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哥]加西亞•馬爾克斯
★馬爾克斯小說封筆之作★原著創西班牙語出版奇蹟首印130萬冊,一週內加印50萬冊★《苦妓回憶錄》與馬爾克斯以前寫的東西都不一樣,讀起來有種天鵝絨般的快感。是他給行將消逝的光,寫的一封情書。——約翰·厄普代克★馬爾克斯寫了一部小說,探索另一種價值,純潔的、不可能的愛的價值,這是經典的愛,向時間挑戰散發它短暫的光輝;這也是浪漫的愛,向死亡挑戰完成對回憶的記敘。 ——胡里奧·奧爾特加(祕魯詩人)★它是馬爾克斯最勇敢、也ZUI古怪的小說,像是納博科夫的《洛麗塔》和川端康成的《睡美人》的結合。——蔣方舟
我讀《苦妓回憶錄》 讀完只想冷笑。 馬爾克斯太厲害了。他用那種近乎虔誠的筆觸,講述着一個九十歲老頭臨終前的愛情故事。可是,這真的是愛情嗎? 老頭活了九十歲,無妻無子,是報社退休的資深記者、專欄作家。一輩子在體面圈子裏用文字說話,也一輩子用錢買溫存。九十歲生日那天,他不敢面對自己行將就木的衰老,乾脆把對青春的全部幻想,都寄託在一個沉睡的、年僅十四歲的女孩身上。 他說自己愛她。 可整本書裏,他甚至不知道她真正是什麼樣的人。 不知道她喜歡什麼,不知道她害怕什麼,不知道她經歷過什麼。她大部分時間都在睡覺,而他只是坐在旁邊看着她,自顧自地在腦海裏上演一場深情的獨角戲。 他說這是一種更高尚的愛。 可在我看來,真正讓人不舒服的恰恰是這一點。 因爲一個真實的人會說話,會拒絕,會憤怒,會讓你失望。可沉睡的女孩不會。她安靜、順從,像一張空白的紙,任由老頭把青春、慾望、遺憾和對死亡的恐懼統統投射上去。 這本書裏的女孩似乎從來沒有真正爲自己活過。 她白天在工廠勞作,晚上被送進旅館,青春被明碼標價。她清醒時的生活、貧窮、疲憊和痛苦,老頭通通不關心。他只關心她睡着時的樣子,因爲只有這樣,她纔不會打斷他的幻想。 更諷刺的是,這個連自己名字都沒有的老頭,卻高高在上地給女孩取了一個民謠裏的小公主名字——戴爾加迪娜。 彷彿命名之後,她就不再是那個被生活逼到絕境的十四歲女孩,而成了他愛情故事裏的女主角。 書裏還有兩個人讓我印象很深。 老闆娘羅莎是這場交易的牽線人,她當然知道這是什麼生意,也靠這門生意謀生。 可讓我更不舒服的反而是卡西爾達。她是老頭年輕時暗戀多年的女人,也是他一生中最接近愛情幻想的人。相比羅莎,我反而對她感覺更復雜。她明明離老頭最近,也最瞭解他,卻依然用愛情的名義鼓勵他追求自己的幸福。 好像只要披上一層浪漫的外衣,一切都可以被原諒。 這場獨角戲之所以能演下去,不只是因爲老頭相信它,也因爲周圍的人都默許了它。 書名叫《苦妓回憶錄》,可真正的苦妓在書裏從未真正醒來。 她沒有自己的敘述,沒有自己的聲音。她的苦難被寫進故事,卻從來不是故事的主角。到最後,老頭把財產留給了她,看起來像一個溫情的收尾,但她依然只是這場獨角戲裏的一個道具,一個被安排接受饋贈的人。 連這份慷慨,也更像老頭寫給自己的最後一封情書。 作爲一個女性讀者,我在這本書裏看不到任何浪漫。 我看到的只是一個老男人在生命盡頭,爲了對抗衰老和死亡,給自己編織出的最後一個夢。而那個真正承受苦難的女孩,甚至連從夢裏醒來的機會都沒有。 馬爾克斯或許並不是在歌頌這場愛情。 恰恰相反,他把這場所謂的曠世純愛剝得一絲不掛——剩下的,只是一個老男人在臨死前,自己講給自己聽的最後一個謊言。 📍《苦妓回憶錄》書摘📖 •活到九十歲這年,我想找個年少的處女,送自己一個充滿瘋狂愛慾的夜晚。 •世界上最後的“處女”只剩你們這種生在八月的處女座的人了。 •我從沒想過年齡能像屋頂的窟窿一樣,指示着一個人還有多久可活。 •這棟房子,如清晨時分所有其他的妓院一樣,是離天堂最近的地方。 •性是一個人在不能得到愛時給自己的安慰。 •紅燈區爲我舉辦的告別單身狂歡舞會和社交俱樂部中壓抑的晚會截然不同。它們之間的反差讓我有機會弄清兩者中的哪一個纔是我真正的世界,我幻想着兩個都是,只不過在各自特定的時間。 •因爲她,我在生命中第九十個年頭過去時第一次面對了自己的本性。我發現我那讓每樣東西都回歸其位、每種事物都遵循其時、每個用詞都符合其韻的偏執並不是有序思維的獎賞,與之相反,它是一整套由我發明的假象系統,爲的是掩蓋我天性中的混亂無序。安分守己並不是我的美德,而是一種對抗粗心大意的反應,我表現得慷慨是爲了遮掩我的吝嗇,我裝作謹慎克己因爲我滿腦子惡念,我溫和是爲了不向自己被壓抑的怒火屈服,我守時只是爲了掩飾他人的時間對我來說多麼不重要。總而言之,我發現愛情不是一種精神狀態而是黃道十二宮的一個星座。 •我帶着最後一口氣熄滅了燈光,十指交叉拉起她的手,然後伴着我最後的十二滴眼淚,開始數算十二點的十二次鐘聲,直到公雞開始打鳴,榮耀的鐘聲和聖日的爆竹聲響起,它們都在慶祝我健康平安地活到了九十一歲。 附:閱讀時長4小時20分鐘,記錄想法16條 推薦一讀
◆ 性是一個人在不能得到愛時給自己的安慰。 這本書看到後面,裏面的評論明顯變得心平氣和了,前面抨擊的那叫一個尖銳。馬上要90歲的老頭子找了個14歲的處女來慶祝自己90歲的生日,題材確實很容易引起大家的話題度。其實拋開道德層面不談,這本來就是一個再普通不過的老男人的想法。只不過他毫不掩飾,真實地展現了出來。新聞報道的嫖娼老頭還少麼,更何況還有一大把沒抓到的呢。當然很多人在意的點是未成年,這個確實很難評,現實生活中肯定是要抓去關的。但這畢竟是文學作品,不是法治欄目,還是應該理性看待比較好。這個世界不同於我們接觸的世界,有太多的事情是我們不知道的,文學恰好就彌補了我們這方面的空白。 《苦妓回憶錄》這本書越看,就越替老頭子感到悲哀。活到90歲,睡過五百多個女人,卻不曾有過愛情。他在結婚的當天選擇逃婚,整日泡在紅燈區。家裏除了一個被他性侵過的女僕,再無他人。孤獨,墮落,幾乎糾纏了他的一生,自我厭棄感更是隨處可見。直到少女的出現,他開始變得細心體貼,富有激情。甚至在狂想與幻想之中患得患失,真正體驗了一把從未有過的愛情。一直以爲他是單方面在喫愛情的苦,直到過完91歲的生日,老鴇告訴他,那個少女也愛着他。在那個瞬間,他覺得自己的人生圓滿了,再活個十年一點問題都沒有,因爲有美好的愛情在等着他。 也是看到後面,才知道老頭在12歲的時候被妓院的女人給性侵了,或許這也是造成他人生價值觀有偏差的開始。在什麼都不懂的年紀,過早地接觸到了不應該有的事物。再加上家道中落,又被工作圈住了一輩子,活到90歲了還不能退休。只能靠着微薄的薪水,以及變賣家裏的東西,來支付自己的嫖資,都不能說心酸了,甚至有些悽慘。但是他又不得不這麼做,這是他生活下去的動力。什麼都沒有的人,卻有一副好的身體,這是命運給他開的玩笑,也是他不得不活着的現實問題。與其說他遇到的是愛情,倒不如說他找到了真實的自己,那個多年前就走丟的自己。無論年輕還是老去,都應該好好活着。適合自己的路,或許就在變老的路上。
馬爾克斯封筆之作,文章寫了作者九十歲的“初戀”。而這個初戀形象是一個十四五歲的少女,然而在文中我讀到更多的是這個少女更是一種象徵,我們都需要一個幻想(意象)來抵抗死亡的不可預測,而這個少女就是老男人過盡千帆後精神上孤獨的慰藉和心靈上的渴望。對小妓女的感情,是一次交付了自己一生的全部靈魂與愛戀。看到一個關於本書的書評:“對藝術家來講,妓院有時是廟宇。”但不同的人對這句話解讀與思考肯定會有極大的差別,我只是覺得有趣。 (tip:這本書在西班牙語裏最直譯的叫法應該是《我關於妓女的悲傷回憶》,英譯本叫做《憶我憂傷的妓女》。) 摘錄幾段: 1.大教堂敲響了七點的鐘聲,玫瑰色的天空中有顆明澈的孤星,一艘船拋出一聲無法慰藉的道別,我感覺喉嚨裏有一個因所有本可以有但卻沒有的愛而結的不解之結。 2.一個人的年齡並不是他有多少歲,而是他感覺自己有多少歲。 3.安分守己並不是我的美德,而是一種對抗粗心大意的反應,我表現的慷慨是爲了遮掩我的吝嗇,我裝作謹慎克己因爲我滿腦子惡念,我溫和是爲了不向被自己壓抑的怒火屈服,我守時只是爲了掩飾他人的時間對我來說多麼不重要。 4.我們這一代人年輕的時候對生活都太貪婪,以致身體和靈魂都忘記了對未來的期盼,直到現實告訴我們未來和我們曾經的夢想不一樣,便又開始懷戀舊日。
老主人公僱傭少女進行“陪伴”,本質上是一種交易:他用金錢購買青春肉體的使用權,以滿足自己對生命力的虛幻佔有。在這一過程中,少女的身體被徹底物化爲商品,她的存在價值僅在於滿足客戶的慾望需求——這正是馬克思所批判的“人的異化”的極端體現:人不再是目的,而是淪爲資本邏輯下的工具。
微信讀書:閱讀《苦妓回憶錄》作者:加西亞·馬爾克斯,譯者:軒樂。 《苦妓回憶錄》是《百年孤獨》作者加西亞·馬爾克斯的封筆之作,由軒樂翻譯,這部短小精悍的作品,沒有了前者的魔幻史詩磅礴,卻用細膩又剋制的筆觸,寫盡了暮年之人的愛與救贖,讀來滿是唏噓與回甘。 書中的主人公,是一位行將就木的耄耋老者,身爲知名刊物專欄作者的他,本是帶着戲謔與消遣的心思開啓一段際遇,旁人看來,他口中的過往不過是一場神乎其神的浪漫談資。可當故事在看似前言不搭後語的碎片化敘述裏鋪展,那些凌亂的片段卻慢慢拼湊出一份純粹到極致的情感,褪去了慾望的裹挾、世俗的牽絆,只剩一份不染塵埃的愛意,在歲月盡頭悄然綻放。 這部封筆之作,沒有魔幻現實主義的瑰麗奇幻,卻以最樸素的深情,道盡了愛與生命的終極意義,寥寥數筆,便讓這份“不可能的純潔之愛”,成爲刻在心底的深刻印記,久久難以忘懷。
九十歲寫就的初戀情書 今年讀了馬爾克斯的首作《枯枝敗葉》,合上書時還在想:這片最初的“葉子”,竟已經藏着後來那片文學森林的影子。沒想到再打開一本,竟然是他2004年的《苦妓回憶錄》——也是老馬最後完成的封刀之作。更巧的是,微讀的閱歷提醒我:這是我讀的第十本馬爾克斯。從第一本,到第十本;從《枯枝敗葉》到《苦妓回憶錄》,中間隔着半個世紀,也隔着我自己的許多閱讀歲月。這樣的巧合,竟讓我覺得有些馬爾克斯:他的小說裏,時間從來不是一條筆直的河流,過去和現在常常莫名其妙地撞在一起;而現實有時也像他的小說一樣,悄悄安排一些無法解釋的相遇。 如果說《枯枝敗葉》是文學的始點,那麼《苦妓回憶錄》寫的卻是人生終點上的一次重新開始。 小說的主人公是一位九十歲的老人,一輩子做記者,也有過幾百個情人。九十歲生日,他決定給自己準備一份特殊的禮物:找一個十四歲的處女共度一夜。妓院老闆娘羅莎·卡巴卡替他安排了一個女孩-德爾加迪娜(那是老記者給她取的名字),女孩貧窮,在縫紉廠工作。那一夜,當老人來到房間時,她已經睡着了。他沒有叫醒她,只是坐在她身邊,看着這個沉睡的女孩。誰也沒有想到,這一夜竟然成了老人一生真正的轉折點。一個九十歲的老人,經歷過幾百個女人,原以爲自己已經熟悉了男女之間的一切,卻在這個熟睡的少女面前,第一次嚐到了真正的愛情。他開始等待。等待見她,等待她醒來,等待下一次相逢;他開始給她寫信,開始寫詩,開始在她耳邊輕輕吟唱和講解動人的詩,開始因爲她的存在而重新安排自己的生活。他會嫉妒,會失眠,會興奮,會惆悵,會像一個十幾歲的少年一樣,爲一個女孩魂不守舍。而從那天起,他寫的文章風格大變,充滿活力,吸引了一大羣年輕讀者。那些年輕時錯過的東西,似乎突然在生命的最後階段全部回來。 這就是小說最有意思的地方:九十歲的人,第一次戀愛了。他曾經因爲偶然進錯了房間,撞見了全裸揹着門睡午覺的女孩斯美娜,差點步入婚姻殿堂,然而他深知這裏面沒有愛情,婚禮前他和22個姑娘開告別單身的party,喝的酩酊大醉,錯過了婚禮,從此孤獨終老。直到九十歲終於擁有自己的“初戀”。所以,《苦妓回憶錄》其實是一本很特別的“初戀情書”。它不是一個少年寫給少女的情書,而是一個九十歲的老人寫給自己遲到的愛情的情書。九十歲,彷彿已近生命的終點;十四歲,卻是蓬勃生命的起點。終點和起點,就這樣在馬爾克斯筆下連接起來了。 我們常常把人生想象成一條單向的路:年輕的時候讀書、工作、戀愛、成家,然後慢慢衰老,最後走向終點。好像每一個階段都有它規定好的事情,過了那個年齡,就不應該再有新的開始。可是馬爾克斯偏偏讓一個九十歲的老人重新開始。他甚至重新擁有了年輕人的敏感。一朵花、一封信、一次等待、一個眼神,都可以讓他興奮很久;他開始覺得每天都有值得期待的事情。他不再只是“活着”,而是重新感受到時間的流動。 人真正的衰老,也許並不只是身體的衰老。現在常常讀到:當一個人失去了對生活的期待,失去了好奇心,纔是真正的衰老的開始。而九十歲的老人卻因爲愛情重新找回了“明天”。所以,我很喜歡小說最後留給人的那種感覺:生命可以老去,但情感未必。 我們當然無法阻止皺紋出現,無法阻止頭髮變白,也無法讓時間倒流。但我們似乎仍然可以保留一些年輕時的東西——對一個人的牽掛,對一件事情的熱情,對未知生活的期待,以及在某個瞬間突然怦然心動的能力。 所謂“優雅地老去”,也許並不是把自己訓練成一個什麼都不在乎的人。恰恰相反,是到了很老的時候,依然允許自己有所愛、有所期待、有所牽掛。可以讀書,可以旅行,可以學習新的東西,可以認識新的朋友,可以爲一朵花停留,也可以因爲一本書而重新感動。年齡只是告訴我們走過了多少路,卻沒有規定我們還能不能重新出發。 《枯枝敗葉》是馬爾克斯長出的第一片葉子,《苦妓回憶錄》卻像是他在文學世界裏走到很遠以後,回頭寫下的一封晚年情書。而對於讀者來說,也許這恰好是一種提醒:人生沒有真正的“太晚”。九十歲可以寫初戀情書,人生走到最後,也依然可以遇見一個讓自己重新感到“未來”的人、一本讓自己重新心動的書,或者一種讓自己重新熱愛生活的方式。能夠走向衰老,卻不把自己的心一起老去——這大概就是我所理解的“優雅地老去”。 最後摘錄《苦妓回憶錄》全篇的最後一段: “我走到了明晃晃的大街上,第一次在人生第一個世紀那遙遠的地平線上認出了自己。清晨六點十五分,我的家沉默而有序,正要披上幸福霞光的色彩。達米亞娜在廚房放聲歌唱,而那隻起死回生的貓在我的腳踝旁捲起了尾巴,跟着我走到書桌前。當我整理自己那乾枯的紙張、墨水瓶和鵝毛筆時,太陽在公園的巴旦杏樹林與內河郵政船間爆射出了光芒,那搜船因乾旱而遲到了一個星期,正咆哮着駛入港口的水道。終於,真正的生活開始了,我的心安然無恙,註定會在百歲之後的某日,在幸福的彌留之際死於美好的愛情。”
躲開了《洛麗塔》,卻還是沒能躲開《苦妓回憶錄》。全程彷彿在讀《垂死的肉身》+《癡人之愛》+《棉被》的結合體,食之無味棄之可惜。 我所理解的情節是:一位九旬老人,爲了尋求青春的刺激,找了一具純意象化,也可以說是寄託自己 信手捏成的年輕的肉體,日復一日牀上的陪伴使其乾涸的心靈以及枯萎的肉體好似喫到靈丹妙藥般還春、上癮着迷,無法抑制的衝動讓他狂亂、猜忌、患得患失......姑且稱之爲作者筆下的“初戀”、“愛”...... 文學多騷情,才子皆風流~ 不管文字如何唯美,意象如何妥帖,全程帶來的不適感遠遠大於文學帶來的快慰感(所以我點不行)。可能有人說了,誰都會衰老!這只是一個無法接受正常生命週期的老者的自我救贖....啊對對對,不否認我也會經歷,但是充盈自己的心靈,使得幾十年後的自己即便寡居也能老有所依,纔是真正的活法。裝年輕永遠都是表層的自我安慰,靈魂的萎縮需要思想的滋潤。 因爲這個作者和主角都是男人,所以能客觀審視自己心裏的從容。 我不是作者也不是男人,所以全程嚼蠟,只覺齷齪至極…… 本是淺薄人,無意裝深沉~~
讀的時候會想起老馬收錄在《世界上最美的溺水者》裏的一篇短文——《超越愛情的永恆之死》。 同樣是描寫一位垂垂老矣的男人一發不可收拾的愛上年輕小女孩的故事。 還記得這篇短文的經典的開頭:“奧內西莫·桑切斯參議員遇到他生命中的那個女人的時候,距離他的死亡只剩六個月零十一天。” 老馬好像對這種晚年時期的激情愛戀情有獨鍾,他給《佩德羅·巴拉莫》的評論裏寫到:“如果劇情沿着一段得不到慰藉的黃昏戀的懸崖急轉直下,我會覺得這戲劇更加偉大,更加可怕但美麗。” 似乎黃昏戀這種劇情很受他青睞,不過總覺得這裏面愛情的成分不多,像在本書裏,90歲的主人公瘋狂的愛上一位還不到14歲的女孩,然而卻不肯承認女孩的名字,甚至最喜歡的是她熟睡時一言不發的模樣,女孩醒來時他反而覺得她平庸。 “她的聲音有種平庸的味道,彷彿發出它的並不是她本人而是她攜帶於體內的另一個人。所有的疑影都在那一刻從我的靈魂中消失了:我還是更喜歡睡着的她。” 可見主人公也許愛的只是女孩的年輕感,這種年輕讓他覺得永恆,暫時忘卻了死亡。與其說是黃昏戀,不如說是對年輕的渴望在老年時才達到頂峯。這時候愛上什麼都像是一種寄託和期待,愛起來也更瘋狂,因爲死神就在背後追,做些更猛烈的事情,追求些更瘋狂的慾望,就像重新騎上飛馬,重新回到年輕。
4.3w 4.5h 據說,這是馬爾克斯的封筆之作,這似乎意味着,在本書中,讀者可以窺看到一代文學大師晚年的思想境界和近乎臻於完美的小說創作檔次和水平。誠然,這確實是一部不可多得優秀的作品。 在我看來,至少,本書在三個方面比較優秀。 其一,篇幅短,內涵大。 此前我就說過,並非大部頭的小說都叫鉅著,絕大多數卷帙巨大的小說,都是濫竽充數,湊字數而已,至少,沒有通過密密麻麻的文字,構築起一個思想的或系統的文學宇宙,並在其間完美表達作者的思想境界。或許,正因爲作者思想境界不夠,所以,寄希望用字數來湊,結果適得其反,不僅沒達到目的,反而讓本就拖沓冗長的劇情,變得更加繁瑣凌亂,不知其所言,歸於敗筆的行列。而在本書中,或者說馬爾克斯的經典作品中,他近乎完美地只用了幾萬字,就勾勒了故事的全景,點綴了人性光輝,書寫了人世間無盡的滄桑。 非大師,不能如此。 本書中,作者將故事安置在一個90歲老翁身上,藉由他來向世人展示,一個生命在即將老去時,其思想和情感世界,是何等模樣。對生命,對時間,對愛情,甚至對活着本身的思考,藉由一個垂暮老人愛上一個花季少女的奇葩故事鋪展開來,更具諷刺性,更有衝擊力和震撼效果。 其二,寫實重於意識。 純粹靠意識流來寫一部小說,大有人在,比如大名鼎鼎的《追憶似水流年》,幾乎就是這類小說的典型代表,或許,馬爾克斯《族長的秋天》也可以歸於此類。這類小說,寫的痛苦,讀起來更痛苦,因爲經由文字抵達另一個人的思想,是一件極其艱難的事情,這就是爲什麼通過閱讀哲學著作探索知識、參悟人生奧祕、開啓智慧之路艱難無比的根源。 由一個垂暮老人架構的本小說,沒有采用這樣的寫法,雖然馬爾克斯可以也有能力這樣做,他採用的是寫實大於意識流的寫法,字字句句,均落在實處,有所指,然後有所悟,而不是在玄想的浮空中,一任思想自由馳騁,筆隨意動,想到哪裏寫到哪裏。重在寫實,會讓作品呈現一種無比強烈的真實感和代入感,雖然採用第三人稱的寫法,但讀者還是忍不住反問,這是不是馬爾克斯本人的真實故事呢?這個反問和轉變,就將讀者的“身心意”緊緊地拴在了故事本身,不會分心,更不會走神。 非大師手筆,不能如此。 其三,暮色將至時,心如止水,字如凝乳。 一個人什麼時候纔算真正的成熟呢?就是對人世間的一切,都不再大呼小叫,不再一驚一乍,不再情緒激動,不再心思浮躁。那豈非死人一個?不是,而是更願意以一個旁觀者的身份來看待人世間的一切,包括災難、疾病、衰老和死亡。超脫於生命之外,才能透徹理解生命本身! 在本書的文字中,我感受到了馬爾克斯文字背後掩藏着的內心平靜,不驚不喜,不怒不懼,平靜地看待一切,並接受一切。全書中,沒有印象中老年人長篇大論的說教和經驗傳授,有的只是坦然接受一個垂老生命所有的心思和慾念,不摻雜任何感情色彩,不去點評,不去褒貶,用平靜如水一般的文字,緩緩地敘述着,流淌着,浸潤着。 由此我知道,對生命最大的尊重,就是理解並接受生命本身自帶的所有感情和慾望。你是這樣,他是這樣,我也是這樣,我們都是這樣,大家合起來,我們這個世界,就是這樣。所以,面對這樣的人世間,我們能做且唯一該做的事情,就只有一件:坦然面對一切,心安理得地接受命運的所有饋贈,心如止水地接受命運給予的所有不公,真心實意地尊重生命本身,而不是一味探尋世俗對生命賦予的所謂意義和公正。 到今天,我閱讀馬爾克斯作品的旅程,到此就告一段落吧。算上十五年前閱讀的《百年》和《霍亂》,累計閱讀了十多部馬爾克斯的作品,基本把他最知名最優秀的作品,都一網打盡了。整個閱讀體驗是至高人生享受,我心滿意足。 推薦本書,更推薦作者!
馬爾克斯,予我,猶如巍巍崑崙一般高聳,需得仰視膜拜,雖然《百年孤獨》纔剛剛翻開,我卻早已不自禁地拜倒在大師經典的《一樁事先張揚的兇殺案》及《沒有人給他寫信的上校》之下,此二篇,雖短小,但精悍,且深刻,令人沉思玩味、常品常新。 於是,我又打開了此書,因爲是大師的“封筆之作”,更因爲簡介說“讀起來有種天鵝絨般的快感。是他給行將消逝的光,寫的一封情書。”(約翰·厄普代克)太浪漫了! 但是,讀後,我卻沒有這種羅曼蒂克的感覺,恕我實在無法從一垂垂老矣的九十老翁對一未滿十四周歲的雛妓的“愛慕/迷戀”中~哪怕是精神/意淫上的~看出柔軟、純潔、價值與經典。 小說開篇即是:“活到九十歲這年,我想找個年少的處女,送自己一個充滿瘋狂愛慾的夜晚。” 他自稱“我從來沒有和不用付錢的女人睡過覺,” 又稱“到五十歲時,我已經分別和五百一十四個女人至少睡過一次了。” 之前,他皆是付錢了事, 而這最後一個,“年少的處女”,他動了情,但他想愛又不可能愛,畢竟,蒼蒼暮年、死神就在轉角,這份“愛”這份“情”,更多的恐怕僅僅是老翁回望自己往昔人生、紛繁情愛……所盪漾起的那點點光輝、絲絲溫存? 總之,我覺得小說與其說是寫一段不倫之戀,不如說是在塗寫、感懷人生盡頭殘陽的落寞與孤單+對這世界無法消彌的熱愛和依戀。(當然也有不屈和倔強吧)。書名雖爲《苦妓回憶錄》,但回溯、記敘更多的根本不是悽苦的雛妓,而是主人公九十老翁自己的人生來路~他站在生與死的邊緣,回眸,靜靜審視着自己的一生…… 所以,我頗認同王明軍老師所言:“此書是一封情書,是馬爾克斯寫給行將消逝的光,寫給歲月的一封情書”。若從這個意義上來說,它無疑是純粹、溫情、浪漫、經典的。