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威爾·亨特
地下世界的另一種可能與未知的奧妙:從地鐵隧道開始,一路探尋到地下礦洞、歷史遺蹟、廢棄洞穴等,並探尋地下生物,尋訪土著部落,在壁畫、骸骨、雕塑等遺蹟中,尋找歷史的另一種可能,感受未知的神祕與奧妙。 專業隊友支持,十來年的持續探索:作者邀請了NASA的微生物學家以及專業探險家、考古專家、人類學家等一起探訪,前後十年左右,足跡遍佈歐洲和美洲。 好評如潮,讀者認證:除了專業媒體認證,也獲得了大量讀者認可,美國亞馬遜五星好評。
《地下世界:我們腳下的歷史》奇書一本。這本書最迷人的地方,在於它並不是一本單純講“地下”的科普書,它更像是一本沉思之作,就像《瓦爾登湖》一樣,並非單純的遊記,而是通過親身體驗某種環境,帶來對生命的哲思。 絕大多數現代人生活在地上,因爲我們的感官知覺和生理構造更能適應地面上的生活。但從古至今,人類總有“往下走”的衝動:有人爲了尋找資源,有人爲了埋葬死者,有人爲了躲避戰爭,有人爲了保存文明,還有人爲了處理自己製造出的核廢料。好像冥冥中人類與黑暗的地下有着割捨不掉的情緣。那個黑暗寂靜的“平行世界”很近又很遙遠,如作者所述,“自我們的祖先初次講述他們賴以生存的土地的故事起,我們腳下的洞穴和其他空間就充滿着讓人恐懼又着迷的魔力,並在人們心中激起了夢魘和幻想。” 作者引述哲學家加斯東·巴什拉曾在《空間的詩學》一書中的話:“到地下室就是到夢中。那就像迷失在遙遠的令人費解的詞源學的通道里,尋找着在單詞中找不到的寶藏。”光明或許令人嚮往,但黑暗使人更爲癡迷。也許正是這股力量,讓一些人產生了“走向地下”“走向黑暗”的衝動。 作者不斷進入洞穴、冰川、礦井、墓穴、地下實驗室,去看“時間”在地下是如何流動的——那裏不是以幾年、幾十年計算,而是以萬年、百萬年計算。地表上的人類文明像浪花,地下卻像沉默的地層,靜靜記錄着一切。“我們深入地下,不僅是爲了去死,也是爲了重生,爲了在大地之母的子宮中得到新生。我們恐懼地下空間,然而當危險降臨時,那裏卻是我們的首要避難所。無價的財寶和有毒的廢料共藏於地下,壓抑的記憶和發光的神啓也屬於那個王國。”也許只有在深入黑暗中,人們才能得到某種啓發,就好像武俠小說中的高僧或道士都需要定期“閉關修煉”一樣。 我幾年前也曾經探訪過某市郊區廢棄的防空洞,在藍天白雲草地鮮花的映襯中,黑黑的洞口顯得格外突兀,壯着膽子走進去只是幾米距離,卻是另外一番景象,安靜,黑暗,沉寂。恐懼感和探求欲夾雜的感覺,非常上頭。猶豫了幾秒,還是退出來了,畢竟帶着孩子不大好,或者孩子只是藉口😂。不管怎樣,看完這本書像是完成了我的未盡之旅。那麼,這條“通往黑暗的路”到底有什麼意義呢?引述作者的話,“爲了去死,也是爲了重生,爲了在大地之母的子宮中得到新生。我們恐懼地下空間,然而當危險降臨時,那裏卻是我們的首要避難所。無價的財寶和有毒的廢料共藏於地下,壓抑的記憶和發光的神啓也屬於那個王國。” 這本書對當代人的一個巨大啓示,也許是:現代人活得太“表層”了。每天被新聞、短視頻、流量、情緒推動,注意力像漂浮在海面的泡沫。但地下世界提醒人:真正重要的東西,往往埋得很深,而且變化極慢。森林的形成、岩石的演化、冰川的移動、人類文明留下的污染,都遠遠超出個人壽命。一個人如果只活在即時反饋裏,很容易焦慮、憤怒、失去尺度感;而當你開始用“深時間”去看世界,很多眼前的喧囂會忽然縮小。它還有一種很強烈的“文明反思”。人類一邊高喊科技進步,一邊把核廢料埋進地下,希望十萬年後的人類還能看懂警告標誌;一邊拼命開採礦藏,一邊又在地下尋找“最後的淨土”,這有點反差和搞笑。這有點像一種現代版寓言:我們越來越強大,但也越來越不知道該如何與時間相處。現代社會的問題之一,就是技術速度遠快於人類精神成熟的速度,於是我們被技術“武裝”,再被技術“掏空”,越來越像NPC,直到有一天忽然發覺,原來我們的精神世界一直“深藏於地下”,它被忽略但沒有消失,只是太多人因恐懼而不肯面對和發掘。 對中年人尤其有意思。年輕時,人容易向上看——事業、名聲、機會、增長;到了中年,很多人會開始向下看——根基、記憶、死亡、時間、家族、身體。地下世界其實對應的是一種“向內挖掘”的人生階段。你會開始意識到,人不是隻靠外部成功活着,還需要與孤獨、有限性、衰老和沉默和平共處。萬物從地上長出來,最終還是要回歸母體大地。 我想起了一首百聽不厭的歌《The Sound of Silence》,尤其是開頭的那句“Hello darkness my old friend, I’ve come to talk with you again…”(你好黑暗,我的老朋友,我又來和你交談),每次都讓我汗毛豎立,不是恐懼,而是深度的平靜。那首歌裏的“silence(寂靜)”,其實不是安靜,而是人與人之間真正交流的斷裂。人們在霓虹、廣告、語言和喧囂裏,反而越來越孤獨。歌詞中的人羣不斷說話,卻沒有真正“聽見”彼此。而這本書《地下世界》裏的“沉默”,則更像大地本身的沉默。它不是都市裏的空虛感,而是一種來自地質時間的巨大靜默。兩者都在提醒現代人:世界最深的部分,往往是不喧譁的。真正重要的東西——死亡、愛、記憶、文明、時間——通常都不熱鬧。 《The Sound of Silence》更偏向現代人的精神異化,它有一種冷峻甚至絕望感,像站在霓虹燈下的孤獨者;而《地下世界》雖然也憂鬱,卻帶着一種“重新連接”的意味。作者進入黑暗,不只是爲了看見毀滅,也是在尋找人與自然、人與祖先、人與時間重新建立聯繫的可能。某種意義上,這本書會讓人重新理解“深度”這個詞。今天的時代獎勵速度、曝光和表演,但地下世界告訴你:真正能長久存在的東西,大多緩慢、隱祕、沉默,而且深埋地下。 最後說說“秩序感”,我最終沒有走入深深的防空洞口,原因可能是,我怕迷路,我怕失控,儘管我不大怕黑。關於迷路和失序,作者引述一些哲人和學者的話:約翰·濟慈說:“一個人只有擁抱迷惑之感,遠離必然之事,才能創造出偉大的藝術。”他將這種情況稱爲“自我否定力”,也就是說,如果一個人在知道真相和原因後沒有產生任何怒氣的話,那這時,他便能處理不確定因素、神祕之事以及疑惑,進而創造出偉大的藝術了。梭羅也將迷失描述爲一扇門,認爲進入這扇門,一個人就將瞭解自己在這個世界上所處的位置。他寫道:“只有徹底迷路,或者轉身回望之時,我們纔會感激大自然的浩瀚和神祕……換句話說,直到我們迷路,直到我們失去了這個世界,纔會發現自己,纔會意識到自己身處何處,以及自己與自然之間的關係的無限性。”同時,對索爾尼特(Solnit)來說,迷路是將自己“完全呈現”於周圍環境中的最好方式。她寫道:“一個人不會迷路,但會迷失自我。這暗示着迷路是一種有意識的選擇,一種選擇性的投降,一種可以通過地形環境獲得的精神狀態。” 我們不想失去內心的“秩序感”,也不希望過度秩序導致的無聊和“路徑依賴”。也許,最好的精神狀態可能是,保持“80%的秩序感”,同時預留20%精神空間主動創造或被動接受一些”迷路” - 因爲,它蘊藏着無限的可能性,迷路的時候,是探索欲最強的時候,是暫時脫離NPC,自我覺知最強的時候,儘管伴隨着恐懼,無力和緊張。 所以,下次我再碰到“黑暗洞口”或是生活中的什麼“黑暗洞口”,有些我還是會硬着頭皮闖進去,看看到底會發生什麼。反正吧,“迷路感”的確很迷人只是不要太多😂。
“傳說中人類在遠早,居住在黑暗地下之遙。” 推薦!看地下世界四個字我還以爲是科幻小說,原來是紀實。 譯者文筆很好,雖然是洞穴,下水道,礦洞,文字卻如同帶有迴響,在目之不所及之處給予我們震撼。 摘一段結尾章我最喜歡的部分,也幫助大家理解爲什麼我們要去探尋地下世界。 “地下世界教導我們尊重祕密。我們生活在一個癡迷於光明的世界裏,用泛光燈照亮每一個祕密,努力揭示每一道溝壑,根除黑暗的每一絲痕跡,彷彿黑暗是一種害蟲。在與地下空間的聯繫中,我們減少了對未知事物的懷疑,認識到了並非所有的事物都需要被揭露。地下世界幫助我們接受這一事實:事物總會有缺陷,總會有盲點。它提醒着我們,我們是無序的非理性生物,容易受制於神奇的思維,飛逝的夢境以及反覆的迷失,而這些正是我們最大的天賦。”
書名像科普讀物,前兩章像獵奇探險遊記,後面作者似乎發現了新的理論。初讀以爲是奇書,認真梳理時,發現是本爛書。 作者認爲,生命起源於地下,而非海底。生命從地下慢慢蔓延到地面,依據是托馬斯·戈爾德的猜想。但同位素和基因檢測的結果,並不支持他的觀點。作者對這一點視而不見。 爲了證明人類來自地下,作者把地底穴居人的傳言當做了事實,認爲他們是沒有上來的那部分人類分支。 事實上,人類祖先從來不是穴居動物。恐龍時代的人類祖先是真獸類,地表灌叢樹棲小獸。當時掘洞的是多瘤齒獸。白堊紀晚期,真獸類裏分化出了靈長目和齧齒目。老鼠祖先打洞,那是和人類祖先分家後學的。 環境心理學家的稀樹草原假說提出——人類在東非稀樹草原演化了幾百萬年,那裏"開闊視野 + 零星樹木 + 水源 + 遮蔽"的組合被刻成了出廠偏好:能及早發現捕食者(瞭望)、有樹躲(庇護)、有水有食。跨文化實驗也支持:給人看熱帶雨林/沙漠/草原/森林/稀樹草原圖片,大多數人選稀樹草原。 作者用稀樹草原假說的原理,拿喜歡挖地下室的人來證明人類來自地下。但喜歡挖洞的人畢竟是少數,喜歡稀樹草原的是大多數。大多數人對洞穴是恐懼的。挖洞這不是人類無法抗拒的得本能的呼喚,而是一種癖好。 薩滿在進行巫術實踐時,會通過長時間的唱跳RAP,讓意識疲勞變得薄弱。進入地下洞穴,剝奪感官刺激,讓自己產生幻覺。奧利弗·薩克斯的《幻覺》一書,把人類被剝奪感官刺激而產生幻覺的道理講的很清楚。薩滿也會食用致幻植物加強致幻。 作者繼續用澳洲土著的巖洞壁畫,來說明人們自古愛鑽洞,所以人來自地下洞穴。但實際上,他們只是在洞穴進行宗教活動。 整本書,作者都是在胡謅。
我還是秉持這個觀點:生而爲人,在這或漫長或短暫的一生中,如果能夠身心健康,沒有生存壓力,追隨心中熱愛,不設限地勇敢探索點燃內心激情和光亮的事物,是最大的幸運。不論承載這份熱愛的事物在大衆眼中是多麼小衆。 我將永遠站在時空的彼岸,遙望並欽羨這些幸運的人類,努力掙脫加諸在身的一切束縛,找到自己的道。
名副其實的神作一本! 作者僅以自己大半輩子深入世界各地千奇百怪的地下洞穴世界的旅行經歷爲索引,引導讀者進入一種多維度、跨時空的跨界文化探祕之旅。 內容不僅糅合了歷史、考古、社會學、文化尋蹤……更是深入人類世代不變的潛意識、宗教儀軌和超自然靈性體驗的幽深處,讀來令人神往! 很好的一本跨文化探祕札記,4🌟,推薦一讀~~
打開的時候它還是一本遊記,然後變成人類學,神祕學,宗教學,哲學……內容越來越抽象,越來越虛無,越來越需要依靠想象才能感受與建構。 前半本,作者通過具體的探險旅程同繁複如同迷宮一般的城市地下世界交手過招,雖然驚心動魄卻因着人類文明的存在並不會覺得有任何恐懼與不適;後半本在地球縫隙裏的洞穴探險顯然要神祕莫測得多,動輒以上萬年起的時間上的縱深感,讓黑暗裏的人類往事變得撲朔迷離,一場場滑向靈魂深處的旅行,如同一種暗物質,不可名狀,但充滿致命的吸引力。 那樣的時刻,與我,是在印度洋無人的海面上同深邃星空對視的瞬間,是在夜潛時特意關上手電適應着沙地呼吸的海底,是轟隆隆的黑暗壓過時的狂跳的心臟和適應後的平靜。 我們需要這樣的練習,同未知世界的對峙,然後,狡然一笑~
地下世界,科普讀物。 地下世界幫助我認識世界上難以言喻的縫隙,教會我在陰影中平和端坐,並擁抱介於經驗主義和幻想主義之間的思維模式。地下世界教導我不應在神的面前退縮,而應面對它、正視它。我已與神相遇,不是因爲有恢宏的聲音從雲端傳來,而是因爲一個隱祕的擁抱,因爲對某些黑暗洞穴的認知,即使它們從未被我們看見,我們也會一直感受到它們的力量。
讀了1/10不到,對鑽廢棄隧道(後面還有下水道)的描寫感到生理不適,棄了。作者試圖賦予地下世界某種神性,但廢棄隧道、下水道、墓穴,在我眼裏都只有髒亂與危機,貿然闖入是對自身安全的無視(作者也提到會皮膚過敏、呼吸道感染)。另一本類似的《深時之旅》裏的冰川與核廢料等尚且有警示意義,這本里對危險與藏污納垢的凝視,實在欣賞不來。
#奇怪的知識又增加了# 我們生活在一個癡迷於光明的世界,用泛光燈照亮每個角落。但作者提醒我們,地下世界教會我們尊重祕密和未知。威爾·亨特,一個資深“鑽地鼠”式探險家,滿世界刨坑,他鑽巴黎的地下墓穴,爬澳大利亞的廢礦,摸比利牛斯山的史前壁畫,帶着我們一起看人類迷惑行爲大賞。你知道巴黎地下墓穴裏堆着超過600萬具遺骨嗎?比現在巴黎活人還多,地下才是真人口密度冠軍。你知道有些洞穴裏的水,比人類這個物種還老,喝一口等於跟恐龍同款漱口水嗎? 你知道紐約地下的管道工和探險者,一身泥濘從井蓋鑽出來,路過的時髦女郎嚇得差點把咖啡潑自己臉上。真是,人類也是真能折騰。古人在地下畫畫,近代人在地下堆骨頭,現代人在地下修地鐵、挖礦、藏祕密實驗室。折騰了十萬年,還是那點地皮來回盤。 同時。本書也將“地表沙文主義” 徹底打破,他說洞穴是文明的子宮,是先人的畫室,是歷史的硬盤。他下去不是爲了找寶藏,是爲了找“黑暗中才能想明白的事兒”——聽着像哲學家,其實行爲像土撥鼠,哈哈,想想你曾在被窩裏刷手機時的靈感迸發,是不是一個道理?《北京三千年》裏有句話挺觸動,“當人們行進在車水馬龍的北京二環路上時,是否會想到,這條路下面曾有一座宛如人間仙境的理想之城。” 你以爲你開車的路面就是起點?錯,那只是最近一層的封皮。往下一米是元大都,再往下可能是金中都,再往下說不定還有北京猿人烤串的灰堆。這書就是讓你明白,我們腳底下壓根兒就是個千層蛋糕,我們只是生活在地球的“已讀”表層,底下全是“未讀消息”爆滿的歷史羣聊,那些黑暗中的壁畫與骸骨,證明了人類的故事遠比我們想象的更深邃,所以,保持謙卑吧!
總有一羣特別的人,在特別的地方,過着與同爲地球人的我們完全不同的生活,期中的艱苦我們體會不到,期中的樂趣我們可以從本書領略一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