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永生
本書以“體現哲學精神,演繹民法哲學”爲出發點,考察了傳統民法學體系和民法知識的諸多方面,對民法理論體系中的概念和術語進行證僞和辨析,同時運用哲學範疇、方法構建民法概念、民法關係,釐清民法知識體系中部分概念的失當之處。作者認爲民法知識仍停留在哲學缺失的狀態,由此描述和分析了因爲哲學缺失而導致的民法知識的錯誤和瑕疵,以期形成關於民法哲學的具體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