有一次在日本的研討會上自己說是四個人講同一個故事,但並不完全如此。敘述有重合,重合的部分主要在於凱蒂的失貞,但各人的視角不一,命運也不一樣。當事人凱蒂卻沒有成爲書中的敘述者,想來也有道理,大廈將傾無可挽回,當事人如何已經不那麼重要。 本書在1945年結集再版,福克納本人給《喧譁與騷動》增加了附錄,對康普生家族的人做了簡略追溯與後續交待,但信息量顯然超過了原書情節,如康普生太太死後傑森的一系列作爲,如凱蒂的命運,編輯曾寫信提醒福克納這種差異,福克納不僅不爲所動,還要堅持把附錄放在最前面,聲稱這是理解全書的關鍵。1946年最終收錄附錄,對於這部分是否是理解全文的關鍵,很難定論。可能對習慣了《紅樓夢》的讀者來講,這篇附錄各有交待,雖然更爲殘酷,但大幕緩緩拉攏,此劇終。 本文標題取自莎士比亞戲劇《麥克白》,只是一個傻子講述的故事,充滿喧譁與騷動,卻毫無意義。整本書其實就是四個人的四天,除了長子昆汀死在1910年,其餘三人都在1928年4月678復活節三天。 第一部是以傻子benjy 的視角來敘述。他現年33,智商卻停留在三歲,他無法明確的表達自己,只能通過哼哼,哭泣和肢體動作表示自己的想法。因爲他的認知只有三歲,他的敘述也是混亂,跳躍,含糊,超越時空。也許正因爲認知的缺陷,他的嗅覺格外靈敏,所以他能通過嗅覺來感受到姐姐凱蒂的成長過程,噴香水,和男生接吻,到最後失貞,前兩次,凱蒂都能用肥皂和水去除這些氣味,但凱蒂畢竟要成長,不會永遠都是他喜歡的樹的味道。凱蒂出嫁,他失去凱蒂,也失去了關愛。在benjy 的敘述中,他追逐別的女生(以爲是凱蒂),遭到閹割,目睹小昆丁逃跑,但只是視覺和聽覺的記錄,只是一串差別和變化,只有喧囂與騷動,無法產生連續的意義。 第二部以昆汀的角度來敘述,是在他選擇自殺的那一天,思緒雜亂,所以敘述也是不斷的在現實與過去之間不停轉換。凱蒂的失貞是他的心結,18歲的他無法理解凱蒂的世界,也無法阻止她的沉淪。昆汀一直在對抗,但他對抗的是他無法掌控的。他試圖砸了鐘錶,卻無法阻止時間的流動,他想要永恆,而一切都只是當下。有分析認爲,昆汀對凱蒂有着超越兄妹的感情,所以凱蒂的失貞讓他失望,憤怒,羞愧,他試圖向父親承認他的亂倫(實際沒有),但無濟於事。這些糾結的情感折磨着他,死亡成了他最後的歸宿,他的人生永遠停留在18歲。 第三部以傑森的角度敘述,傑森作爲次子,是得到關愛最少的一個。父親可以賣了牧場供長子昆汀上哈佛,幼子因智障得到全家關注,只有次子,一無所獲,姐夫許諾的銀行職位因姐姐的被棄而無法實現,父親的酗酒又使得家業所剩無幾,這使得他一直難以釋懷,也導致了他私吞了姐姐寄給小昆汀的撫養費。如同他投資失利時所說的,我從未想大富大貴,我只想要回我應得的。可惜他的自私和冷酷最終逼走了昆汀,也失去了他私吞的錢。他恨周圍的人,恨凱蒂,once a bitch, always a bitch是他的口頭禪。他視benjy 爲累贅,常用語就是要送到傑弗遜精神病院去,但在第四部中,卻唯有他了解自己的弟弟,按一定的順序方位趕車,把benjy帶到他的安全世界裏。 第四部則是全能視角,圍繞dilsey和luster來敘述故事,復活節當天,昆汀逃跑了,迪爾西帶着一家人和benjy上教堂。聽完牧師復活節佈道,迪爾西淚流滿面, 唸叨着我看到了初,看到了終。耶穌死了,以自己的鮮血爲世人贖罪,傻子是上帝的孩子,黑人是上帝的孩子,每個人都是上帝的孩子,都在這裏得到救贖。這和前三章是個多大的反差,一家人整整齊齊,一個社區其樂融融,沒有受折磨的靈魂,沒有自我中心的世界。 關於作者要表達什麼,說法衆多,大部分都認爲福克納在描寫南方的沒落。喧譁與騷動就是一個不斷失去的故事,康普生家族是美國南方的一段微歷史,一點一點的走向沒落,大家拼命要抓住的東西,卻愈行愈遠,無論如何阻止,也回不到自以爲的黃金時代,甚至即將走向29年的大衰退。汽車取代馬車,電報交易取代棉花買賣,奴隸制度行將就木,價值觀念在改變,一個家族的衰亡也是一個時代的落幕! 我記個流水賬吧!
新年第二本✍🏻️三言兩語誠然無法概括經典,第一次嘗試接觸意識流小說,頗爲其奧妙非凡的藝術性而震撼。畫面隨意識在不同時間點多角度來回穿梭,猶如一幕幕電影,錯綜複雜,支離破碎。但越往後看情節和邏輯越明晰,主要人物的形象由之前的遙遠模糊變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美國南方19世紀末二十年代初整個家族沒落衰敗的頹廢憂傷氣息也伴隨着沙啞無力的鐘聲跨過時空長河撲面而來。全文如同隨筆想到哪兒就到了哪兒,思緒從講述者的意識流裏源源不斷的流淌出來,但整篇故事情節銜接又恰如其分,完美無瑕。👍🏻 書評“有形的文字與無形的囈語”概括得很好,人生如癡人說夢,每個人都以自己獨特的方式去理解世界,傻子班吉的癡人說夢更像是一種作者的話語。有研究說第一部分是最爲客觀完整的對整個事情的描述,因爲白癡班吉是沒有人格和自我意識的,所以他看到的一切不會被強烈的主觀意識而改變。於是作者借班吉的口吻描述了整個事情的原委,用瘋子的口吻,說出了世人所不會說出口的無情,生命的短暫和可笑,家庭的冷漠,以及衰敗的舊制度的腐朽中散發出的黴味。隨着閱讀的深入,逐漸的展現出全貌,逐漸的清晰故事的框架和輪廓,逐漸的找到故事的線索和關聯。然而在故事慢慢的以整體的形式展現在腦海中的時候,卻會突然發現,其實時間早已遠遠的拉長了身影,跑到無法看到的地方去了。恰如一番夢醒,喧譁與騷動過後,留給人生的又是什麼呢? 最意難平的是善良溫暖的凱蒂不能與女兒好好相逢團聚,小昆丁的艱難處境只會讓她深陷家族衰敗的泥淖中無力掙扎,悲劇只會持續上演。凱蒂的是非善惡仁者見仁,無論是作爲康普森家族的“恥辱”,還是傑森眼中的“蕩婦”;無論是世俗眼中的“墮落”,抑或是“失落的天真”的女主,凱蒂的善良、熱情,都給我留下了美好的印象。她用叛逆、逃離與家族進行了抗爭,無論後來生活的怎樣,她都擺脫了家族和傳統觀念的桎梏,在通往自由的道路上邁出了勇敢的一步。美國南方社會轉型中康普森家族的悲劇同樣也啓發着人們在困境面前,積極總比逃避更有用。一如作者所堅信:“人類通過與自身命運的極力搏鬥,可以獲得終極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