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楊金鐘
15年前,我剛進入律師行業,常聽同行們講這樣一則關於刑事辯護的笑話。在刑事審判法庭上,法庭調查結束,就要開始法庭辯論了,審判長宣佈:“現在進入法庭辯論階段,請控辯雙方圍繞指控開始辯論……啊,聽說最近開春的嫩韭菜剛上市,你們雙方先辯着,我去買點韭菜,不好意思……”然後,審判長就出去買菜了,法庭交給合議庭其他審判員主持。過了很長一段時間,公訴人和辯護律師仍在脣槍舌劍地激烈辯論,審判長又回到法庭上說:“你們辯完了嗎?如果還沒有辯完就請繼續辯着;如果辯完了,我給你們一個建議,東郊市場的韭菜確實很新鮮,價格也很便宜,趕快去買一點。我怕你們辯的時間長了就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