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於銳
和解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中佔據重要地位。實踐中“和而不解”困境產生的根源在於和解協議性質與效力的不確定性。本書以承載着和解效力的和解協議爲切入點,開創性地將訴訟外調解協議以及民事訴訟、商事仲裁等程序中達成的和解協議、調解協議納入和解合同的理論範疇,旨在爲實踐中形態萬千的和解協議之效力評價提供充分的理論支撐。本書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編纂爲背景,較爲細緻地考察了和解合同的歷史緣起、發展現狀、效力困境等問題,並以民法上和解與訴訟上和解的類型化研究爲主線,提出了我國和解合同制度體系構建的基本思路與制度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