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青 楊東昇
稿件包含以下內容:明確執法主體,強調執法依據,限定執法範圍,規範執法程序,加強執法監督,突出執法目的。在我國,大約80%的法律、90%的地方性法規和幾乎所有的行政法規的執法工作都是由行政機關來承擔的。
普法讀物,中間有一兩章準時讀不下去,好在硬着頭皮讀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