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佳峯
在一個合理地正義(reasonablyjust)的國家中,公民是否有一種廣泛的道德義務去服從該國法律?這便是政治義務(politicalobligation)的問題。按照當前主流的看法,政治義務之所以重要,乃是因爲它是國家正當性(statelegitimacy)的必要構成部分,即僅當一國公民負有一種廣泛的道德義務去服從該國法律時,該國家纔是正當的。以西蒙斯爲代表的哲學家否認政治義務可被證成,並因此得出所謂的“哲學無政府主義”(philosophicalanarchism)結論。與之相對,另外一些哲學家爲了抵制哲學無政府主義的立場,發展了各種政治義務理論,試圖對上述問題給出肯定性的答覆。本書的核心觀點有二:一、作者將提出新的論證以表明現有的政治義務理論都是不成功的;二、但不同於西蒙斯,作者認爲即便政治義務不存在,我們也無法得出“哲學無政府主義”的結論。爲此,作者發展並辯護了一個“寬鬆的正當性觀念”(apermissiveconceptionofpoliticallegitimacy),按此觀念,政治義務並非政治正當性的必要構成部分,它因此切斷了從政治義務的缺失到哲學無政府主義的推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