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樺
本書針對理論界和實務界較爲關注的夫妻財產製與財產法規則的主要衝突,即財產歸屬、物權變動和權利行使方面夫妻財產製與物權規則、夫妻債務認定上夫妻財產製與債法規則以及夫妻間贈與問題上夫妻財產製與合同法規則方面的衝突進行研討。筆者認爲,解決衝突的方法是“內外有別”:針對婚姻內部的財產關係應當適用婚姻法的夫妻財產製規定;針對婚姻外部的財產關係如兩種規則內容相左,應當適用財產法規則。本書的出版將爲法學師生及立法、司法工作人員認識和解決婚姻法與財產法的關係問題提供新的思考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