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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統治的藝術:中華帝國晚期的日常政治 封面

被統治的藝術:中華帝國晚期的日常政治

宋怡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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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萬字總字數
¥46.8定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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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簡介

本書以明代沿海衛所爲背景,剖析在明朝世襲軍戶制度下軍戶家庭與官府的互動,着重描述和總結了承擔兵役義務的軍戶如何趨利避害,制訂出種種策略以優化自身處境。他們既未公然蔑視權威,亦非俯首帖耳,而是在反抗與服從的“中間地帶”運作,以期將需要付出的代價降到最低,同時使利益最大化。本書分三大部分,分別講述了福建軍戶在原籍、衛所和軍屯的生活。本書的一大特色在於,運用了大量家譜、地方誌、口述史等民間資料,講述了許多發生在軍戶生活中有趣的故事。真實而鮮活的案例,輔以嚴謹、細緻的考辨,構成了這本講述百姓自身歷史的社會史著作。

讀者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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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違了,最近看了許多大明的書,大明的一個最深刻印象即是:明代的制度極其僵化,但執行過程卻充滿了彈性和討價還價的空間 在卜正民的《縱慾的困惑》還是這本《被統治的藝術》裏都看到這點,而國家和社會互動的複雜情況,打破了皇權統治下民衆普遍是受害者的刻板印象,比如《縱慾困惑》裏,國家試圖控制商業,卻最終被市場力量反向重塑,而在《被統治》中,國家制定了嚴苛的兵役制度,但沒想到,民衆反而加強了宗族觀念,更有效對家族資源進行配置,變相激發了基層的抵抗,可以看到,國家與社會之間關係可以不是單向的壓迫與服從,也可以是雙向的塑造博弈甚至反噬 比如,還疑問爲什麼福建沿海宗族觀念很強,原來這也是當初徵兵被朝廷的軍戶策略強化出來的,明初構建軍戶制度之時的一戶人家,幾代人之內就很可能已演變爲四散開來的大家族,一大家子人的許多個核心家庭雖然共享軍戶身份,卻只需面對當初針對那一個核心家庭訂立的徵兵指標,這一大家子人就有動機維護這個宗族共同體,強化對明初被定位軍戶的那一位先人的祖先認同,會據理力爭爭取一大家子人只是一個戶籍單元,來防止徵兵官員徵發超額男丁 再進一步說,這種軍戶這樣的政治單位是否意味着作爲農民階級的一部分,以不由自主地抵抗了明廷的統治,進而參與到了更宏大的馬克思所說的階級鬥爭爲主線的歷史進程中?個人認爲很懷疑,因爲從這本書看到,給我們的印象是雖然小農自給自足傳統保守,喜好秩序安定,即便被逼起事也絕不尋求挑戰皇權,但另一方面,因爲軍戶給予的治理代理人與被治理對象的雙重身份,這隻爲小農積極主動在政治邊緣處和灰色地帶從事套利提供了便利,真正的階級意識是沒有的 具體看看小農怎麼套利,從政策上看,​明朝只要求軍戶世襲替補,即一家出一人當兵,這個和《縱慾困惑》一樣,明朝的稅收制度只要求地方上交出固定的稅就行了,說明朝的僵化正體現在這,上面只要一個指標,無論是徵兵還是稅收,而地方上爲了分攤這個指標,大家都各有各得應對策略,這時候裏甲制也沒什麼辦法形成硬約束,比如基層演化出了一套精密的補償機制,輪流坐莊或者​利益補償,這裏就明顯會有灰色地帶,國家只要看到有人在崗,通常會對這種私下的勞動力置換聽之任之,只要把人交上來就行啦,仔細想想,這裏必然也會有數據造假和共謀出現,比如​如果基層小吏是當地人,那麼熟人關係只要行賄就行了,在戶口本上做手腳,比如把壯丁報成殘疾,或者把已死的人報成在役,這時候你會問,明朝的能力不知道嗎?還真不知道,明朝的中央財政根本和它的官僚能力不匹配,這是爲什麼許多明朝官員拿着底薪去賺其他小錢的原因了,也是這種財政和能力不匹配,導致基層的監管還是政策執行其實往往做做樣子的 可以說,明朝就是這樣一個大公司,高層制定了極其繁瑣的 KPI(戶籍/賦役/實物徵收),但中基層沒有足夠的行政經費去維持這套系統的精密運轉,而且在楊照的《中國歷史》裏也談過,明朝的貨幣也是很亂,沒有統一的衡量尺度,所有的財務報表都是一本亂賬。倉庫裏的糧食陳化了多少?運輸路上損耗了多少?這些數據在紙面上全是灰色地帶,爲基層的套利提供了天然的掩護,想想,更別說在徵兵這事情上稀裏糊塗了 其實從《縱慾困惑》的商業發展,還是《被統治》的徵兵看,明朝那種超前的集權藍圖與落後的管理能力之間的巨大鴻溝其實催生了很多全民參與的“基層抵抗藝術”,許許多多類似斯科特的弱者的武器在祕密運轉,這種例子比比是,這個朝代提供了非常豐富的“中基層擺爛”以及“消極博弈”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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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以田野調查爲基礎的嚴肅歷史著作。 加拿大學者宋怡明,因癡迷於中國的歷史和風土人情,而把大量的時間留在了中國,他曾居住在福建附近的農村,和當地村民交流,睡過戲臺、豆腐坊,甚至還跟好幾百匹馬做過室友。在接受採訪時他說:我喜歡從小歷史見大歷史,由百姓小故事討論時代大問題。小處着手,大處着眼,《被統治的藝術》就是如此,宋怡明運用大量家譜、地方誌、口述史等民間資料,聚焦明朝軍戶這個特定羣體,展現出來的卻是整個明朝的兵役制度以及這個羣體的真實生活。 有人會認爲,這類書讀起來應該很枯燥吧?但其實不然,作者在其中穿插了許多軍戶小故事,單擰出來看,有那麼點圍觀數百年前的奇聞八卦的意思。 全書開篇,便依據族譜,以泉州近郊軍戶顏氏的悲慘遭遇爲引子來展開他的論述,這樣的開頭,很有吸引力。在明代,全國人民按不同職業登記成不同的戶籍,如民戶、匠戶、竈戶、軍戶,這些職業戶一經劃定,不得更改,世代相承。一旦被定爲軍戶,子子孫孫都得按國家規定,去往離家較遠的地方服兵役。 既然國家有制度,那麼軍戶家庭只要按制度行事不就好了?然而,事情往往沒有這麼簡單。當中的牽扯,錯綜複雜。比如,不想服役的軍戶家庭,會如何“陽奉陰違”而達到“合法”避役?軍戶家庭如何利用“制度套利”,軍田私用以飽私囊?軍戶家庭如何運用“近水樓臺”策略,人前官軍,背後“倭寇”,從而邀功走私兩不誤?利字當前,寫滿人性的複雜。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這八個字大概是對這本書最好的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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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的寄戶與家奴: 1、明朝的寄戶:儒籍與軍戶可以免稅 《縱樂的困惑》:實際情況是人們紛紛離開戶籍所在地,逃避國家的賦役徵收:有的尋求“大戶苞蔭”,遊離於國家戶口簿籍之外;有的“豪匠冒合,叢聚兩京”,消失在城市的無籍貧民當中;有的聲言爲持文引之人(從事鹽、茶貿易),爲商爲賈而云遊四方,居全家老小於船舶之中,“莫知蹤”。 《廣志繹》讀到:光山一薦鄉書,則奴僕十百輩皆帶田產而來,止聽差遣,不費衣食,可怪也。 這就是“大戶苞蔭”,有什麼奇怪的,難道王士性走南闖北不知道嗎?這是明朝的基本現象。也可以叫冒合(私自合戶或冒充官員親屬),寄籍,投靠。 顧炎武《日知錄》談家奴投靠問題:今日江南士大夫多有此風,一登仕籍,此輩競來門下,謂之投靠,多者亦至千人。而其用事之人,則主人之起居食息,以至於出處語默,無一不受其節制。有甘於毀名喪節而不顧者,奴者主之,主者奴之。嗟乎,此六逆之所由來矣。 今時士大夫之僕,多有以色而升,以妻而寵。夫上有漁色之主,則下必有焌弒之臣。 這句太形象地解釋了《金瓶梅》中來旺兒媳婦,蕙蓮,對西門慶的投懷送抱,結果遭來災禍。 人奴之多,吳中爲甚……士大夫之家所用僕役,並令出貲僱募,如江北之例。 出貲僱募……明白了,是從主奴的人身依附關係轉向合同僱傭關係!看來江南的土地兼併,貧富分化更嚴重,所以,明末有江南奴變,《乙酉筆記》中讀到。江陰土豪徐霞客家幾乎被滅門。 我在《縱樂的困惑》裏讀到,明朝前期,乘轎是身份標誌,有禁忌,比如:法律同樣禁止強迫他人抬轎。抬轎的活兒被認爲超越一個奴僕對地主的例行義務之外,所以地主讓僕人抬轎必須另外付錢。 《逃避統治的藝術》談到軍戶的寄籍問題:15世紀的一名官員注意到,一些“寄籍”的家庭擁有十多名成員。但是,其中只有一兩個真正在籍,其餘皆“隱瞞在家”。……當州縣官吏前來徵召徭役時,衛所軍戶成員會聲稱自家正在軍中服役,因此擁有徭役的豁免權。當衛所官吏試圖將他們登記入冊,以備日後補伍清查時,他們便轉而聲稱自家已入民籍,正在承擔相關的裏甲徭役。 我讀《乙酉筆記》,明末清初,上海地區包括金山衛,就談到儒生,借冊寄戶現象,因爲生員可以免稅的優待,和軍戶一樣,所以儒冊借人,寄戶逃稅! 我找到的資料:明後期,士紳隱漏賦稅錢糧,自是常態,人稱“一青衿寄籍其間,即終身無半鏹入縣官者,至甲科孝廉之屬,其所飽者更不可勝計,以故數郡之內,聞風蝟至,大僚以及諸生,紛紛寄冒,正供之欠數十萬”。松江一府,華亭人範濂記載,“自貧儒偶躐科第,輒從縣大夫幹請書冊,包攬親戚門生故舊之田實其中。如本名者僅一百畝,浮至二千,該白銀三百兩,則令管數者日督寄戶完糧……是秀才一得出身,即享用無白銀田二百畝矣”。可見江南錢糧拖欠嚴重,與生員免役逃稅大有關係。 沒想到康熙“攤丁入畝”的賦稅改革,又發起奏銷錢糧的運動,沒交完稅,就取消生員資格:蘇常四府,共革進士舉人貢監生員一萬三千零。仍提解來京,從重議罪。我松約二千有餘,一時人皆膽落……於是有田之家,蹙蹙靡騁,情願每畝一兩,貨人完糧,卒無有應者。又以儒冊借人,前程既黜,紛紛賠償。設帳者席不暇暖,既查本冊錢糧,嚴逼寄戶輸納;又查各縣冒立,甚有絕不聞知,而被人冒冊致去前程者。 還有金山衛軍戶的借冊問題,金山衛到了清代,原來明製取消,導致當地人不滿,因爲本來衛所有皇糧喫,清朝沒了。 2、明代家奴的問題根在元代 餘秋雨《中國戲劇史》談元雜劇中無賴潑皮形象的來源:北方蒙古、色目貴族起事南侵,本帶有落後族羣驟然暴發的貪婪特點,他們像分贓一樣宰割着中原的一切,不僅他們不受任何法規的約束,而且他們的子弟、家族、親戚也同樣享有這種特權。這種羣落繁殖很快,很快在全國形成了一個龐大的特權階層,簡直如初夏的黴菌,秋田的羣蝗。漢族的市井遊民之間,也出現了不少趨附者、追隨者和效尤者,情況就更加嚴重。 這些無賴、潑皮有着大大小小的政治背景,“交結官府,視同一家”,有不少本人還做了官;而許多地方官在這種氣氛中也漸漸染上了無賴氣、潑皮相。這樣,無賴和潑皮就與政治權力緊相融合、互爲表裏,使得這一重大社會災難更加令人心悸。 這不就是《金瓶梅》西門慶以及他的僕人做官嗎?不就是《水滸傳》高俅與李逵做官嗎? 遊民化的問題,從五代到宋代,已經普遍了,家奴僕人的張狂,以元代爲極……明代無非是其延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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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作者通過田野調查,運用大量的地方誌、家譜和口述史等史料,通過一個又一個真實的案例來向我們講述了明代沿海衛所的相關情況,從中我們可以對福建軍戶在原籍、衛所和軍屯的生活有一個全面的瞭解,感受到這些軍戶們是如何在軍事制度下“反客爲主、移花接木”的,讓自己的利益最大化。 因爲明太祖朱元璋爲了確保後世統治的穩固,設置了很多的制度,但我們都知道這麼一句話“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管制度是如何設計的,總會有很多的缺陷或不足之處,能讓下層的人民鑽空子。明清時代的普通人,就懂得在不同的稅收制度之間,通過不同身份的登記,來謀取利益。本書正是探研究普通人是如何在“制度下”生活,並且讓自己過得更滋潤。 明代的戶籍制度是非常嚴格的,正常來說,如果身爲軍戶,那麼世世代代都得爲軍隊提供軍人,這是軍戶應盡的義務。書中舉了顏家這個例子,顏良興爲了不和家人天各一方,當了逃兵,但又因爲軍隊有“自首政策”,他的族人藉機向朝廷自首,使得他可以在家鄉附近的衛所服役。這就是當時人們利用制度設計,所進行了的一種“策略”,並以此應對來自國家的挑戰。 對明代百姓來說,日常政治意味着不計其數的權衡斟酌,包括掂量順從或不順從的後果,評估各自的代價及潛在的益處。在國家制度和管理結構中,國家或許沒有直接介入,百姓只是間接地於國家機構、規章制度及國家代理人打交道,他們常常會想出很多策略,達到“反客爲主、移花接木”的效果,讓自己得以利益最大化。這些百姓並不會直接地去反抗,而是主動地去接受、順從和適應,並通過剋制的、平凡的、微妙的表達和行爲完成自己想要做的事,這其實就是一種“被統治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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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研究定位 歷史人類學範式:田野材料;區域社會史 中觀理論;日常政治;區域史和制度史的融合; 小切口,大視野;從東南軍戶-明史-前現代早期帝國 2. 重要結論和啓發 “陽奉陰違”的幾種策略及其歷史因素;解域和再域-生存策略、社羣組織、當代影響;制度套利:國家和社會互作的新認識;“集權的簡約治理”;國家語彙下的“被統治”;明代的商品化新認識;“被統治的藝術”、日常政治普遍化和現代性? 3. 有意思的案例 銅關關岳廟,敬關帝爲祖先;真武大帝、炭翁關係-遊神的儀軌安排和社羣解釋; “不合時宜的揣測”,義男和兵役;投入軍中的諱釋; 國家看見民衆,民衆也能“主動走入國家視野” 我們的學問不能只在圖書館做。——傅衣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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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看了一篇超長的博士論文,各方面介紹詳細,分類清晰,時間空間順序遞進。刪減部分很少,缺失對上下文幾乎沒有影響。對照了下英文版還有挺大沖擊的,作者是哈佛大學費正清研究室主任,學術界主流……emm只能說世界離我們的想象的仍有一些差距,勿妄自菲薄也勿妄自尊大,道阻且長吧。 從書中瞭解到清zf下令遷界禁海時,百姓長期的慘烈境遇是電視劇不會表現出來的。對制度變化的闡釋讓我印象深刻,軍戶制度的解體和部分遺留,以及沿海衛所被佔領四十年等,拉長的時間感不斷提醒我這是田野考察,是史實的復原而不僅僅是歷史故事。明代人民的實際生活樣貌,雖然與我的文化背景和語言習慣有很大差異,但我時不時的會生出熟悉之感,可能是人性中共通的部分在聳動,壞的或者好的。 看了這本書就明白了爲什麼古人重視繁育。人就是資源,家族中多一個人就多一重資源配置的選擇,整個家族延續興旺就多一分可能。有關古代的影視作品非常容易忽略一點,就是在舊社會國家是不會給老百姓兜底的,家族/宗族纔會,真正掌握實際民生問題的鄉紳,而不是天子。大多數鄉紳都不是酒囊飯袋,更像是精打細算的的商人(涉及公共任務和資源分配,也會有教育和公共設施的投資)。所以出現男女主角爲婚姻戀愛自由而反抗家族的時候,年幼的我會視其爲爭取自由的勇敢,現在的我會認爲那是一種責任的未完成,代表着對家族庇護的放棄(某種程度上也是這對抗爭時代的情侶的孤勇)。 當然平常百姓在哪個時代追求新生活都很難,需要付出代價,但影視作品一味地忽略時代背景,過於強調自己欲宣揚的思想和價值觀,是不客觀不全面的,存在誤導觀衆的可能。1566之後至今也沒啥好看的,就算是1566也有一些沒講的話,還是看靠譜書更不容易被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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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分,抓緊時間看,學會“鎮之以靜”作爲未來絕技,爲什麼要抓緊呢,書中星號爲刪減部分,不過作者挺地道,提供作者郵箱,可以發郵件索取。優點:其實很多策略延續千年都有效,東晉“鎮之以靜”,周淮安“等雨停”,就是現在的“躺平”。這是不是一種有效的風險管理策略?當然啦。我們複習一下週淮安面臨局面,當時的局面是龍門山風雨大作,大敵環伺且躍躍欲試,老闆娘金鑲玉態度遊移隨時可能翻盤,四處尋祕道而不得,環環相扣,一環比一環兇險。周淮安的第一個決策是:等雨停。這就是“躺平”。其核心要旨是:先靜下來,不亂動,看看局面,算算實力,再決定下一步怎麼做。再複習一下“鎮之以靜”的後果,後果是五胡十六國東晉滅其三,兩次奪回前都城,一次拿下秦川,正面剛過北方霸主,三勝一平兩負,這戰績可真真不錯。躺平不是束手就擒,而是就地臥倒,先避險,不盲目消耗,保存現有能量,再伺機爬起,跑路或喫肉。這本書對於躺平策略描述很到位了,而且是作者花八年時間進行田野實地調研得來,真實性和可操作性極高。學習,融會,執行。缺點:趣味性不足,還是有很濃的異域作家風味,明顯能看出是一位國際友人。引用文獻太多了,全文過長,這當然很嚴謹,但是現在氛圍之下能仔細通讀的讀者太少。文筆趣味性上還是可以想辦法提高的,引用文獻可以全部放在最後來提高閱讀體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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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統治的藝術》是加拿大人類學家、歷史學家宋怡明對明朝基層政治的研究成果,它圍繞着普通百姓與明朝的戶籍制度、軍事制度、土地制度的關係,記錄了明朝基層宗族與制度鬥智鬥勇、規避制度的約束、在不同法制系統中來回穿梭而獲利的全過程,宋怡明將其稱之爲“日常政治”和“制度套利”,在展現無政府主義魅力的同時,它向世人揭示了基層自治改變舊制度、創造新制度的無窮可能。明代宗族與制度互動的表現令人驚歎,它表現出公司法的色彩,而它同時也揭示了,爲什麼以法人爲核心的公司治理,不能在中國的“資本主義萌芽”時代同時誕生。 明代的軍事法律是一套精密完整的體系,它由徵兵入籍制度、分派調轉制度、勾軍補伍制度、定居制度四部分組成,從軍事需求延伸到戶籍管理,再延伸到土地制度、商業制度,這套完整的體系滲透到基層居民生活的方方面面。明政府通過戶籍分配或懲罰的方式指定了一批軍戶,他們須承擔定期提供兵員進行異地戍衛的義務,這個過程稱爲“勾軍”,軍隊兵員有缺,官府就向軍戶繼續勾軍補伍。被勾軍者在屯戍地“衛所”定居,與當地人組成新家庭,耕種適用特殊土地政策的軍屯,從事各種帶有軍隊特色的經濟和社會活動。明政府認爲官方全權負責的徵兵工作帶來了過高的制度成本,故將勾軍選員的職責移交給宗族自治,這爲軍戶家族圍繞軍事制度改變治理結構、開展制度套利奠定了基礎。 在完成提供兵員義務之時,宗族的對策充滿了智慧的安排,家族成員通常要召開一次全體會議,決策過程通常是隨機的,但在家族的安排下,亦不乏志願者產生。儘管明政府不承認宗族從族譜上一分爲二的合法性,但宗族內部會進行心照不宣的“分家”過程——爲了保護宗族的存續,服兵役者的家族支脈會被獨立於大宗族的族譜,以後每一次勾軍補伍,都要從這一支脈當中擇人。這既能夠避免宗族成員趕往衛所的勞頓之苦、保護宗族不再被勾軍官吏騷擾,也能夠確保這一支脈不被混同於家譜中而無法識別。爲何要識別這一支脈?因爲這一支脈犧牲自己的安全保護了宗族完整性,這是他們應得的優待——他們在宗族儀禮上地位提升、在財產分配上享受相當程度的照顧,有的宗族甚至專開一片族田爲這一支脈的成員長期提供糧食,或者在宗族獲得財產時留出一部分作爲“兵役基金”,專供給養那些正在服兵役的男丁。勾軍環節中,宗族採用着“母公司設立子公司”的實踐方式,且直擊法人人格的本質——通過族譜分離而非物理意義上的分家,一個宗族法人分裂成了兩個,產生了一個完全不同的“子宗族”。這個子公司具有明確的職能——爲宗族服兵役;具有由宗族固定供給的長期股權投資(族田);宗族爲了籌備設立子宗族的資金,會拒絕向宗族成員分配部分利潤;作爲主體部分的大宗族仍然穩定存續;甚至在計算兵役基金和給養田產時,宗族決策者會以高度的經濟理性計算服役者未來可能創造的價值的“淨現值”。這些策略表明,傳統家族在實踐中早已超越了純粹的情感與倫理單位,展現出驚人的組織理性。 繼續深究古代中國的宗族治理方式,它確實扮演着“類公司法人”的角色。在財產方面,族田等家族共有財產雖在法理上隸屬於抽象的“家族”,但其管理、收益與處分已形成非正式的制度安排。《被統治的藝術》中的史料表明,宗族在管理祠產時,其方式從傳統的“報功最”逐漸演變爲採用現代化的會計、權屬制度,顯示出追求永續經營和明晰覈算的“法人”特徵。分田給養只是其中一個方面,當服兵役的家族成員索取每年給養的家族財產時,一些智者甚至將族譜和宗族決策憑證作爲一個“證券”交付代收人,由代收人幫助他跑腿回鄉收取財貨,以該附族譜的憑證將代收人區分於縣官僱傭來騷擾家族的惡少年。這個簡單的證券交易背後蘊藏着追求法人持久存續、完全以法人信用爲擔保的交易邏輯。與之相似的是,歷史上的“堂號”常被用作持有房地產、企業股份的權屬名稱,它並非個人所有,而是代表一個家族支系的共同資產池,其收益由族內後代共享。這實質上是一種模糊的、基於習慣法的“股東權益”或“信託”結構。美國漢學家絡德睦將這種習慣法律實踐稱爲“擬製信託”。 其次,在信用構建與責任承擔上,傳統家族構成了一個以血緣爲邊界的“責任有限羣體”。在“法人”概念缺失的前現代商業環境中,個人的商業信用極難建立和傳承。而儒家“孝道”在此發揮了關鍵作用——子輩對父輩聲譽的維護,解決了商業信用的代際繼承問題。一個家族的聲望、財富積累和履約歷史,構成了其成員對外交易的無形擔保。《被統治的藝術》中,軍戶家族只在內部安排成員分工,而對外部相對人(尤其是國家政權)共同承擔風險、集體應對國家追責的行爲,也反向強化了這種內部連帶責任和對外統一形象。 最後,也是本書中十分令人稱奇的一部分,是一些宗族的“非血緣性”,也就是有的異姓軍戶會爲了自保而自願結成新宗族。在明清易代、戶籍重製之際,一些軍戶的原家族已經流離失散甚至煙斷火絕,他們成爲了無戶籍、無社會地位、無法科舉、被單獨徵稅的“黑戶”。一些異姓軍戶爲了入籍並互相分攤稅負,居然主動認同一個祖先,結成了新的宗族——典型的例子就是清初形成的“銅山關氏”——崇敬關羽的軍戶們捏造了一個名爲“關永茂”的祖先,並將各自的宗族解釋爲關家的後代,憑此成功入籍;無獨有偶,福全全氏的動機與之完全相同,只不過他們的祖先是以“福全”地名爲依據想象出來的——“思姓氏多門,議將以此地爲姓,即全是也”。這充分證明一羣人爲了共同的利益,超越血緣的界限結成宗族是完全有可能的,一個具有一定開放性的“法人”,不需要共同的財產或者某個精英的人格領導就可以形成,這已經無比接近了法人人格的本質。 因此,從功能主義視角看,中國傳統家族確實是一種“非正式的法人”或“宗族公司”。它是在缺乏正式法人法律框架下,爲應對國家治理、經濟生產與社會延續而自發形成的、具有高度組織理性的共同體。儘管功能相似,但傳統家族與現代公司法人之間存在一系列根本性的、源於不同文明邏輯的差異,這些差異構成了前者無法自然過渡爲後者的結構性障礙。 首先,傳統家族的“人格”建立在具體的、自然的血緣和姻親關係之上。其邊界是模糊的、情感性的,成員資格源於出生與婚姻,難以自由進出。而公司法人的人格是抽象的、法律的擬製。它通過法律註冊而誕生,其邊界由章程清晰界定,成員(股東)基於資本合約自願結合,股權可以自由轉讓。這種從“血濃於水”的具體人格到“資本連結”的抽象人格的飛躍,是現代商業社會的基石,卻是傳統倫理社會難以自發孕育的。儘管銅山關氏和福全全氏完成了這種看似不可能的跨越,但這種跨越的條件是極爲苛刻的——它必須發生在舊宗族被不可抗力(明清易代的殘暴屠殺)摧毀,而戶籍制度沒有來得及重建國家對宗族的法律管控的狹小的制度縫隙中。同時,傳統中國是“家國同構”的倫理本位社會。國家將家族作爲稅收、徭役和教化的基本單位,而非需要法律明確授權的自治實體。古代法律重在規制以孝敬、忠貞爲代表的家族內部關係及以忠誠、納稅爲代表的宗族對國家的義務,而非賦予其獨立的商事權利能力。儒家思想宣揚的集權文化、家長制和等級制,塑造了社會對權威和精英決策的依賴——宗族無比巧妙的治理手段同時也是在成爲軍戶、不得不直面國家權力壓迫的情境下形成的自保手段。在書中,作者宋怡明有意以銅山關氏爲例,證明家族“無需以理學精英的力量來凝聚”——然而這種極少數的情況,只是逃離了理學精英凝聚力的例外,鄉賢作爲國家權力在宗族中的代言人,絕對不可能放棄對宗族自治的強力介入。這與公司法所預設的股東(大會)民主、董事會集體決策的“會議制”治理模式存在內在衝突。公司法改革因此面臨“文化拘束”,難以完全照搬西方基於個人利益和契約精神的治理模式。 同時,宗族財產的權屬也是不明確的——它沒有按股權精確到成員個人的機制,也沒有將宗族財產完全獨立於宗族成員的意識,只有極少數有遠見的大家長做出過這樣的安排(比如范仲淹專爲扶助族中老幼病殘建立的、不得由任何宗族成員據爲己有的“義田”)。大多數時候,傳統宗族的產權處於一種“同居共財”的模糊狀態。族產在法律上究竟屬於祖先、現任族長還是全體成員,往往是曖昧的。這種模糊性雖在內部可通過習俗調節,但對外則阻礙了其作爲獨立主體進行大規模、標準化交易的能力。公司法人則擁有《民法典》明確規定的獨立法人財產權,財產歸屬於公司本身,與股東個人財產嚴格分離。這種清晰界定的產權是吸引外部投資、承擔獨立責任的前提。而宗族的交易程序只有在處理內部關係時才顯得十分巧妙,面對外部相對人,尤其是不熟悉的相對人,它活動的空間非常小。中國傳統商業依賴的是人格信用,即基於對交易對方個人、家庭乃至其社會關係網絡的熟知和信任而進行的交易。這體現在“堂號”持股、匿名股票等歷史上普遍的現象中。這種信用模式與公司法所依賴的,以公司資產和標準化契約爲支撐的物的信用和合同信用格格不入。當交易範圍超越熟人圈子,人格信用便難以爲繼。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清政府在1904年頒行的《欽定大清商律》中的《公司律》引入公司制度,但“熟人交易”的文化慣性使得法律條文在實踐中被極大扭曲和規避,形態十分接近公司法人的傳統宗族面對真正的公司制度,很快就展現出極強的排異性。 宗族法人與公司法人最核心的差異是責任形式。傳統家族成員間承擔的是無限連帶責任。一人犯法可能累及全族;“父債子償”被視爲天經地義。傳統帝國的治理存在一種垂直化、簡約化和強力控制到個人的傾向。爲了降低統治成本,國家寧願與無數個具體的家庭和個人打交道,通過連坐、保甲等制度讓其相互監督,也不願培育出具有強大自治能力的中間組織。《被統治的藝術》中,國家關心的是軍役名額能否被填滿,至於軍戶內部如何組織、輪換,則默許其自行“藝術”地解決,而軍戶役籍出現問題的追責,最終必然落實到具體的家族成員乃至其親族網絡。這種治理邏輯,抑制了介於國家與個人之間的、擁有獨立權利能力的法權主體的生長空間。公司法人恰恰是這樣一種可能挑戰傳統治理秩序的“中間組織”。公司法人的核心魅力在於股東有限責任。股東僅以其出資額爲限對公司債務承擔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財產獨立負責。這一制度極大地降低了投資風險,促進了資本聚合。現代社會中,一些企業主尋找父母、親友甚至無關人員充當“傀儡法定代表人”,正是爲了扭曲和規避公司法中的責任機制,這從反面印證了有限責任對個人的保護價值以及被濫用的風險。 總而言之,《被統治的藝術》爲理解中國傳統社會的韌性、複雜與創造性提供了非凡的視角。書中描繪的傳統宗族,是一個在強大國家權力縫隙中,運用高超策略謀求生存與發展的智慧共同體。它在功能上展現出的聚合資源、管理資產、承擔責任的“類法人”特性,證明了中華文明內部蘊含着豐富的組織智慧。然而,這種“被統治的藝術”終究是在封建文明內部“刀尖跳舞”。傳統宗族與公司法人的相似性,是一種功能上的“形似”,而非制度本質上的“神同”。兩者在人格基礎、產權結構、責任形式和終極目標上的鴻溝,根植於儒家倫理秩序、家國同構的政治架構以及熟人社會的信用文化之中。帝國的統治策略在利用家族組織效能的同時,也通過倫理和法律束縛了其向獨立法權主體蛻變的可能。 儘管公司法人制度被引入中國已百年有餘,但其運行始終與深厚的家族傳統和文化心理交織、摩擦與融合。今天中國大量家族企業的治理難題、對“法定代表人”責任的規避、以及公司法改革中關於如何平衡強制與自治的爭論,無不是傳統宗族治理與現代公司制度貌合神離、於衝突中尋求共存的體現。《被統治的藝術》對這個問題無疑有重要的參考意義。

★★★★★

難得聚焦於歷史細節的一本書,作者從族譜、家譜和郡縣制中調查,然後講了明代軍戶制度下統治者與被統治者的博弈。 軍戶,每一代都得出一個人當兵,不可以分家。有的軍戶要遷到幾百裏的地方,離得很遠,但是他們有需要保持這種聯繫,因爲只要有明確的證據,自己家軍戶確實出兵了,那後面就不會有人來再拉人。 另外,軍戶還會與當地居民搞好關係,漸漸的在幾代之後融入當地,與當地人結婚,甚至產生新的共同信仰。 其他還有軍田,軍田的話就是專門爲養兵而種的,田是軍戶的家屬種的,種着種着就變成軍戶自己的了。當然名義上都是國家的,用戶只是實質性可以交易,就很靈活

★★★☆☆

書名太大,切入點太小,造成了書名非常吸引人而其實本書描寫的就是明朝沿海地區徵兵制度,從而引申出制度套利。切入點就是限定在了明朝、沿海城市、徵兵制度,雖然前現代國家的行爲對當前是有很深的借鑑意義,但是整體來說我覺得撐不住這個書名。《被統治的藝術》這個書名實在是很大很美很炫,如果把書的書名叫做《明朝徵兵制度及百姓應對》會更貼切,感興趣的可以一看,但是我覺得對明朝還是徵兵歷史沒那麼大興趣的也沒必要看,是瞭解歷史的書,不能算是提高政治“熱感”的書。 本書的主要任務是揭露出日常政治本身的內幕,探討普通百姓如何應對同國家打交道的挑戰。從而引申出“制度套利”的說法。作者提出制度套利的分析基於以下四個要素:體制本身,也就是制度史傳統的研究對象;制度套利的空間,也就是規管制度與社會現實之間的縫隙以及使百姓有可能套利的管理制度不同部分互相重疊的管轄範圍;百姓用來了解自身處境並予以回應的文化資源和組織資源;他們爲了從日常政治中獲利,利用那些資源制訂出來的各種策略。 基於此,書裏介紹了明朝徵兵的幾種制度,並詳細描寫了在該種制度下老百姓的策略。一是被劃爲軍戶的家庭必須源源不斷補充兵役,要隨時應付國家的“勾軍”(即讓家裏其他男丁補伍),軍戶要想方設法在此種處境下應付他們的兵役之責,確保自家以最小的代價完成任務,提高補伍的可預見性,降低種種不確定的風險。爲達目的,他們採取了三種基本手段:“輪替”“集中”和“補償”。讓家族內部的各支派系統地輪流補伍,將參伍的責任集中到某個人或某支派身上,而後給予財產上的補償。二是軍官和士兵利用自己在軍事體制中的特殊地位參與非法貿易,渾水摸魚,比如參與海外貿易等,利用了與國家機器的某些部分的密切關係,“近水樓臺先得月”,從中獲得相對於其他人的競爭優勢。三是由於軍用農田和民用農田之間的監管區別,比如多次抵押出租後再以軍用地爲由要回土地,利用多重規管制度的差異性趨利避害。 “制度套利”突顯出家庭策略如何抓住時機、減少代價;如何利用重疊的司法轄區和各種先例降低不確定性、提高可預測性並贏取經濟利益;如何將一種義務轉化成另一種義務;如何將順從國家規定作爲資源運用於另一情景之中,並通過設立非正式機構以處理自己和國家之間的關係。 “契約”(合同),家族(非正式組織)還有運用國家語言的使用是前代留存至今具有較強借鑑意義的策略,聽說本書有刪減,不過我覺得沒特別敏感吧,整體給6分。

書籍信息

作者宋怡明
譯者鍾逸明
出版社九州出版社
出版時間2023-04-01
ISBN9787522506814
分類歷史-中國古代
格式EPUB
完結狀態連載中
章節數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