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朱錦清
中國法學的落後集中反映在教材上。內容空洞無物、語言枯燥乏味的法學教材耽誤了一代又一代的莘莘學子,浪費了他們的時間和精力,扼殺了他們的興趣和熱情。本來,教材的編寫要以現有的科研成果爲基礎,從中系統地吸收養料。可是學風浮誇,制度低效,法學界尤甚。發表出來的所謂成果和論文大都是無用的垃圾。教材的編寫者們即使是巧婦也難爲無米之炊。教材上不去,年輕一代的基礎打不紮實,科研就沒有後勁,反過來又制約教材質量的提高。要突破這個惡性循環的局面,寫出與國際接軌的教材來,必須跳出學術界,向兩個方面尋求素材:第一是實踐部門,主要是我國法院的判例以及工商、稅務等部門的實務;第二是國外的判例、規則和學術討論。除此之外別無他路。本書正是在這兩個方向上努力的。
過多商業金錢利益經濟糾紛案例,離我的實踐經驗過分遙遠,邊看邊哈欠連天,實在是塞不進腦子裏也無法進行解讀,美式都救不了我,看來看書也要講究天時地利人和,不同時期不同階段不同的人適合讀的書類型不同能讀懂的書類型也不同,就彷彿貨架上各式各樣商品是爲不同的消費者生產存在的,需要挑選自己喜歡且適合自己的,不強求不彆扭。
終於讀完本書。通過大量案例解析,裨益匪淺。之前是通過具體案件的處理來理解公司法條及各類訴由具體解決方法、邏輯關聯,總覺得只停留在膚淺的皮毛上;經過此篇學習,能夠較清晰知曉在公司治理範疇下的各利益主體間利益博弈的內在基礎性邏輯思維。基於此,可以很好理解公司、股東、經理層、債權人之間較深層次的利益博弈糾紛的機理,可增強自已進一步學習公司法興趣的可能!特別是涉及資本研究、公司面紗刺穿3+1標準、經營管理權分配、注意義務、忠誠義務、信託義務、派生訴訟及爭奪上市公司控制權部分,對我的認知幫助很大!
終於讀完了朱錦清寫的《公司法學(下)》。感觸頗深;強烈建議管理者和業務操辦者細讀、反覆讀。 (一)美國在判例時講究動機、人性和保護股東的平等利益,而不是簡單的依靠法條。 (二)章程很重要,特別是在《公司法》修訂後,對於公司來講章程是法律以後的最重要的文件。所以,在初期,要仔細考量章程條款。條款要寫的清楚楚的,不要含糊不清,這樣誰都不可能有誠意執行下去。一般地,在章程條文十分清楚,如果股東之間出現糾紛時,判決結果也會清楚。 (三)證據很重要。特別是在中國環境下,需要能誠懇地先認定自己爲“小人”,把一切事情都擺在明面,擺在“紙面”上,不隱藏自己“趨利”心思,也玩“貓膩”,因爲你不一定能玩得過對方。不要單純的口頭約定,除非你錄音。 (四)不要單純的想要“權利”,因爲權利是伴隨着義務而來。 (五)刑法保護底線;儘量不要觸及底線。這個問題在當代特別重要,因爲人們越來越多地利用刑法來保證公司遵守外部法律的要求,包括環境、財務、僱員和產品安全以及其他各種健康和安全法規。 (六)要學會表達異議。凡是過往,皆要有留痕,特別是重要的,你認爲不合理的,你違心被要求的。適當的表示出自己的“異議”很重要。 (七)擺正自己的位置。股東的義務和高管的義務不一致,相應的風險也不一樣。自我交易就是損害了同一戰線戰友利益時,會出現問題。
承接上冊,一言以蔽之,比較前沿的公司法務研讀參考漂亮國的司法判例、規則解讀亦或衡平法院法官們的判決說辭。中國特色的公司法務也有所涉獵,主要是規則比較寬泛,體現在法律往往很多時候必須與管制、社會穩定、政府介入等緊密配合或高度耦合纔能有效解決問題。
是一本非常好的教材,但是引用的大部分是美國的案例,並且教材的大部分都是案例,而美國的案例因爲翻譯的問題,語言顯得十分生硬和彆扭,一些句子根本就不符合中國人的閱讀習慣和對語言的理解,所以讀起來很難理解。
該書將案例分析與法律規定相結合,選取了大量具有代表性的司法判例,引導讀者通過真實案例來理解和應用公司法原則,增強了內容的實用性和生動性。此外,還對公司實踐中常見且複雜的股權糾紛、公司章程效力等熱點問題進行了細緻探討,值得反覆閱讀。
獲益良多,引入大部分西方的先進市場理念,也有很多中國特色的案例。但是對國企改革中的黨委領導和公司治理的關係有迴避,希望朱老師的其他大作能儘早上架
下冊的內容比上冊內容淺顯,案例可以刪去三分之二。
終於看完了,這應該是我看的最久的一本書了(上下冊一起)😂說句實話,上冊看的更認真,下冊有點渾水摸魚(可能是自我要求太高),總之帶給我的認知提升還是挺明顯的(以前的認知都比較模糊),感謝作者😬新公司法要實施了,期待作者新的觀點
嘶~看一小時要休息好幾小時 有點懂,但不多,不確定,再看看 ( ´▽` )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