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華文
《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是“國際人權憲章”中的“人權兩公約”之一。中國政府已於2001年正式批准了該公約。本書概括了國家在公約下法律義務的性質和特點,闡明瞭國家實質性義務的多層次性和豐富性以及國家程序性義務的單一性和薄弱性,分析了兩者存在不對稱性的原因,國際社會爲了改變這種不對稱性而進行的努力,公約《任擇議定書》制定與實施面臨的機遇和挑戰。本書對國家在該公約下義務的不對稱性進行了創造性的解讀,並提出解決這種不對稱性的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