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燃物匯聚 YouTube 有聲書與書評
新民說·法律是什麼:20世紀英美法理學批判閱讀(增訂版) 封面

新民說·法律是什麼:20世紀英美法理學批判閱讀(增訂版)

劉星

473人在讀
24萬字總字數
¥29定價

內容簡介

法律到底是什麼?本書在介紹20世紀英美法理學的各種理論的同時,帶領讀者進行批判閱讀,從理由層面上對各理論進行追尋與辯駁,進行深層次地“交往與對話”,讓不同的學理根據呈現、交流,讓讀者的批判閱讀在這一層面上展開、深入。本書走入英美法理學的語境,引用大量法理學理論及案例,分別探討了實際存在的法律命令、行動中的法律、解釋性質的法律、意識形態中的法律等主題,令讀者真正明白“法律是什麼”。

讀者書評

★★★★★

法理學就是太難了。難爲我了。 摘: 有人潛在的觀念是:“法律”一詞是指社會最高權威如主權者的特定要求,它是一種“命令”。這種命令以制裁爲後盾,並見之於白紙黑字的規定。法律具有獨特的品質,以外在的強制力使自己區別於內心的道德約束。其最爲重要的特徵在於以強制力爲依據的“義務性”。法律,具有明確性、可預見性和普遍性。這是我們在第一章分析過的分析法學的基本觀念。 ​法律”就是法官那樣的法律適用者所說所做的。因爲,不論其他社會權威機構作出怎樣的規定,最終的解釋權力還是在法律適用者手中。而且,法律適用者的判決也具有最終性。對具體的當事者來說,最爲直接有效力的不是一般規則,而是法院的具體判決。法律的確不同於道德,但這不意味着法律具有確定性。在法律適用者的具體判決中,法律只能具體而又不確定。在第二章分析過的現實主義法律理論,便是這樣一種觀念。 法律”是指一般官員統一行爲模式中的兩類規則的相互結合。在這種統一行爲模式中,可以發現實踐中的一定規律性,並從中看出官員如何一致地表現出“社會權威機構頒佈的規定即爲法律”這樣一類的規則內容。這類規則內容,等於官員統一承認某類規範(如義務規範)爲法律。這是在第三章談到過的哈特法律理論的觀念。 “法律”存在於作爲實踐參與者的人們的解釋之中。這種解釋是一種政治道德上的確證,是從現存的明確法律制度中抽象出的一般的法律原則,用自我建立的一般法律理論來證明這種法律原則是其中的一部分,證明現存的明確法律制度是正當的,從而再以法律原則爲依據反向推出具體的法律結論。這種“法律”,不僅包含了具體規則、一般的法律原則,而且包含了一般的法律理論和政治道德姿態。這是在第四章分析過的德沃金的法律理論。 法律”一詞的真正意義是“利益的對抗”。無論法律的明確規定本身是否清楚,其都會存在自身的內在矛盾。而且,作爲法律的適用者,法官最終在決定法律是什麼的時候只能選擇一個利益壓抑另一個利益。這一觀念是在第五章討論過的批判法律理論的觀念。 法律”是一個“地方性”的、“區域性”的概念。在不同地方,法律理解中的“法律知識”將是不同的。其中不存在人們主觀上認爲如何的問題。人們頭腦中的意識觀念,都是由語境化的社會文化歷史構成的。因此,人們主觀中的“法律”最終是一個語境化的社會文化歷史構成,並不存在一個統一一致的法律。這是在第六章討論過的後現代法律理論的思想。 ​法律”是一個“具體需求”的概念。在形成“法律是什麼”的觀念時,不僅人們頭腦中的社會文化歷史性的知識是語境化的,而且,人們的需求也是語境化的。人們總是在“具體理解”和“具體需求”之中來建構具體的法律結論。由於存在着“不同理解”和“不同需求”,人們自然需要交流對話,在交流對話中運用實踐理性便會得到一個相對客觀的法律結論。這是在第七章討論過的新實用主義法律理論的思想。 …… ​因此,在回答“法律是什麼”這一問題時,似乎應該首先回答:我們的姿態是什麼?

★★★★★

跟之前看的西窗法雨相比,這本書比較難懂。前一個評論說的好,像我這樣的外行人來說,法律是什麼好像不值得特別說明。但是在法學領域有很多好的思想理論。

★★★★★

法律是什麼?乍聽覺得此問不值一提,可一旦涉及具體案例便隱約覺得此問答案又不清晰。此書便在於探究回答此一問題。

★★★★★

一段波瀾壯闊,酣暢淋漓的思想奇旅。 作者以裏格斯訴帕爾瑪案,聖三一案爲思想起點。前者以法律原則爲審判依據,後者以立法精神爲審判依據,作者借這些迥異的逾越法律文本的審判方式,啓發我們思考一個簡單但其實極其複雜的問題:“法律是什麼”。 這個問題貫穿了全書,更貫穿了現代法理學發展演進歷史的始終。作者介紹與分析了七種答案。 分析主義認爲“法律”一詞是指社會最高權威如主權者的特定要求,它是一種“命令”。 現實主義認爲“法律”就是法官那樣的法律適用者所說所做的。 哈特認爲“法律”是指一般官員統一行爲模式中的兩類規則的相互結合。 德沃金認爲“法律”存在於作爲實踐參與者的人們的解釋之中。 批判主義認爲“法律”一詞的真正意義是“利益的對抗”。 後現代主義認爲“法律”是一個“地方性”的、“區域性”的概念。 新實用主義認爲“法律”是一個“具體需求”的概念。 這些互相辯駁,互相區分,又互有相似,互有貫通的法學家思想或法學流派共同書寫了一部關於法學思想史的史詩。 值得稱讚的是,作者並未讓本書的思想性萎縮。本書作者並沒有像一些枯燥的法學史介紹書籍一樣,單純地羅列排布這些法學流派的理論,而是緊緊圍繞“法律是什麼”的關鍵問題,聚攏這些法學家或法學流派的答案,抽絲剝繭地分析爲何彼此之間是矛盾,一者何以優於或劣於另一者,一者會如何反駁另一者。這些彼此發生“化學反應”的答案間,創造了一幅煙火璀璨的景象。 這些你來我往,此起彼伏的爭辯聲固然增大了閱讀的難度,但與此同時,卻可以說幾近完滿地反映了理論內容的思辨性,展示了理論邏輯的深刻性。應該說,這種取捨是明智的,作者的創作方式和創作思想是智慧的。同時,值得一提的是,作者也有考慮閱讀難度的因素,因此在每章都安置了總括性的小結,並運用法律本體論,法律價值論,法律知識論三種維度進行總結,應該說,作者實是用心良苦。 總而言之,這或許是一本艱難的書籍,但這也絕對是一本值得的書籍,如果你願意打開它,毫無疑問地說,你將有幸踏入一段波瀾壯闊,酣暢淋漓的思想奇旅。感謝作者!

書籍信息

作者劉星
出版社廣西師範大學出版社
出版時間2019-06-08
ISBN9787559817884
分類社會文化-法律
格式TXT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