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祖興 鄭夏
本書立足於一個嶄新的切入點:國際商事仲裁的自治與其限度的關係不是一種可以分割的遞進關係,自治與自治的限度二者乃是同一關係,即自治是有限度的自治,限度則是自治的限度。強調和突出自治在國際商事仲裁中的基本地位,就必須而且必然地肯定了自治的限度在國際商事仲裁中的本質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