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林海
“不論是現在還是其他任何時候,法律發展的中心不在立法、法學,也不在司法裁決,而在社會本身。”一百多年前,奧地利法學家尤根·埃利希這樣寫道。在此基礎上,他提出了“livinglaw(活的法律)”的概念。這個概念和龐德“lawinaction(行動中的法)”的概念可謂異曲同工。幾乎同一時代的大洋彼岸,霍姆斯大法官說了類似的話:“法律的生命不在於邏輯,而在於經驗(Thelifeofthelawhasnotbeenlogic:ithasbeenexperience.)。”這些話語各自語境不同,卻代表了相似的時代精神。
這本書對於瞭解人類法制史的進程當中,一些重要事件和重要時刻而言,是一本不錯的讀物。有的事件意義重大,有的讓人大開眼界,有的甚至讓人瞠目結舌,選材豐富,跨度也大。但也有極個別的案件選擇,個人感覺有些誇張和失實,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