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冰 宋瑞龍 徐蕾
《科學立法:法律是如何產生的》主要內容包括:法及其相關概念的含義,法在規則體系中處於什麼地位,法律大廈是如何造起來的,法律大廈分爲多少層、多少門洞,各種不同的“法”打架怎麼辦,立法如何科學,其他國家的法是怎麼產生的等。
立法是一門學問,這種學問表現爲外在的政治、內在的法治(規範),因而刨除掉利益博弈的不確定性,立法重在發展和維繫社會發展之客觀規律,或者說立法就是在發掘“人與人之間關係的確定性”,這種確定性的工作使立法有了研究的必要和可能,也催生了立法法理學的構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