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紅梅
醫療糾紛案件專業性強、爭議大、矛盾突出,是司法實踐中的熱點和難點。2010年7月1日《侵權責任法》正式實施,這從基本法律的層次專章規定了“醫療損害責任”。該法解決了醫療損害糾紛在法律適用上的二元化問題,並進一步規範了醫療損害法律關係。儘管對新法進行了熱烈的討論和研究,但是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對新法的條款還有不同的理解和認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