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連泰 劉玉姿等
管制性徵收意味着政府雖然可以管制私有財產,但如果走得太遠,則會產生徵收效果,應當給予補償。國內相關研究雖已進入以理論觀照實踐的階段,但管制性徵收理論研究本身稍顯薄弱。本論文集是近年來劉連泰教授及其學生在美國徵收法領域着力耕耘的部分成果,從管制性徵收歷史發展及其判斷標準、管制權與徵收權的關係、公用以及公正補償等角度切入,較爲全面地勾勒了美國法上管制性徵收理論的基本圖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