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婁林
本書是“經典與解釋”第44期,以“博丹論主權”爲論題。博丹(JeanBodin,1530-1596)是法國法學家和政治哲學家,生活在新教改革的餘波之後以及宗教衝突的背景之下,以其主權理論聞名。博丹(JeanBodin)的政治哲學同時催生和倡導了(現代)國家學說和主權學說,產生這個錯誤解讀的原因在於將博丹的思想抽離他的語境。到目前爲止,被忽視的最重要的語境是博丹本人的整體思想。現代學術無情的、簡化的研究習慣,不會用博丹自己的術語去表達他的思想,而是用那些所謂有益的進步論的術語強行勾勒。這種片面化的做法來自思考現代進程的理論家的直接興趣,他們將博丹定義爲國家理論和學說的發展過程中的一位“早期”人物,尤其視他爲“絕對王權論”的構想者。學界對他的《政治六書》一直極受忽視,或者說是非常具有選擇性的閱讀。本輯論題部分集選的各篇文章都在博丹整體思想的框架內,分別涉及博丹思想的幾個重要方面。另外,“古典作品研究”欄目論尤利安皇帝的寫作一文,“舊文新刊”收王船山的歷史哲學一文,評論中一篇論布里茨《新天新地》,皆是本期亮點。
文藝復興時期,意大利的馬基雅弗利最早提出近代國家學說,經由法國博丹的國家主權理論得到了深化,而荷蘭的格勞秀斯就當時西歐國家的海上戰爭提出的國際法,很好的對這一時期做了政治學上的總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