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楓 陳少明
1625年,荷蘭人文主義者格勞秀斯,出版了《論戰爭法權與和平法權》,這位虔誠的大文豪被宗教戰爭的恐懼所深深觸動,在完成了關於捕獲法和海洋自由的論文之後,他轉而嘗試建構一種法的一般理論,希圖能從國際衝突的混亂中創制秩序。本輯論題部分收入了格勞秀斯對倫理與戰爭、世界秩序、人類的普遍法權等問題的闡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