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志鵬
社團的興起是近代社會組織方式演變和進化的重要特徵,完善社團治理結構是國民政府實現社會控制、重塑社會秩序的重要手段。對1925~1937年國民政府社團法制進行分析,有助於解讀國民政府通過社團治理推動社會進化和實現社會動員的意圖及其成效,管窺中國近代社會治理的發展演進。始自國民革命時期,國民黨試圖通過社團法規使民衆組織化,實現對民衆的控制和對社會資源的動員,表達了通過社團來打造具有高度凝聚力的國家實體的強烈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