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弘
《金融法律評論》第八卷繼續探討金融領域重大法治問題,聚焦金融市場熱點法律事件,也繼續體現本書關注現實、側重應用理論研究的特色。本書主要反映2016年及2017年上半年我國金融市場與金融法制的發展變化,以及金融法學的研究成果。
證監會於2016年10月18日發佈《關於覈准設立南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批覆》,覈准設立南華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司經營範圍爲基金募集、基金銷售、資產管理、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和中國證監會許可的其他業務,覈准公司註冊資本爲1.5億元人民幣,南華期貨股份有限公司爲其全資股東。南華期貨成立於1996年,從事的主要業務爲商品期貨經紀、金融期貨經紀、期貨投資諮詢、資產管理業務,旗下擁有南華資本(從事現貨風險管理)和南華香港、南華美國、南華新加坡、南華英國等分支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