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寧寧
與民事契約相比,法律對於勞動締約過程的規制尚顯薄弱。本文選擇勞動締約“明示”義務爲研究對象,從解釋論的視角對現有法律規定進行了限縮,並從完善立法、指導實踐的角度探討如何適用法律規定,即對義務性質、內容,義務違反之形態進行了全面解讀,最終落實到勞動締約過失責任的構建上,以期形成對勞動締約“明示”義務完整而系統的認識。這一研究不僅有助於現行立法的解釋和未來勞動立法的完善,也有助於在傳統契約理論與勞動法理論間搭建起溝通的橋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