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吳曉靜
西南政法大學歷來有注重實踐的傳統,畢業生的實務能力一直受到各界好評。我本人在這所學校從事民商法教學幾十年,也遵從了這個傳統。吳曉靜是我指導的博士生中兼具學者品格與突出的實務能力的一名佼佼者。他1999年完成的碩士學位論文《民事歸責原則研究》創造性地提出了一種“二層次歸責原則體系”,在我看來是歸責原則研究方面一篇頗有獨到見地的作品,我印象很深(大概由於該文偏於理論的緣故,作者未將相關內容收入本書)。我相信從那個時候起,他現在在本書中提出的“整體性法律觀”就已經在他內心開始萌芽了。整體性法律觀,或者法律關係網,這樣的概念我本人是喜見的,我相信中國學人一般對此都不會牴觸。但是將這種觀念作爲一種民法哲學來運用,並且旗幟鮮明地將其闡發爲民事立法及司法領域的一種通用理論,這在我閱讀所及還是第一個。通讀本書不難發現,這種做法其實是相當有道理的。所以當初吳曉靜提出想以《民事法律關係網絡論》作爲其博士學位論文題,我未加猶豫就同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