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靖雲
《律師商談溝通與司法商談機制的構建》提出了“司法商談機制“這一概念,並進一步論述現代化司法的本質是商談的,司法權的合法性以及司法裁決的合理的可接受性均來源於商談。《律師商談溝通與司法商談機制的構建》從律師在司法民主化、法治化進程中的地位、角色和功能出發,探索新時期司法商談機制的構建與運行,進而促進政法化司法向商談性司法的轉向,更好地維護司法公正和法治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