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博西格諾等
《法律之門》是美國各大學法學院比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書。也可以看作是一部英美法的微型百科全書。《法律之門》(第八版)旨在展示美國的法律過程,不只通過描述,而且通過讓讀者置身於你來我往的爭辯之中,而強調法律講論的重要意義,則只在部分意義上是規則的一種功能。《法律之門》的資料安排意在讓每一觀點都能與其他觀點相比對。每一文章和案例都提供了探索人的緊張關係的機會。正是以這種教學法,《法律之門》模擬了美國法律過程的實際運作,打開了進入法律和社會的大門。《法律之門》所提供的法律規則、原則和案例,都是社會科學、歷史和文學等知識語境中的論辯和討論素材。
法律之門:一本關於法律的書,而不只是法律的書 鄧子濱翻譯的《法律之門》在美國法學院常被用作教材,但它的寫法與國內常見的法學教科書有明顯差異。它不是一本向你介紹某個部門法具體規定的書,而是一本關於法律是什麼、法律如何運作、法律與正義之間是否存在縫隙的書。 書中以案例、對話和問題引導讀者思考法律背後的邏輯——那些未被寫進法條、卻在每一次判決中被重新劃定的邊界。它不以體系化的知識傳授爲目標,而是讓你在閱讀過程中不斷被置於各種需要判斷、權衡和選擇的情境中。每一章都在追問一個核心問題:當我們說“依法”時,我們究竟在依照什麼? 相比國內許多教材側重“規定是什麼”,這本書更關注“規定從何而來”和“規定爲何可能失效”。它的閱讀方式也與一般教材不同,適合在每一個章節後停下來想一想,而不是一口氣讀完整章後再繼續前進。如果你期待的是一本可以直接用於應試的工具書,這本書可能會讓你感到不夠直接;但如果你想理解法律背後的思考方式,這本書會是一扇值得推開的門。
《法律之門》不是一本法律教科書,不是一本法律的書,而是一本關於法律的書。 美國的法學不是沒有深刻的理論,它的理論體現爲一種面向民衆的說理,雖沒有德國哲學的繁瑣和法國文學的浪漫,卻有着古羅馬演說家的激情和雄辯。相形之下,我們的法學有諸多的不足,要麼奉某種理論爲圭臬而棒殺異論,要麼以他人成果爲模本而沽名釣譽,絕少像本書一樣視野宏大、博採衆長而又不乏創意的著述。
領教過英文合同的厲害之後,再沒勇氣直接啃英文原版法律書籍了。這本譯著作者是張興良教授弟子,可見法律功底的深厚。從內容講,個人覺得講法律體系固然要結合政治考量。但若落腳到英美憲政的框架內,美國法律體系的發達,特別是對人權尊重的充分討論與豐富、基於現實、各方利益、傳承及種族的廣泛平衡,且努力使程序更爲接近公開和公平,令人感動和深思。沒有科學精神、沒有反覆的討論甚至爭論、沒有悲天憫人、沒有對探索的寬容、沒有勇於實踐總結乃至暴露短板的勇氣,實在想象不出能產生什麼長久的經典體系爲客觀歷史所肯定和人類謀得福祉。
書如其名,讀者如進一扇門,看到了美國法律的零零種種。書中內容豐富、文獻種類多樣,可以讓我們從不同側面瞭解其中的法律文化和理念。剛讀時感覺表達晦澀、文義難解;隨着深入閱讀,越覺其中的韻味,較之我們日常接觸的法律書有諸多不同。英譯中是一項艱苦繁重的工作,也感謝譯者能夠把一本內容這麼好的書翻譯成中文,豐富着我們的法律見識。
這是一本系統闡述西方法治精神即普通法系的的書籍!其中對白頭鷹所有在實施法律剖析十分清楚詳細,是一本不可多得了解白頭鷹所奉行法治理念的書籍!書中用大量現實案例分析,囊括了所有實行的白頭鷹法律!對研究白頭鷹法治生態鏈有很大幫助!對西方社會文明可以起到了解貫通作用!可以幫助廣大工作者在遇到問題情況下對症下藥,找到漏洞立於不敗之地,方可駁斥和展開反擊!
本書自《法的門前》這樣一篇寓言始,自開篇就給了我們一個下馬威:你“有權”進入法的門後,卻被守門人“攔”在門外,你一生都沒有進入法的領域,所以,法究竟爲誰服務?它是否爲人服務?如何爲人服務?守門人是什麼?守門人如何存在?寓言就是這樣,我們的心智拼命去發現它似乎盡在掌握同時又無法捕捉的含義,寓言的每一行,分開來看是可以理解的,但它的整體意思卻無從把握。關於法,它就像一則寓言,問題始終縈繞(不論是具體問題,還是理論根基)。 本書讓我認識到應該學會用多樣、質疑的目光對待法系統的內容(無論是法律問題還是理論制度),因此可以說對我進行了關於法律的再次啓蒙,無愧於“法律之門”。文本化的法律及制度像是一套程序,彷彿答案就在其中,我們輸入條件,獲得答案。但是,現實的法律領域的一切問題可能總是迷霧重重,你以爲自己抓到了關鍵,但是一切總是似是而非。這裏的答案沒有絕對,而在對於問題在不同角度甚至是不同維度的考察上,我們其實在探索問題的根本。這其實頗令人抓狂,我們都喜歡在獲得答案時的那種滿足感,就像我曾經做出一道數學或者物理題那樣的快樂;然而本書常常告訴你沒有答案,因爲你總是覺得有未盡之意,特別是當你在探索問題的根時。或許探索宇宙奧祕的學科最終也是如此,雖然這一點更難觸及。這一點,本書的譯者說得極爲妥帖:本書是關於美國法治的全面解說,它的風格也反映了法治的精神:沒有說教,沒有口號,更沒有強加的標準答案,有的只是理智的對話與精微的制衡。 社會探尋到最初時人的組合,而人又是社會關係的綜合;法律問題就是人與人、人與羣體、羣體與羣體、人與社會以及人與國家之間的問題,千絲萬縷、錯綜複雜、具體、宏大、利與義……小問題的背後卻是人、國家與社會組成的根本,然而這個根卻被蒙上了面紗,看得見卻永遠也看不清。當然,我困惑或許是我沒有去深究,只是憑空想一想。但是,本書也讓我去想人類社會的法系統到底意味着什麼,尤其是當你認爲它即將迎來重大變革時。 當然,這本書讓我認識到的不僅是理念問題,還有具體的實踐現狀:辯訴交易、警察執法、律師執業、社會歧視問題,等等。不但在基礎理論上我往往覺得困惑,實踐與理想狀況之間的偏離甚至是變異更讓我驚異。正如霍姆斯大法官所說:“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而在於經驗。”因此,在某種程度上,這一現狀其實是對法學深層研究的質疑,或者,這其實代表對法學研究成果的更高要求:我們應當牢記,“徒法不足以行”。法學研究必須最終着眼於爲社會現實服務,完善立法是爲了法治,研究法律實施也是爲了法治。正如亞里士多德所說:“所謂法治,應包含兩重含義:已成立的法律獲得普遍的服從,而大家所服從的法律本身又是制定良好的法律。” 本書向讀者描繪了美國社會的很多關於法的具體內容:法與權力和利益、法與價值、美國法的種族主義頑疾、法理念、美國民主、自由主義、法律理想與現實、美國法傳統的底層社會結構與轉機、傳統司法與新的糾紛解決、網絡未來,等等。可以說,本書已經觸及了法的大多數視野,因此它讀起來會讓人覺得包羅萬象。但是,它往往讓人覺得戛然而止,你可以認爲這是它的不足;然而,正如上面內容所表述的,這就是本書的最大價值:問題往往沒有標準答案,你需要自己去努力思考。正像本書所收錄的許多判例,法官們往往有不同的意見。對此,你可以選擇贊同某一部分或者提出自己的觀點,但最好是思辨的,這就是本書的價值。《法律之門》爲法律的文科社會科學研究提供了一個批判的基礎。 不得不說,美國的社會現狀與法治環境有着極大的不同,我們不能否認我們的法系統存在很大的不足,但也應該清醒地認識到我們不可能走向相同的路,我們面對的問題是有很大不同的。我們的差異不只是在具體問題上的,也是在理念上的,在社會底層邏輯上的——這就決定了我們必須立足自己的問題研究、完善。這不是僅僅說出來就可以的,當我們不能針對問題實際研究而僅以此作爲口號時只會貽笑大方。因此,當我們決定走向一條嶄新的道路時,我們應當學會承擔這所帶來的一切,這不是某一領域而是很多方面我們應當面對的。當然,這一條路未必就比舊路難走,只不過需要承擔更多,但是這確實是避不開的路、必須走的路。路漫漫其修遠兮,吾輩須上下而求索。 這本書對於我們的意義或許還在於,書中描繪的將有可能是我們將要面對的:權利主張、利益撕裂、整個法系統的功利主義趨向……這不是杞人憂天,而是必要的思考;不謀萬世者,不足以謀一時。當法系統已經向我們證明它已不堪其重,我們不能寄希望於他人爲我們找打可能的新答案,先行的、嶄新的探索是應當被納入考慮的。 如果從法系統考察這本書,應當說它的結構是極其完整、縝密的:關於法律本身、法的實施、律師、陪審團、衝突解決以及法律未來;但是在閱讀上它不具備非常強的連貫性,它的每一部分,乃至每一章很多是可以找出來單獨思考的。然而,它又不是一部論文輯叢,它包括來源多樣範圍廣泛的閱讀內容:法庭意見,社會學、心理學和人類學的分析,歷史學和哲學的研究方法,以及文學中的觀點。正如譯者所言,這本書體現爲一種面向民衆的說理,雖沒有德國哲學的繁瑣和法國文學的浪漫,卻有着古羅馬演說家的激情和雄辯。這本書是深刻的。
本書原名《Before the Law:An Introduction to the Legal Process》直譯應爲《法律之前——法律程序導論》。這裏將它翻譯爲了《法律之門》,副標題直接省了。 “Before the Law”是由卡夫卡所著《審判》(The Trial)中的一則寓言“法的門前”引申並展開的,翻譯爲《法律之門》我覺得問題不大。但是這裏的“Legal Process”有兩層含義:一是指法律程序,二是指法律自然的歷時與演進(“procedure”指人爲的順序和步驟)。把副標題拿下之後把這本書的內涵至少打折了一半。 這本書是美國各大學法學院比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書,但是編者卻寫道:“《法律之門》的編著者將法律視爲社會的一種連續過程。法律本身可以用國家權威表述,但其含義和內容卻像政治、社會和經濟力量一樣是可變的……因此,《法律之門》不是一本法律教科書,不是一本法律的書,而是一本關於法律的書。” 這本書通過不斷地啓發式提問,旨在鼓勵讀者獨立思考,激勵探尋更深入的目標。但由於它一來太厚重——將近80萬字,二來不是面對國內的普通讀者,對於許多人來說讀起來可能會非常枯燥,因此國內出版社做了一個精編版的《法的門前》,這個版本的最大優點在於從第一至第八版中選取了歷次版本之經典內容,重新編著。不足之處是刪的太多反而表述的不夠清晰。 插一句,如果英語底子不錯,推薦傑·M.費曼的《推開美國法律之門》,很多法學界的朋友聊起過,評價極高! 林達在《總統是靠不住的》 中,嘗試用一連串的故事勾勒出美國法制的基本原理。書中強調了美國人普遍抱有的這麼一個觀點:人是靠不住的,權力即使被切割的支離破碎也絕不可高度集中。結合本書中提到的先例制度和陪審圖制度等內容,相信對此能夠有更深刻的理解。 《法律之門》是美國各大學法學院比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書。旨在展示美國的法律過程,不只通過描述,而且通過讓讀者置身於你來我往的爭辯之中,而強調法律講論的重要意義,則只在部分意義上是規則的一種功能。《法律之門》的資料安排意在讓每一觀點都能與其他觀點相比對。每一文章和案例都提供了探索人的緊張關係的機會。正是以這種教學法,《法律之門》模擬了美國法律過程的實際運作,打開了進入法律和社會的大門。 《法律之門》是一本不同凡響的書,它不是在本書的主題上故作“權威定論”,它不提供標準答案,而是提出許多開放性的話題留待進一步討論。《法律之門》不是用線性貫穿的方式寫成的,而是提出一系列觀點,每一觀點都可作爲討論的開端,並導出其他的閱讀材料。 《法律之門》意在鼓勵讀者獨立思考。爲此,閱讀材料及其編排都是啓發式的,它們批判已被接受的思想,不斷提出有關價值的問題,使人窺見法律體系日常運作和歷史發展中的艱難選擇。某位學者或某個案例的論斷與另一位學者或另一個案例所持的不同論斷相併列,使本書讀起來像一次多層面的對話,而不是一種傳統教科書式的獨白。每一選材都是討論的一部分。 《法律之門》的編著者將法律視爲社會的一種連續過程。法律本身可以用國家權威表述,但其含義和內容卻像政治、社會和經濟力量一樣是可變的。 因此,《法律之門》不是一本法律教科書,不是一本法律的書,而是一本關於法律的書。 “引言”所揭示的寓言含義,以某種方式展示出本書是如何爲讀者效力的:提出問題,建議答案,並探索其他選擇,最後將答案留給進一步的討論。你對這個故事的反應可能像對一場夢一樣對它的邏輯意義無法理解,但即使是最微不足道的思考都將有助於擴寬你對法律的理解,這些故事的形象力量必將啓發更多的思考,激勵更深入的對目標的追尋。 本書深刻地揭露了美國司法中存在的問題個矛盾,有些故事讓人不寒而慄,比如正義換和諧的討論。許多人懷抱着偉大的理想踏入了法律之門,結果被現實狠狠打臉。他們一邊從法律中剔除正義,一邊又飽受良知的折磨。對此我想說:純粹的理想主義者往往是可怕的,荷爾德林曾說,凡事想把人間建造成天堂的人,無一不把人間變成了地獄。我覺得作爲一名律師,爲你的委託人爭取最大的利益,那就是正義! 每個人都希望通過自己的努力讓世界變得更美好,但是不能因此忘記自己本身的職責。如果您是一名律師,那就去代理受害者。如果您是一名醫生,那就去給病重者多一些專業意見。如果您是一名老師,那就給成績差的孩子多一些鼓勵。如果什麼都不是,那就給身邊那些需要幫助的人多一些溫暖和支持。只有這樣,才能避免空談,真正地付諸於行動,才能身體力行地幫助他人。 我們不能刻板單一地去理解世界,必須懂得現實世界的複雜和深刻。我們必須培養包容和開放的心態,不以非黑即白去評價這個世界。我們要保證自己在看見灰色的天空時,內心還能散發出光芒,驅散陰霾和黑暗,認識到清澈透明卻五彩繽紛,給人間帶來溫暖和光明。 這也是我給自己的新年寄語!
這本書中女王訴達德利和斯蒂芬斯一案,大概有三個主線:一是個人利益與他人利益的衝突,二是法律在面對道德困境時的複雜性,三是法律對人性的妥協。 第一,當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我們是否可以以自衛爲藉口殺掉另一個無辜的人?顯然是不可以,因爲你侵犯了別人的生命權,已經構成了謀殺,爲了自己的利益侵犯他人利益的行爲是不可取的。第二,這種行爲主觀上的利己性與道德中所倡導的“善良”“大公無私”等價值觀念衝突,註定了其在道德層面的弱勢,也體現了法官在判案時會從道德的一方面去尋找依據,增加判案的合理性,進而維護社會的公平正義。第三,從某種意義上來說,自私自利是人的本性,法律很難強制要求人們都能在那種情景達到無私的境界,法律的無期待可能性爲女王爲其減刑提供了依據。 綜上,科爾裏奇勳爵的判決是合乎正義的。達德利和斯蒂芬斯的殺人行爲是謀殺,但量刑應該較普通的謀殺罪相應的減少。 但我在看書時產生了疑惑:前面所說的“緊急狀態”指的是被押人因飢餓而瀕死的緊急情況,後面卻又出現了“難道殺死他比殺死成年人中的一個更爲緊急而必要嗎?”這樣的表述,爲什麼緊急狀態又定義成了殺人這一行爲是否緊急?我有點不明白,雖然好像也到差不差。 這不妨礙此書是一本佳作,語言簡明易懂,邏輯清晰,逐層深入。 想說的話好多,但是我的表達能力不太好,感覺還是要多寫寫,多學習一下,提升一下文筆和思考深度。
在好奇心趨使之下讀完這本《法律之門》,書中用大量的實證案例對美國岀現的法律問題和現象進行了多層次分析,也提出問題供讀者延伸思考。限於個人學識和眼界,有時明白,有時也糊塗,但細嚼慢嚥之後,總有一些回味之感,也頗受啓發。作者在譯後記所述的:法治不是包治社會百病的靈丹妙藥,也無法阻止撒旦的瘋狂,但它的確是支撐了美國二百年繁榮與穩定的柱石。可能是作者希望我們能從中有所借鑑。值得推薦!
這是美國各大學法學院比較通用的一本法律教科書,全面介紹了英美法,描述了英美法的整個適用過程,將法理、判例、資料甚至文學素材有機地結合起來,採取討論的方法陳述法理。說是入門,但讀起來並不一定輕鬆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