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正達 劉廣霞 李文一
從法治視角觀察,高校是法律關係的“多面體”,既具有行政單位的性質,也具有民事主體的法律地位,同時也是社會學術共同體的組成部分。因此。常常面臨“行政性”、“民事性”及“學術性”的訴訟糾紛,雖然各類訴訟糾紛的案由也許不同,但無不與高校逾越“法治”的框架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